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電下鄉騙補的「騙補」原因分析及對策
·家電下鄉的銷售網點具有多賣貨多掙錢的天性,同時又擔負審核家回電下鄉產品購買者身份的答重任。
·家電下鄉本是針對農民的好政策,應當有好的監管來保證好政策落到實處。 從根本上解決眼下家電下鄉騙補現象,僅靠國家嚴厲的懲罰制度還遠遠不夠,惟有站在兼顧城鄉需求的大視角,來重新審視整個制度設計。
具體講,國家在出台針對農村消費者的家電下鄉補貼政策時,也應將城鎮低收入者乃至全部城鎮居民考慮在內,最終實現在家電更新換代中的城鄉一體化態勢,將家電下鄉補貼的舊版本,升級為全國范圍內的家電更新補貼版本,以城鄉一體化為著眼點,在准許城市居民享受與農村居民同樣的政策扶持的同時,對首次購買家電和進行家電更新換代分別採取針對性補貼措施,這不僅提振內需,激活消費需求的最好、最公平的辦法,更是有效杜絕家電下鄉騙補的良葯。 針對騙補現象時有發生的情況,國家以財政部名義下發《關於加強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監管防止騙補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相信對騙補現象是一種很好的遏製作用。
Ⅱ 家電下鄉的補貼一直不到賬,我應該去哪裡投訴
你們縣財政局不解決,你直接找你們地區投訴嘛。每個地區都會有一個投訴電話的。要是不知道,就讓家電下鄉投訴熱線告訴你,你們地區的那個投訴電話,投訴財政所。
Ⅲ 家電下鄉 騙補 犯罪
你可以上我愛我家查閱相關文章資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Ⅳ 你 好 我想咨詢一個關於家電下鄉騙補的事 他有什麼處罰條例 是按照什麼罪名定案的 謝謝 看到請回復
可能涉嫌詐騙罪。
Ⅳ 淮安區欽工鎮詐騙犯真多,家電下鄉騙補特別巨大案件,涉及到財政所長常洪兵,鎮政府有關工作人員多人被拘
這個不是詐騙,政府工作人員如此行為是貪污罪的表現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一、詐騙罪定義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Ⅵ 電磁爐家電下鄉產品,怎麼才能得到補助,手續怎麼辦必須農村戶口,還要去哪登記呢
[編輯本段]家電下鄉操作細則
(財建[2009]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主管部門:
家電下鄉是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惠農強農,帶動工業生產,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自2009年2月1日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以來,各地積極開展工作,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十分踴躍,成效顯著。但由於補貼產品種類、參與下鄉的生產和流通企業、農民購買數量等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各環節工作協調難度增大,媒體反映有些地區出現補貼兌付不及時、假冒家電下鄉產品等問題。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完善家電下鄉操作辦法,進一步加大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落實力度,把好事辦好。為此,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供銷總社、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並對提高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完善售後服務以及加強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是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主要是:(一)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序改革試點。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系,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試點時間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試點成功後全國推廣;(二)未改革地區,仍然由財政部門審核並兌付,但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系,並將原來「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調整為「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三)不管是否進行簡化補貼程序的改革,凡由於銀行網路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創新補貼程序,採取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的方式。採取上述簡化措施後,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信、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家電下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本細則,加強政策宣傳,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家電下鄉工作全面落到實處。
附件:家電下鄉操作細則
財政部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宣部 農業部
環境保護部 供銷總社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家電下鄉操作細則
[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家電下鄉是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惠農強農,帶動工業生產,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自2009年2月1日已經在全國全面推廣。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好家電下鄉補貼政策,根據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家電下鄉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櫃)、手機、洗衣機、電腦、空調、熱水器(含儲水式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九類,摩托車已經納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
家電下鄉產品最高限價如下:彩電3500元,冰箱(含冰櫃)2500元,手機1000元,洗衣機2000元,壁掛式空調2500元,落地式空調4000元,儲水式電熱水器1500元,燃氣熱水器2500元,太陽能熱水器4000元,電腦3500元,微波爐1000元,電磁爐600元。
實施中補貼產品及最高限價如有調整,另行公布。
第三條 享受補貼的每類家電下鄉產品每戶農民限購2台(件)。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對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給予產品銷售價格13%補貼的資金。
第五條 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財政部將中央財政應負擔的補貼資金按比例預撥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應當落實地方應負擔的補貼資金並及時轉撥。中央財政將與地方財政定期清算。
