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政工程質保期時間有多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個項目在施工完成之後,如果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就會宣告工程峻工。但項目會有一個質保期,在質保期內如果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施工方應負責維修,那麼,市政工程質保期時間有多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網友咨詢:市政工程質保期時間多長?
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甘河亮律師解答:
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1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綠化按照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具體約定進行處理。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其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甘河亮律師解析:
市政管道工程包括:
市政管道工程是市政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基礎工程設施。市政管道工程包括:給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氣管道、熱力管道、電力電纜。
給水管道:主要為城市輸送供應生活用水、生產用水、消防用水和市政綠化及噴灑用水,包括輸水管道和配水管網兩部分。
排水管道:主要是及時收集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雨水,並將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輸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後排放,雨水就近排放。以保證城市的環境衛生和生命財產的安全。
燃氣管道:主要是將燃氣分配站中的燃氣輸送分配到各用戶,供用戶使用。
熱力管道:供給用戶取暖使用,有熱水管道和蒸汽管道。
電力電纜:為城市輸送電能。按功能可分為動力電纜、照明電纜、電車電纜等;按電壓的高低可分為低壓電纜、高壓電纜和超高壓電纜。
市政公用設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城市軌道交通、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街路標牌、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溝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牆、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用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集中供熱的管網、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1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甘律師系杭州資深專業律師,從業多年,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辦理了多起重大疑難案件,獲得業界一致好評。
② 城市道路保修期多少
城市道路保修期一般為一年到兩年左右。
城市道路保修期是指道路在建成並開放使用後,對於其質量和結構進行保障的時間段。在這個時間段內,如果出現因為施工、材料或者設計等原因導致的道路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將負責進行修復或更新,以保障道路的正常使用。不同的道路建設項目、不同的地區以及不同的建設要求,其保修期可能會有所差異。一般來說,城市主幹道的保修期會相對較長,而次幹道或者支路的保修期可能會略短一些。
城市道路保修期的設定是為了確保道路在使用初期能夠保持良好的狀態,減少因為早期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和維修。在保修期內,相關部門會進行定期巡查和維護,及時發現並解決潛在的問題。同時,對於保修期內的道路維修和保養工作,通常會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審核,以確保道路修復的質量符合標准。
城市道路在保修期結束後,雖然不再享有特定的保修服務,但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仍然非常重要。為了確保道路的安全和順暢,城市管理部門會定期進行道路檢查和維修,及時處理各種道路問題。此外,為了延長道路的使用壽命,還需加強公眾對道路保護的意識,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暢通和安全。
總的來說,城市道路保修期是為了保障道路在使用初期的質量和結構安全而設定的時間段,具體長度因多種因素而異。在此期間,相關部門會負責處理因施工等原因導致的道路問題,確保道路的正常使用。保修期結束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仍不可忽視。
③ 市政道路工程質保期
市政道路工程保質期是1年。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拓展資料
第十七條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城市道路設計、施工的技術規范。城市道路施工,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條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第十九條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或者集資建設的大型橋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向過往車輛(軍用車輛除外)收取通行費,用於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