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是律師的進,汕頭的朋友小心捷龍
1.你這種情況是受消費者法保護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一年之內換了一遍說明電腦有問題,原則上可以退貨的。你可以研究一下這部法律。
2.建議你找店家好好理論,態度強硬些,找幾個能說會道的一塊過去,必要時可以採取一些非常手段,比如說撥打315尋求保障,或者是新聞熱線之類的。
3.私力救濟不行的話,這種情況可以訴諸法律,店家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不過你得注意收集證據,你每次去修,去換,都要注意保留證據,你手裡的單子要收好。
4.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打官司,律師費、訴訟費都不是很便宜,如果你證據充足的話這些費用最後可由對方承擔,但打官司也是很費精力的,務必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