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綠化工程的質保期怎樣寫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綠化工程的質保期限並未明確規定,保修期限可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故可參照條例第四十條「(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參考資料:綠化養護期(質保期)
(1) 竣工驗收合格後綠化養護期為兩年,承包人需提交專項苗木養護方案和養護計劃,苗木養護標准按國家及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2) 在綠化養護期內,主要苗木發生死亡後,應在30日歷天內進行補種,若未按時補種完成或經兩次補種仍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將扣除相應工程款並處該苗木價格兩倍的罰款,補種後養護期按補種時間延後兩年重新計算。
(3)上述保修養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