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發商消防設施保修幾年
法律分析: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第80號令)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消防管網屬於第四項,保修期為2年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