對新疆、內蒙古、寧夏、西藏、廣西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及「5.12」汶川地震51個重災縣,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上述地區可根據財力狀況加大對家電下鄉補貼力度。
第六條 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4年。山東、青島、河南、四川等4個省(計劃單列市)執行到2011年11月底。內蒙古、遼寧、大連、黑龍江、安徽、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陝西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從2008年12月1日開始,執行到2012年11月底。其餘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從2009年2月1日開始,執行到2013年1月底。
第七條 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供銷總社、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家電下鄉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的職責及本細則規定,共同組織實施家電下鄉工作。
[編輯本段]第二章 家電下鄉產品生產
第八條 家電下鄉產品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家電下鄉產品標准和招標文件,產品標准應當包括質量、節能、環保、耐用、安全及農村適應性等內容,並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九條 生產企業投標時應當簽署承諾書,在家電下鄉產品生產、銷售、服務等方面作出明確承諾,中標後應當與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簽訂協議書,明確權利和義務,並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企業的產品投標價格,應當充分考慮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的合理稅費和利潤,以利於調動銷售環節的積極性。
第十條 中標生產企業應當切實履行承諾書和協議書規定的義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准以及家電下鄉產品要求組織生產。嚴格控制生產流程,保證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安排好生產進度,保證家電下鄉產品充足供應。
第十一條 中標生產企業應當按規定對家電下鄉產品逐一加制統一的產品標識卡及號碼,保證產品與標識卡一一對應,並及時將生產、發貨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確保各項數據真實、准確。
第十二條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要督促中標生產企業嚴格生產管理,加強質量控制和檢驗,確保家電下鄉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以及中標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履行質量承諾。
第十三條 各級質監部門要按照質檢總局的統一工作部署,根據生產企業屬地監督管理的原則,將家電下鄉產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加強對中標企業的巡查和中標產品的質量抽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國家「三包」規定。及時受理舉報投訴,嚴查生產企業各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借家電下鄉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廢舊家電產品、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
[編輯本段]第三章 家電下鄉產品銷售
第十四條 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企業通過邀請招標方式確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推薦銷售企業。
第十五條 銷售企業投標時,應當針對家電下鄉制定完善的宣傳、配送、售後服務、價格管理、監督等措施,確保家電下鄉銷售渠道順暢。中標後應當與財政部、商務部簽訂協議書,明確權利和義務,並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第十六條 中標銷售企業所屬銷售網點,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銷售家電下鄉產品。
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並照章納稅;(3)必須具備銷售信息審核錄入系統條件;(4)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的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制訂具體的銷售網點備案標准和程序。對符合備案標準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備案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嚴禁以網點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
第十七條 中標銷售企業要嚴格履行承諾,並對所屬各銷售網點銷售家電下鄉產品的行為承擔責任。
中標銷售企業要根據家電下鄉產品市場需求,組織貨源保證供應,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監管,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對銷售網點統一的工作要求,杜絕亂漲價、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中標銷售企業不得限制或禁止其他中標家電下鄉產品進入本企業流通網路,不得以備案為條件向網點收費,要合理考慮銷售各環節之間的利益分配。
第十八條 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必須為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民開具稅務發票,並在發票上註明產品型號、價格、產品標識卡號、購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
銷售網點應當在顯著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在產品公示欄中明確公布該網點銷售家電下鄉產品的具體型號和中標最高限價,設立專櫃,並配備專銷人員。積極向農民宣傳中標產品型號、價格及申領補貼流程等政策。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產品中標價格以及市場同期同類產品價格,但可以隨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於中標價格銷售。
第十九條 中標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要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及時、准確錄入發貨、收貨、銷售等信息。對城鎮居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網點也應當在系統中如實錄入。
