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0年前在老房子以舊翻新沒有辦理相關證件,現在想辦新房子的房產證怎麼辦
老房子以舊翻新(城鎮居民禁止),如果沒有相關報批手續就屬於違章建築,根據相關規定是無法辦理房產證(小產權房),如果相關部門認為合理不合法(村民翻建)經過補交罰款允許補辦手續,那麼完成處罰之後可以辦理新房子的房產證(合法化),但如果相關部門連處罰決定都無法作出,那就等房子什麼時候被當做違建拆除,沒有其他辦法,因為小產權房不能辦理合法證件是明文規定。
Ⅱ 幾十年的老房子沒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補辦,老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如下:1、到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請;2、提交身份證明、申請登記表等相關材料;3、工作人員審驗材料;4、審驗通過後自受理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頒發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