A. 垃圾分類,垃圾到底分哪幾類塑料袋到底屬於哪一類分類越細越好
1、有害垃圾。
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葯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易腐垃圾。
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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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城市生活垃圾應當逐步實行分類投放、收集和運輸。具體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標准和本地區實際制定。
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時間等要求,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廢舊傢具等大件垃圾應當按規定時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場所。
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收集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分類要求,將生活垃圾裝入相應的垃圾袋內,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場所。
賓館、飯店、餐館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並交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
禁止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B. 哪些東西屬於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一般指可回收物,即可以再生循環使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料回、玻璃、金屬和紡答織物五大類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電子或電器垃圾和電池三類特殊危害垃圾以及廢棄傢具類垃圾。
1、廢紙
主要包括:報紙、各種書刊、包裝紙、辦公用紙等。需要注意的是,紙巾和衛生用紙屬於不可回收物;
2、塑料
主要包括:塑料袋、塑料包裝、塑料餐盒、飲料瓶或者其他的塑料製品等;
3、玻璃
主要包括:各種玻璃容器、玻璃製品、玻璃飾品等。但是根據回收工藝規定,玻璃還應該被區分為無色玻璃和有色玻璃;
4、金屬
主要包括:金屬製品、易拉罐、罐頭盒、裝飾物等。由於金屬材料多種多樣,在回收時還需要按鐵類金屬和有色金屬來分類;
5、紡織物
主要包括:廢棄的衣服、毛巾、鞋子、床上用品等。
6、危害垃圾
主要包括:油漆、顏料、各類清洗液等各種化學品。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分類標准,有的地區將電池和電子、電器垃圾也歸於此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