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竄貨屬於違法嗎要明確給個答案
竄貨可以分為良性竄貨,惡性竄貨和自然性竄貨,如果是良性竄貨、自然性竄貨不犯法。如果是惡性竄貨,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串貨只要按照正規的操作比如有資質的銷售方賣給有資質的買方(而且手續程序都正規),是不違反葯品管理法和葯品流通管理辦法的。有部分葯廠為了維護產品的區域性價格銷售政策,在嚴厲打擊串貨行為,但是主要針對他自己的經銷商,代理商和業務人員。竄貨是商業行為,其目的是贏利。經銷商跨過自身覆蓋的銷售區域而進行的有意識銷售就是竄貨。竄貨:是市場網路中的分支機構或中間商受利益驅動,使所經銷的產品跨區域銷售,造成市場紊亂、價格混亂,嚴重影響廠商聲譽的惡性營銷現象。竄貨的類型惡性竄貨:經銷商為了牟取非正常利潤,蓄意向非轄區傾銷貨物;自然竄貨:一般發生在轄區臨界處或物流過程,非經銷商惡意所為;良性竄貨:經銷商流通性很強,貨物經常流向非目標市場。竄貨的原因。多拿回扣,搶占市場;供貨商給予中間商的優惠政策不同;供應商對中間商的銷貨情況把握不準;轄區銷售不暢,造成積壓,廠家又不予退貨,經銷商只好拿到暢銷市場銷售;運輸成本不同,自己提貨,成本較低,有竄貨空間;廠家規定的銷售任務過高,迫使經銷商去竄貨;市場報復:目的是惡意破壞對方市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十四條 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三)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❷ 串貨犯法嗎有什麼法律是針對串貨的
犯法。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工商機關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可見,要採取強制措施,必須「有證據證明」涉案商品是侵權物品。如果投訴人只是出具鑒定報告,沒有載明鑒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區別依據等,不能起到「有證據證明」的作用,就不能採取查封或扣押的強制措施。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證據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投訴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此外,工商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要合法、公正、及時地調查收集證據。
讓當事人限期提供證據只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不能因為當事人拒絕提供證據便作出對其不利的行政處罰。
(2)家電竄貨違法嗎會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1、串貨監督管理體系
利用政府「地方保護行為」。與當地工商部門聯系,合作印製防偽不幹膠貼;組成經銷商俱樂部,不定期舉辦沙龍,藉此增進經銷商之間的感情;採取抽獎、舉報獎勵等措施;也是最好的方式,即把防偽防沖貨結合起來(後面詳細講),利用消費者和專業防沖貨公司協助企業防沖貨。
2、串貨的危害
一旦價格混亂,將使中間商利潤受損,導致中間商對廠家不信任,對經銷其產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供應商對假貨和竄貨現象監控不力,地區差價懸殊,使消費者怕假貨、怕吃虧上當而不敢問津。
損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無法得到合理的回報。競爭品牌會乘虛而入,取而代之。消費者無法正常享受正常的售後服務保障。
3、串貨的表現
分公司為完成銷售指標,取得業績,往往把貨銷售給需求量大的兄弟分公司,造成分公司之間的竄貨。
中間商之間的竄貨:甲乙兩地供求關系不平衡,貨物可能在兩地低價拋售走量流轉為減少損失,經銷商低價傾銷過期或即將過期的產品更為惡劣的竄貨現象是經銷商將假冒偽劣商品與正品混同銷售,掠奪份額。
❸ 竄貨違法嗎
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廠家會處罰經銷商,罰款或取消經營資格。甚至要賠償廠家的經濟損失,當然在簽有合同的前提下。
❹ 現在做電器。把貨賣到非指定區域。被公司查到條碼。說我這邊串貨。要罰我款。請問這可合法。
竄貨是不違法的。但是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規定不允許竄貨的應該遵守合同規定。
❺ 竄貨承擔的法律責任
不承擔法律責任。竄貨主要涉及的是不正當競爭法。對竄貨行為的處罰和懲治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主要依靠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明確規定竄貨的責任,如約定違約金、沒收保證金等。廠家會處罰經銷商,罰款或取消經營資格。甚至要賠償廠家的經濟損失,當然在簽有合同的前提下。
雖然如觸犯法律,當時違反了公司規定。不能為了業績去竄貨,這樣得不嘗失。公司扣工資,已經是一般的處罰了,竄貨行為影響公司銷售,畢竟作為經銷商拿貨是有押金的。所以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❻ 竄貨工商部門有權利處罰嗎
有權處罰,廠家可以給串貨產品開假報告,,此商品與我公司產品差異化較大,不是我公司生產的檢驗報告,就可以冤死你。每年冤死的人很多,
❼ 普通商品串貨違法嗎工商部門是否會查處
工商部門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不會對此進行查處。只要是假冒偽劣商品及無照經營,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工商部門可以介入並進行查處
❽ 竄貨屬於違法嗎
銷售方不存在違法行為
據律師介紹,只要銷售方有相關的營業許可,銷售合格的輪胎產品就是合法的。關於限定輪胎銷售的區域,只是輪胎廠家和經銷商之間的合同約定,對第三方(銷售方)沒有任何效力,同時也不屬於工商管理的范圍。這也就是說只要是合法買入的正品輪胎,賣到哪裡都是當事人的自由,廠家和工商都無權對當事人進行任何處罰和處理。
串貨中常見的違法現象:
1、打磨產品商標、標識、產品碼行為
據律師介紹,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售賣假冒產品
商品來源可靠是保證產品屬於正品行貨的主要標准。當來源不可靠時,就會很容易出現假冒偽劣產品。根據法律規定,售賣假冒偽劣產品需要負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如下,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