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預付款起扣點計算公式
預付款起扣點計算公式如下:
一、不含保修金的計算公式
不含保修金的計算公式是T=P-M/N。其中符號解釋如下:
1、T:起扣點,即工程預付備料款開始扣回時的累計已完成工程價值。
2、M:工程預付款數額;N:主要材料及構件所佔比重;P:承包工程合同總額。
預付款與定金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內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債的義務,而是債的擔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為。而預付款則是主合同的內容之一,給付預付款是履行主債的行為。
二、作用不同
預付款的作用在於幫助對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適當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雖然也有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還在於擔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預付款則沒有擔保和證約的作用。
三、效力不同
預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沒有得到履行的情況下,不管是給付一方當事人違約,還是接受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回。
定金是收回還是抵作價款,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確定,並非一定抵作價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違約懲罰性。而預付款則沒有。
⑵ 預付款起扣點的含保修金的計算
如果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保修金從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的話,工程預付款起扣點應為T=P(1-K)-M/N,式中,T—起扣點,即預付款開始扣回的累計應付工程款(累計完成工作量金額-相應質量保證金);K—質量保修金率;M—預付備料款數額;N—主要材料,構件所佔比重; P—承包工程價款總額(或建安工作量價值) 。
例如:某項工程合同價100萬,預付備料款數額為24萬,主要材料、構件所佔比重60%,質量保修金為承包合同價的10%,發包人從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問:起扣點為多少萬元?按起扣點計算公式:T=P(1-K)-M/N=100(1-10%)-24/60%=50萬元,則當應付工程款為50萬元(對應完成工作量金額為50/(1-10%)=55.56萬元)時,本項工程預付款開始起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