第二十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標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的監督管理,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協調中標生產企業的產品供應及中標銷售企業的網點建設,維護家電市場流通秩序。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銷售網點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以下內容:(1)政策宣傳的規范性與准確性,以及開展促銷活動情況;(2)履行投標承諾和中標協議以及提供銷售、服務等情況;(3)使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和銷售信息錄入情況;(4)發票使用情況等。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均應當設立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農民及企業的舉報和投訴,接到對銷售網點的舉報投訴後,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查清事實並予以處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公示公告制度,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銷售網點違規信息以及舉報投訴處理等情況,應當通過網路、媒體等向社會公告。
[編輯本段]第四章 農民購買與補貼申報
第二十一條 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1)到懸掛有「家電下鄉指定店」標牌的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2)每個家電下鄉產品都附有與產品唯一對應的「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粘貼在產品說明書封面的指定位置;(3)每個家電下鄉產品都粘貼有專門的家電下鄉產品標識;(4)應當索要正規發票;(5)查看要購買的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價格是否超過該產品的中標最高限價。
第二十二條 申領家電下鄉補貼應當備齊以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2)購買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3)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4)購買人糧食直補專用存摺。沒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摺的,可用其它儲蓄存摺。
[編輯本段]第五章 補貼資金審核與兌付
第二十三條 補貼資金由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民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審核兌付。
第二十四條 分步實施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簡化改革。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內蒙古、遼寧、大連、黑龍江、安徽、山東、青島、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甘肅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率先進行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改革試點,實行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錄入補貼相關信息,鄉鎮財政所確認並兌付補貼資金的辦法,其他地區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再推行,具體時間另行確定。
第二十五條 改革試點地區補貼資金的審核兌付程序:
(一)銷售網點在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時應當查看其相關身份證明,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產品的銷售及補貼備案信息,錄入信息應當包括:購買產品發票號碼、購買人信息(含戶口簿戶主姓名和身份證號、購買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產品標識卡號、儲蓄存摺銀行賬號(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摺的應當用糧食直補賬號)等。儲蓄存摺銀行賬號姓名與購買人或戶主姓名應當一致。暫時不能實行網上審核錄入的,可以進行紙質表格審核登記,到具備條件的銷售網點或鄉鎮財政所進行網上錄入。
(二)銷售網點必須留存產品標識卡、購買人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購買人身份證、購買產品發票、儲蓄存摺等復印件,並在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料提交指定的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兌付手續。
對於非農民消費者購買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網點不得以任何借口索取和留存產品標識卡及其復印件。
(三)鄉鎮財政所對銷售網點提交的相關材料,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並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的儲蓄賬戶。相關復印件留存備查。
(四)縣鄉財政部門應當將補貼結果及時進行公示,同時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監督檢查,防止騙補行為的發生。根據補貼資金兌付情況,縣、鄉財政部門要會同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以下簡稱「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銷售網點代理審查情況進行抽查,並與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相關數據進行比對,對於異常數據或疑似騙補行為應當及時核查。每個網點半個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小於兌付補貼資金的10%。抽查內容包括家電下鄉產品進銷存情況、銷售的真實性、發票的真實性及稅收繳納情況等。
第二十六條 非改革試點地區補貼資金的審核兌付程序:
(一)銷售網點銷售家電下鄉產品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農民購買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暫時不能實行網上審核錄入的,可以進行紙質表格審核登記,到具備條件的銷售網點或鄉鎮財政所進行網上錄入。
(二)銷售網點在網上錄入銷售信息後,農民應持購買產品發票、購買人身份證、戶口簿、產品標識卡以及儲蓄存摺(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摺的應當用糧食直補存摺),及時向指定的鄉鎮財政所申領補貼。
(三)鄉鎮財政所應當及時受理審核。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應當當場告知;符合補貼條件的,自農民申領補貼之日起12日內,應當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的儲蓄賬戶。鄉鎮財政所應當留存發票復印件備查。
(四)具備條件的地區,應積極實行銷售現場集中審核方式。縣鄉財政部門要會同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聯合下鄉,積極創造條件在銷售網點現場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請,方便群眾。
