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保修期內手機屏碎了免費換嗎
在購買手機後的保修期內,如果手機屏幕因非人為因素損壞,通常廠家會提供免費維修或更換服務。然而,不同品牌和地區的政策可能有所差異,建議查詢相應品牌的保修政策。
手機屏幕損壞的原因多種多樣,常見的有質量問題、意外跌落、擠壓等。如果是質量問題導致的屏幕損壞,廠家通常會承擔維修或更換的責任。但若損壞是由於用戶不當使用或意外跌落等導致,廠家可能會拒絕免費維修或更換,要求用戶自行承擔費用。
因此,保修期內手機屏碎是否免費更換,需具體查看各品牌保修政策。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應仔細閱讀保修條款,明確自己的權益和責任。遇到手機屏幕損壞時,應及時聯系廠家或售後服務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㈡ 手機還在保修期,屏幕壞了能免費換嗎
法律分析:
如果手機屏幕不是人為原因損壞的,在三包期限內可以要求修理或者換屏的,如果是人為原因造成的,不享有三包服務。手機屏摔壞不是手機本身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免除保修責任的范圍:1、超過保修期限;2、無三包憑證和有效發票,但能證明手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3、由於用戶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包含手機被水浸泡,摔壞,人為導致印製線路板燒毀等; 4、不是由於材料和生產質量引起的天線折損;5、未經售後服務中心授權,擅自拆卸或維修造成的損壞; 6、手機及附件的封機標貼被撕去或損壞;7、手機背貼(串碼入網標)被撕去或模糊不清;8、電池被人為短路。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也就說,保修期內兩次維修,可以要求更換新機。
法律依據: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衍生問題:
手機發票遺失了,還可以享受保修嗎?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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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修期內手機屏幕摔壞了
就是因為質量問題而不是人為因素而導致的手機無法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到該手機售後服務點進行維修,在保修期內。
摔壞屏幕是不保修的,這是人為因素。
手機保修期
根據三包條例,手機從購買日期計算。
1.在7天之內如果出現性能性故障,可以進行退機、換機 、維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內出現性能性故障可以換機、維修。
3.機器購買超過15天在一年之內,機器出現性能性故障整機包修一年。
4.若沒有購機發票,可以按照出廠日期包修15個月。實行收費修理的保修范圍:
1.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但能夠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3.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塗改的;
4.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5.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