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運管處和運管所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行政機關的級別關系不同。運管處的級別高於運管所,兩者之間是上下級關系。
1、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包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道路運輸車輛管理。
2、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
3、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
4、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及戰備、救災、搶險、節假日等旅客和貨物集中運輸。
5、客貨運輸站場管理與信息服務。
6、道路運輸質量糾紛調解與投訴處理。
7、道路運輸行業調查統計。
8、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管理。
9、源頭治超。
10、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及船舶檢驗等。
㈡ 寧波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機構設置
寧波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的機構設置包括多個職能科室,分別承擔著不同的職責:
1. 辦公室:負責文件起草、審核,工作調研、督辦、宣傳、信息報送、信訪、信息公開、保密、檔案管理、行業統計、經濟運行分析、編志和建議提案辦理等,以及後勤服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衛生、綠化、單證印製等工作。
2. 組織人事科(監察室):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職稱、教育、群團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黨建工作、幹部獎懲、考核、紀檢監察、行風監督、文明創建等工作。
3. 規劃財務科: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的規劃編制、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財務審計、投資補助計劃管理,包括公路場站、維修、駕培和科技項目的建設投資等。
4. 安全法規科:負責安全法規政策宣貫、安全生產監督指導、安全事故處理、法規起草、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工作,還負責綜合治理、維穩應急管理及國防戰備協調。
5. 客運管理科:參與法規制定,指導客運管理工作,負責道路客運市場調研、規劃、安全管理、運力投放、農村客運站場建設和跨縣客運班線管理等。
6. 貨運管理科:參與貨運法規制定,指導貨運管理工作,負責貨運市場調研、安全管理、交通物流信息化推廣,以及應急運力組織協調等工作。
7. 維修駕培管理科:負責機動車維修和駕培行業法規制定,指導管理工作,涉及維修駕培市場調研、安全生產協調、行業文明創建、從業人員誠信考核等。
8. 運政審批科:指導行政許可工作,受理各類運輸經營者許可申請,負責行政許可勘驗和證件核發。
9. 稽查管理科:負責市場稽查工作,組織全市性稽查行動,處理違法違章行為,應對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10. 運政指揮服務中心:負責視頻監控、調度指揮、數據分析等科技工作,以及應急指揮、服務熱線和行業信息系統的維護管理。
11. 三個大隊:負責區域內的日常監管、運輸站場管理、安全生產、年審、稽查、文明創建、舉報投訴處理、節能減排和信用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