第二十七條 為便於鄉鎮財政所兌付補貼資金,各地要在鄉鎮財政所設立「家電下鄉補貼專戶」。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預撥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撥付到「家電下鄉補貼專戶」。鄉鎮財政所審核兌付後,應當及時到縣級財政部門報賬。家電下鄉政策執行到期後,應當撤銷「家電下鄉補貼專戶」。
第二十八條 不管是改革試點地區還是未改革試點地區,由於銀行網路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補貼資金有困難的,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實行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的辦法,銷售網點再與鄉鎮財政所進行補貼資金清算。具體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 各地要積極開拓思路,本著既保障財政資金安全、又方便農民群眾及時領取補貼的原則,創新補貼資金審核兌付辦法,加快補貼兌付進度。
[編輯本段]第六章 產品售後服務
第三十條 中標生產企業要切實履行投標時關於售後服務的承諾,即售後服務「三包」規定、售後服務電話、5日內解決家電產品故障、5日內難以解決的應當提供備用機,對地域廣大和農戶分散的鄉村開展巡迴維修服務和集中培訓服務等。
第三十一條 中標銷售企業要增強網點的銷售服務功能,嚴格履行流通企業承諾,嚴格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建立適應農村市場特點的物流配送體系,提供適合農民的售後服務,設立24小時免費服務熱線;負責所售家電的安裝調試、使用輔導,要做到包教包會;滿足用戶服務要求,實現縣市用戶24小時之內、鄉村用戶48小時之內、偏遠鄉村72小時之內上門服務。
第三十二條 各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要督促中標銷售和生產企業加強和改善售後服務,特別要做好災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農村的售後服務工作。
[編輯本段]第七章 市場秩序監管
第三十三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家電下鄉產品行為。
第三十四條 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以及商務部門「12312」舉報投訴中心的作用,進一步擴大消費者協會分會、「12315」消費維權聯絡站、消費投訴站(簡稱「一會兩站」)的覆蓋面,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對家電下鄉產品的投訴舉報,切實維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三十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以「家電下鄉」名義銷售偽劣商品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防止假冒商標家電商品流入農村市場,維護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照《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國務院令515號),切實加強價格監管,規范家電下鄉產品經營者的價格行為,維護農民消費者權益。
[編輯本段]第八章 政策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條 各地財政部門應當安排工作經費,用於加強家電下鄉政策宣傳、業務培訓、銷售網點監管、鄉鎮財政所補貼審核兌付、監督檢查、公示以及必要的設備購置等。中央財政安排工作經費,對地方予以適當補助。
第三十八條 對財政補貼審核兌付改革試點地區承擔代理審核工作的銷售網點,中央財政按代理審核產品數量,給予每個產品0.5元的定額補助。承擔代理審核工作的銷售網點不得向農民收取除產品本身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第三十九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財力狀況,支持建立完善家電下鄉流通網路。中央財政對各地完善家電下鄉流通網路給予適當獎勵。
[編輯本段]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各級質監等部門應當立即責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對不履行質量承諾、產品質量問題突出的中標生產企業,將實施扣繳保證金、暫停或取消中標資格等處罰。處罰決定由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質檢總局作出並公布。
對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並經整改復查仍不合格、監督檢查產品質量安全項目不合格,以及故意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作為嚴重失信企業列入產品質量信用記錄網,質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查處,吊銷許可證或CCC認證證書,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第四十一條 對不履行投標承諾和中標協議、銷售服務問題突出的銷售企業,將實施扣繳保證金、暫停或取消家電下鄉流通企業中標資格等處罰,處罰決定由財政部、商務部商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作出並公布。
第四十二條 銷售網點出現下列第(一)項至第(三)項不良行為,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責令限期改正;在規定限期內沒有改正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其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資格。銷售網點出現下列第(四)至第(八)項嚴重不良行為,或出現不良行為累計超過三次,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取消其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資格:
(一)店內沒有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給購買農民開具發票,未將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信息及時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造成農民申領補貼延遲或無法申領補貼。
(三)對農民的服務要求不能及時響應,以各種理由拖延,違反國家關於家電產品「三包」規定。
(四)抽取產品標識卡,將家電下鄉產品作為非家電下鄉產品銷售。
(五)擅自更換家電下鄉產品型號,或以家電下鄉名義銷售非家電下鄉產品。
(六)在家電下鄉產品銷售過程中虛假宣傳,誤導或欺騙農民。
(七)未遵守家電下鄉產品價格規定,終端銷售價格高於中標價格。
(八)私自留用標識卡,留取或復印農民戶口簿、身份證等領取補貼的有關資料,錄入虛假購買信息等,騙取補貼。
在家電下鄉產品銷售過程中,銷售網點由於不良行為造成購買農民的損失,由相關中標銷售企業全部承擔。
第四十三條 代理審查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銷售網點應當對購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儲蓄存摺等基礎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如因管理不當給購買農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賠償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
