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修維修 > 保修金3是強制性規定

保修金3是強制性規定

發布時間:2025-06-01 14:36:49

① 質保金是3%還是5%

做工程是需要發包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預留保證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程質保金是3%。
【法律依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7條規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質保金的功能
項目工程保修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
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質保金的其他相關規定
1、兩種情況,不得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2、預留保證金可第三方託管
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
3、推行銀行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
推行銀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銀行保函、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保證方式,視作與現金保證金有同等效力,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4、逾期未返還,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在合同條款中,還要明確約定: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5、缺陷責任期最長2年
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② 質保金3%規定條文

工程質保金預留比例不高於結算總額的3%
工程質保金預留比例不高於結算總額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證金通知》中的要求。《老辦法》並未強制性要求工程質保金的預留比例,只是規定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實踐中雖然大部分工程項目的質保金的預留比例未超過5%,工程質保金3%最新規定但對於一些新型或風險較大的項目,發包人還是會預留較大比例的工程質保金,作為其項目的風險控制措施。

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建築施工行業,很多工程承包項目中承包人的凈利潤都達不到5%,預留過高的工程質保金無疑會讓承包人承受過大的資金壓力。並且,工程質保金本質上並不是保修費用,只是一種擔保措施。為此,《辦法》在限制工程質保金預留比例的同時,推行銀行保函制度,規定承包人可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並規定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此舉將大大減少施工企業的資金佔用和現金流壓力,顯著減輕施工企業負擔。
二、工程質保金的新規定的變化:
1、首次明確缺陷責任最長不超過2年
缺陷責任期直接關繫到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關系承包人切身利益。實踐中,發包人經常有意或無意將工程質量保修期與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掛鉤,要求在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方可返還質保金。但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如果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那麼質保金就要等到工程壽命結束才能收回,這顯然是對承包人不公平的,由此也造成了大量的質保金返還爭議。
雖然《老辦法》中規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但並未明確缺陷責任期的最長期限。在發承包雙方未對缺陷責任期明確約定的情況下,質保金的到底應當何時返還。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此的觀點並不統一(以2年、5年作為質保金最長返還期限的案例均有出現)。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這是國家首次正式對缺陷責任期最長限進行明確,將有利於減少質保金返還爭議,緩解承包人被拖欠工程尾款的狀況。
2、已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保金
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其中,關於已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保金的規定,最先出自《清理保證金通知》;已採用其他保證方式,不得再預留保證金的規定,系之前《老辦法》的原文規定。
根據2013 版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逐次扣留,即發包人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按比例逐次扣留;
(二)一次性扣留,即發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在合同雙方未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原則上則適用第一種方式,即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這也是實踐中發包人最經常採用的質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實踐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提交履約保證金,這一常規性的質保金扣留方式,將與《辦法》中關於竣工前已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保金的規定發生沖突。從合法性考慮,今後發包人應盡量採用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保金的方式,或採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要求承包人提交質量保函的方式。
3、預留工程質保金可由第三方託管
《辦法》規定,社會投資項目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雖然《老辦法》中對工程質保金的託管已有類似規定,但《辦法》本次特別強調了託管金融機構的「第三方」屬性。希望通過第三方託管機構的監管,實現工程質保金的專款專用,避免質保金的延期返還,解決發包人挪用、滯留工程質保金導致施工企業權益損害的情況。但由於該規定並不具有強制性,實踐中能否被順利接受不容樂觀。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超過工程款結算總額的3%。 合同約定承包人用銀行保函代替保證金認購的,保函金額不得超過工程款結算總額的3%。

閱讀全文

與保修金3是強制性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怎麼讓摩托車塑料翻新 瀏覽:641
高分子防水板如何打外包裝 瀏覽:834
反激式電路 瀏覽:833
買傢具還是定製傢具好 瀏覽:528
蘇州福海4s店維修電話 瀏覽:28
一樓翻新多少錢 瀏覽:756
棉花被子翻新一次多少錢 瀏覽:9
通州衛浴維修電話 瀏覽:51
鄭州奧林巴斯相機售後維修 瀏覽:333
蘇州飛利浦維修中心 瀏覽:95
三台怎麼不並入國家電網 瀏覽:67
建築圖里邊如何看防水圈 瀏覽:528
哪些家電值得花錢 瀏覽:807
豐田銳志維修費 瀏覽:267
懷雅貴族傢具 瀏覽:455
重慶傢具家電要多少錢 瀏覽:876
家電顧問需要提升哪些技能 瀏覽:197
led小夜燈壞了怎麼維修 瀏覽:402
合肥汽車維修商家電話 瀏覽:190
百達翡麗手錶在廣州哪裡維修中心 瀏覽: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