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燈具國家三包規定
燈具國家三包規定具體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義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B. 工程質量保修期2年包括燈具嗎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燈具作為電氣安裝的一部分,確實屬於保修范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這意味著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如果燈具在2年內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申請保修。
具體的保修期限如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限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保修期限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期限同樣為2年。
因此,如果燈具在工程交付後2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符合保修條件的話,可以要求進行保修。但需要留意,保修期內是否包含燈具,通常應由工程合同或保修協議具體約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確指出燈具保修期,通常遵循上述法律規定,即為2年保修期。
在實際操作中,業主或使用者在發現燈具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方或物業管理部門,並提供相關證據,比如照片、視頻等,證明燈具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施工方或物業管理部門在收到通知後,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進行相應的維修或更換。若施工方或物業管理部門拒絕維修或更換,業主或使用者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採取適當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總之,建設工程保修期規定了各類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燈具作為電氣安裝的一部分,其保修期限為2年。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燈具在2年內出現質量問題,業主或使用者有權申請保修。如果在保修期內遇到問題,應當及時通知施工方或物業管理部門,並提供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