第四十四條 家電下鄉產品經營者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 騙取家電下鄉財政補貼資金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進行處理。
[編輯本段]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細則不符的,按本細則執行。各地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七條 本細則由財政部會同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解釋。
Ⅶ 家電下鄉騙補的「騙補」現象的危害
1、騙補者都是違來規操作自,無視國家相關規定,踐踏國家法律利器的尊嚴。
2、目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中央地方聯動,捆綁責任、共同推進。家電下鄉財政補貼實際上用的是所有納稅人的錢來建設和諧社會,它的最終目的讓老百姓真正受益。而騙補者都不是補貼對象,卻佔用了補貼的份額,享受了補貼的優惠。利用國家政策漏洞,攫取納稅人積累的資源,讓社會更加不和諧。
3、推廣家電下鄉政策是貫徹國家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逐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政策。通過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更多的企業關注農村市場,不斷建立和完善面向農村的生產、流通和售後服務網路,改變長期形成的以單一供給結構面向差別很大的城鄉二元結構的狀況,實現協調可持續發展。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而騙補者的存在削弱甚至改變了這種政策的目的。
Ⅷ 列入家電下鄉 政策補貼范圍的產品有哪些在政府那個部門報銷補貼
1.問:家電下鄉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按照中央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部署,順應農民消費升級的新趨勢,運用財政、貿易政策,引導和組織工商聯手,開發、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性能可靠、質量保證、物美價廉的家電產品,並提供滿足農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後服務。主要做法是:由中央和地方財政以直補方式對農民購買試點產品給予銷售價格13%的補貼,以激活農民購買能力,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擴大農村消費,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財政部、商務部決定,在2008年5月底前,選擇既有利於改善農民生活,又有利於促進生產發展的彩電、電冰箱(冰櫃)和手機三大類產品,在山東、河南和四川三省試點。
2.問:實施家電下鄉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答:實施家電下鄉,是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的積極探索,是一項重大的支農惠農政策,是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重點由投資、出口擴展到消費領域的一項重大創新,是財政政策和貿易政策的新突破。
一是有利於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家電普及程度是體現農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實施家電下鄉,將家電產品出口的優惠政策直接補給我國的廣大農民,而不是補給企業等中間環節,這將大大降低農民的消費支出成本。在增強農民的消費能力的同時,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特別是在農村普及彩電和手機,不但可以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還可以幫助農民了解國家政策、獲取市場信息、學習生產技術,促進農民增收。這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使農民盡早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
二是有利於擴大農村消費。黨的十七大提出「促進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消費被放在首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把擴大消費作為2008年工作的重點。農村消費是我國擴大消費的重要部分,抓住當前農村家電普及的有利時機,推動家電下鄉,將大幅度擴大農村消費。
三是有利於建立起面向農村市場的工業生產和流通體系。實施家電下鄉,不僅僅是給一些財政支持,一「補」了之。而是通過給農民的直接補貼,發揮杠桿作用,引導生產企業設計和生產適合農民消費特點、適應農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家電產品,引導流通企業建立和完善面向農村的流通和售後服務網路,改變長期形成的以單一供給結構面向差別很大的城鄉二元結構的狀況。這也是落實以人為本、實現協調發展的具體體現。
四是有利於緩解順差過快增長,減少貿易摩擦,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家電生產國和出口國。彩電、電冰箱、手機等主要家電產品產能很大,同時,家電產品也是我國貿易順差的重要來源。近年來,我國家電產品在歐、美市場上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貿易摩擦頻發。通過家電下鄉促進家電生產、流通和農民需求的有機對接,能夠消化家電產品的過剩產能,也有利於減少家電產品貿易順差、緩解貿易摩擦。
3.問:家電下鄉試點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按照農民消費升級的新趨勢,組織工商聯手,開發、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性能可靠、質量保證、物美價廉的家電產品,並提供滿足農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後服務。
二是比照出口退稅,對農民購買試點家電產品,由中央和試點地區財政以直補方式給予銷售價格13%的資金補貼,以激活農民購買能力,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擴大農村消費,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
4.問:為什麼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答: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試點期間,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地方財政負擔20%。主要考慮,家電下鄉補貼產品是否能夠保證真實銷售、企業是否能夠提供優質售後服務,都需要地方政府加強監管;同時補貼資金的核定和發放的具體工作也在地方。因此,有必要中央地方聯動,捆綁責任、共同推進。
5.問:怎樣能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答:這主要採取了兩種措施:
一是家電下鄉補貼資金採取年初預撥、下年清算的方式。即年初按照測算的對各省農民全年補貼資金數額,本著從緊的原則,預先將中央財政應負擔補貼資金的80%撥付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落實地方應負擔部分並預撥到縣。二是實施過程中,實際補貼資金如果超過預算,要求由省級財政部門先行墊付。這樣做,既能避免超撥造成資金結余,影響財政資金發揮效益。一旦發生超預期銷售,由省級財政先行墊付,也能保證政策及時到位。
6.問:為何選擇彩電、電冰箱、手機作為試點產品?
答:根據對農村市場的調查,彩電、電冰箱、手機等產品農民購買意願較高。這三類產品是農村普及家電的入門產品,是農民最想買也最先買的,電網、信號網等消費條件在大部分農村已經具備。特別是在農村普及彩電和手機,不但可以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還可以幫助農民了解國家政策、獲取市場信息、學習生產技術,促進農民增收。同時,這三類產品也是國內產能大、順差大的產品。
7.問:為何選擇山東、河南、四川作為試點省份?
答:選擇試點省份時考慮下列因素:
第一,側重農業大省、人口大省。這樣有利於進一步增強試點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有利於積累經驗。第二,試點省份必須具備一定的市場規模。這樣有利於家電企業大規模生產、降低成本以及流通企業的網路建設,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第三,側重家電產能大省。這樣可以充分發揮生產企業熟悉當地市場的優勢,增強產品的針對性,當地農民對本地企業信任感強,且購買和維修也較方便,便於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第四,試點省份必須兼顧東中西部。綜合考慮以上因素,選擇山東、河南、四川三省作為試點省份。
8.問:家電下鄉試點實施多長時間?
答: 2008年5月底前。
9.問:如何確定家電下鄉試點產品型號和流通企業?
答:在調研基礎上,根據農村的消費特點和消費水平,制定符合農民需求的產品標准,然後通過招標的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優中選優,確定試點產品和流通企業。共有15家生產企業的197個型號的產品和21家流通企業中標。
10.問:家電下鄉的試點產品在價格上有何規定?
答: 根據試點地區的農民消費水平,三類試點產品的價格分別為:彩電單價不超過1500元;電冰箱(含冷櫃)單價不超過2000元;手機單價不超過1000元。各型號產品的最高終端零售價不得高於產品中標價格,詳細可查詢www.jdxx.gov.cn。
11.問:為何把對農民購買試點產品的補貼比例定為13%?
答:當前的家電出口退稅率為13%,家電下鄉是比照出口退稅率,對農民購買試點家電產品給予13%的補貼,即把對出口家電產品的優惠政策直接補給我國的廣大農民。
12.問:如何保證試點產品符合農村消費特點?
答:為使家電下鄉產品符合農村消費特點,切實維護農民利益,防止將城市商品簡單推向農村甚至將滯銷商品向農村轉移,財政部、商務部經過充分調研專門制定了家電下鄉產品標准,在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如寬電壓、強信號的彩電,耗電低、冷凍量大、環保的電冰箱,強信號、待機時間長、方便收發農業科技和市場信息的手機。為進一步確保產品質量,還要求彩電、電冰箱必須為國家免檢產品。中標產品都要符合這些標准和要求。同時,引導企業通過簡化不適合農村消費的功能和包裝,降低生產成本,確保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可靠、功能實用、價廉物美。從招標情況看,許多生產企業有針對性地研發了適合農村的新產品,不僅保證家電的基本品質,還增加了很多適應農村消費環境的新功能,如電冰箱的防鼠板、產品的寬電壓設計、電冰箱平衡裝置、手機的農村信息功能等。另外,根據試點地區的農民消費水平,兩部門對三類試點產品的銷售價格均作出了明確限定,讓更廣大的中低收入農民享受到補貼政策。
13.問:如何保證試點產品的供應、銷售及維修服務?
答:為保證試點產品的供應、銷售及維修服務,對參加試點工作的生產和流通企業在生產、配送、銷售、維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如加強試點產品的生產;積極聯系鄉村基層組織開展農民購買意願調查、組織好貨源,確保不脫銷、不斷檔;對偏遠地區組織好團購,做到送貨上門、搞好安裝調試和使用輔導;嚴格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強化維修服務網點,開展巡迴維修服務等。這些要求,已在企業中標協議中予以明確,中標企業必須履行。試點省商務財政部門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實施方案,確保農民買得放心、用得滿意,享受到與城裡人一樣的服務。
14.問:參加家電下鄉的流通企業滿足哪些條件?
答:承擔銷售任務的企業應具有較強實力、信譽好、農村市場網路健全,既可以是家電零售企業,也可以是生產企業設立的經銷公司或省級代理商。基本條件是:(1)企業年家電產品銷售額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應在5億元以上;(2)資信狀況良好;(3)配送能力覆蓋本省所有縣(市);(4)銷售服務網點原則上覆蓋本省所有縣(市),且網點規模、服務水平等處當地前列。
15.問:農民購買試點產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農民應事先了解家電下鄉的政策,了解家電下鄉試點產品型號、最高限價和銷售網點名單(可查詢www.jdxx.gov.cn),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在指定的銷售網點購買試點產品,索要正規發票。開箱時要注意驗證及保存產品標識卡,並以此作為申領補貼的重要憑證。
16.問:如何保證農民能購買到試點產品?
答:農民可在家電下鄉指定的銷售網點購買試點產品。要求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履行中標承諾,加強與縣級主管部門和基層政府、組織的溝通、協作,共同做好試點產品生產前的調查研究,針對不同試點區位、不同農民收入水平確定不同型號產品的生產規模,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確保試點產品不斷檔、不脫銷,並採用多種銷售方式,如大篷車流動售貨等,方便農民就近購買。各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已做好相關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農民能及時購買到試點產品。
17.問:如何保證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能享受到優質的售後服務?
答:為保證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能享受到優質的售後服務,兩部門對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求生產企業做到:(1)有24小時呼叫中心,對用戶提出的問題能夠隨時答復;(2)在試點區域(四川、河南、山東),售後服務網點覆蓋到縣級城鎮,每縣至少有一個網點;鼓勵企業在人口集中的中心鄉鎮設立售後服務點,有條件的可對地域大、農戶分散的鄉村開展巡迴維修服務;(3)中標企業應准備一定比例的備用機,當維修中遇到交通、維修配件供應、維修能力等方面的困難,使用戶的家電產品的故障難以在5天內得到解決時,由企業為用戶提供維修備用機等等。要求流通企業做到:(1)縣級銷售網點覆蓋率不低於90%,單個網點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應居所在地區前列;(2)具有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3)配送能力覆蓋所有縣(市),縣級銷售網點二次配送鄉鎮覆蓋率100%;(4)需要送貨的產品,保證送貨上門;(5)銷售及服務網點具備所銷售家電的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維護等服務技能,負責安裝調試、使用輔導、包教包會,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家電產品的三包規定等。通過上述要求,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農村家電流通體系,形成覆蓋農村地區的家電分級配送體系和以縣城為龍頭、鄉鎮為基礎的家電銷售服務體系,切實為農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使企業真正紮根農村,服務農民。
18.問:購買家電下鄉試點產品有數量限制嗎?
答:每戶每類補貼產品購買數量不得超過2台(件)。
19.問:農民購買試點產品後如何領取補貼?
答:農民購買試點產品後,在規定時間內,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儲蓄存摺以及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鄉級財政部門初核後,報縣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後,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發放到農民儲蓄賬戶上。
20.問:如何防止家電下鄉試點產品向城市迴流與騙補行為的發生?
答:為使補貼資金落到實處,為產品設計了專門的產品標識卡(即產品身份證),作為農民領取補貼的依據,同時通過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產品的可追溯體系,從生產到銷售各環節全程動態跟蹤,每台產品、每分錢的流向都有據可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及非試點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杜絕騙補行為的發生,同時能有效防止試點產品向城市迴流。
21.問:生產企業在家電下鄉試點工作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保證試點產品質量。要將試點產品的品質放在第一位,切實加強對生產流程的監控,把好產品質量關,保證試點產品貨真價實。
二是安排好生產進度。嚴格按照標書和承諾組織生產,爭取盡快將試點產品投放市場。兩部門將在近期組織相關人員,包括商會協會、地方主管部門和企業代表,成立督察組到企業進行實地檢查。
三是保證及時供貨。要加強與縣級主管部門和基層政府、組織的溝通、協作,共同做好試點產品生產前的調查研究,針對不同試點區域、不同農民收入水平確定不同型號產品的生產規模,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確保試點產品不斷檔、不脫銷。
四是確定好產品價格。要嚴格按照規定確定家電下鄉試點產品的市場價格,不得高於規定的最高限價和投標時的價格,保證農民買到的試點產品物美價廉。
五是建立試點產品追溯機制。要嚴格按照規定標准製作標識卡,做到試點產品與標識卡一一對應;及時在信息管理系統上記錄標識卡等產品信息,保證試點產品的真實信息與系統記錄信息一致,並全程跟蹤產品流向。
六是保證配送渠道暢通。有自己銷售渠道的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完善銷售網路,不斷向農村延伸;沒有自己銷售渠道的,要與流通企業搞好銜接和協調。
七是提供優質售後服務。要切實為農民做好試點產品的售後服務,不僅要負責安裝好、調試好,還要包教包會,出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
22.問:流通企業在家電下鄉試點工作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組織好貨源。盡快與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落實代理的試點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試點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二是做好宣傳工作。擔負起家電下鄉政策的宣傳重任。家電下鄉與一般的促銷不同,不僅要通過宣傳使家電下鄉政策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要宣傳得當,讓農民對政策有正確的認識。
三是盡快充實銷售網點。要按照承諾做好縣、鄉銷售網點的布局,並盡快到縣級商務部門進行銷售網點的備案;要盡快把承擔銷售任務的網點充實起來,每個銷售門店至少要設立家電下鄉專櫃,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專區甚至開設專賣店,同時要有統一的形象以便農民識別。
四是與基層政府和組織密切聯系。要與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基層組織建立良性互動,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制定不同區域的銷售方案,包括採用鄉(鎮)政府或村民委員會組織團購還是店鋪方式銷售、如何建立配送網路體系等。試點開始前期,可以採用大批量配送的方式滿足農村需要,以降低成本。
五是做好與信息管理系統的銜接。盡快把銷售網點信息工作平台裝備起來,要與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運行介面、做好調試,並嚴格按照系統要求記錄銷售信息。目前部分地區的鄉級主管部門沒有聯網,流通企業要及時向這些地區的鄉財政所報送銷售信息。
六是組織好銷售。嚴格按照承諾銷售試點產品,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及非試點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能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出現違規的流通企業將受到處罰,嚴重的將被淘汰;要在網點明顯位置設立補貼產品明細牌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牌等。
23.問:家電下鄉試點工作啟動後,兩部門還有什麼後續措施?
答:商務部和財政部將建立綜合考核標准和處罰機制,對試點產品生產流通企業進行嚴格考核。中標企業必須認真履行競標標准,嚴格執行兩部門的規定,達不到規定要求和標準的,將被淘汰。
Ⅸ 家電下鄉,貌似被騙啦! 怎麼辦
我來給你解答吧,是這樣的,空調有些機型的確不是下鄉型號,但是包裝箱內卻有下鄉標示卡。這是生產廠家在包裝時出現的問題,同樣的問題不止海爾一個品牌,別的品牌也有,告訴你一個方法吧:你可以去商場電腦查詢一下,如果你的身份證信息在電腦里那就是被商家騙補了,這樣的情況你可以去投訴的,起訴也是可以的,這屬於嚴重欺詐的。再者,你到海爾官網上去看下這款空調的價格,如與您所購價格不相付,也是受騙上當。可以找商場理論的。這種情況在商場很多,普通顧客是不知道的。謝謝希望能幫上你。
Ⅹ 對家電下鄉騙補行為如何定性
一、對於以非法來佔有為目的,採取自套用農戶相關證件信息的手段虛報冒領家電下鄉補貼,並將索要來的高額補貼標識卡匹配到原本補貼較低的家電產品上騙取補貼,數額較大的,符合刑法規定的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應以涉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對日常檢查及專項檢查中發現騙補行為的,嚴格按照《家電下鄉操作細則》(財建[2009]155號)及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違規操作導致騙補的中標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繳保證金、曝光、取消資格等措施予以處罰。對互相串通或串通銷售網點違規操作的,要從嚴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檢查發現違規操作導致騙補的銷售網點,依情節嚴重程度,採取扣繳保證金、曝光、取消資格等措施予以處罰。對惡意串通消費者騙取補貼的,要從嚴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檢查發現騙補的個人,要依法追繳騙取資金,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對因工作失職導致騙補發生的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利用職權串通銷售網點、消費者進行騙補的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