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修維修 > 哪個公司的維修基金便宜

哪個公司的維修基金便宜

發布時間:2023-11-24 20:16:33

『壹』 維修基金怎麼算維修基金計算公式詳解

『貳』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穗禪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怎麼使碼鎮用?
1、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
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小區,如果業主想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話,應該在發生公共設施或者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要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過小區業主總戶數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過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
然遲族粗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關情況,如情況屬實,還需要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公示期滿,實施招標事項,並按照相關程序施工。工程完畢後,經審計事務所審計後,按確定的金額結算。
2、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
如果小區裡面有成立過業主委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應該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以及平時工作中巡查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
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授權物業進行相關維修事宜申請。經住建局物管科審核並確認後,在全小區連公告和預算一起公示。然後按照招標程序實施。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經審計事務所審計,按照審計結果結算。
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物業維修基金在收房的時候就要交,但是物業維修基金屬於業主共有,將來用於公共部位或者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以及改造。物業公司也只是代管,不可以隨意挪用。業主發現物業公司挪用的,可以去房產行政部門投訴。物業公司需要定期公司維修基金的使用明細,以便業主知曉維修基金的去向。

『叄』 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一、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 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綜上所述,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準是法定的,也不是開發商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而且,房屋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雖然平時由物業公司統一保管,但物業公司將房屋維修基金挪作他用的話,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肆』 買房維修基金和契稅怎麼收費

法律分析: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返穗枝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1.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2.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族辯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3.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台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4.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5.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6.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漏敏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伍』 成都住房維修基金公司交多少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麼區別


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買完了房子並不是意味著只需要交首付和辦理貸款就行了,等到拿房子的時候,我們還需要向有關部門交納一筆費用,這筆費用就是所謂的購房稅費,另外還有的就是一筆物業費用,那麼不妨來看一下成都住房維修基金公司交多少?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麼區別?
成都住房維修基金公司交多少
房屋維修資金的首次繳存主體是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業主)。成都住房維修基金公司也即是房地產開發備伏數建設單位對配備電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5%繳存,對未仿首配備電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存。
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麼區別
1、費用的使用所有廳瞎權不同
房屋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是不一樣的,業主在入住之前就應該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而且房屋維修基金是一次性繳納的,入住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不需要再次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是由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所在的房管局統一保管的,但使用卻在於全體業主只有在房屋保修期滿或者社區房屋大修時才能使用。
而物業費是在業主收房以後才開始繳納的,繳納物業費的時候需要按月或者按季度繳納,也可以按年繳納物業費的使用權,在物業公司業主不能以任何理由無故拖欠物業管理費,如果物業費的徵收不合理,或者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話,業主委員會可以決定物業公司的去留。
2、費用的使用流程不同
物業費和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流程是不一樣的,在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必須獲得業主的同意,具體的流程是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後通知全體業主,在獲得2/3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在經過審核和批准之後就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而物業費是用於社區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如果社區的公共部分維修只是小修小補的話,物業公司可以使用這筆費用來進行維護。
上述便是有關於成都住房維修基金公司交多少以及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麼區別這個問題的全部介紹了,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參考價值,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著很大的區別,所以大家在交費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區分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

『陸』 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購買住房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是比較多的,其中就包括了住房維修基金,它不屬於個人所有,是用於全小區業主。那麼,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多少,以及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各位是否了解呢?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維修基金為房款總額的2%~5.2%。購房者在買房之後,需要向售房單位繳納一定的維修基金,不過所繳納的維修基金是屬於全小區的所有業主,不被算入住房的價格之中。此外,要注意在不同的地區,具體需繳納的維修基金有差別,需根據當地房管局決定。
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業主在交房之前,就需前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第一期的住房維修基金,業主可以委託房地產公司代為交付,也可以將維修基金直接存入指定的維修資金專戶中。如果是委託房地產公司代為交付的,那麼在一個月之後,房地產公司會將維修基金轉入指定的維修資金專戶中。
三、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1、實際中,我們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就需要和開發商簽訂一份維修基金繳納的約定,大致的意思就是購房者需要向售房單位繳納一定維修基金,至於維修基金的多少,需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而定。
2、售房單位雖然是直接收取維修基金,但維修基金不屬於住宅的銷售范圍內,而是屬於小區內所有的業主。
3、第一期的維修基金的收費標准:如果是帶電梯的多層或者高層,每平米收取90元;而多層的樓房,每平米需收50元的維修基金。
關於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以及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就先介紹到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維修基金,但是該維修基金是屬於小區業主所有,因此大可放心。

『柒』 關於房地產企業的維修基金怎麼計算有誰承擔

房屋維修基金由購房者承擔,各個省市標准不一樣,一般地維修資金的收取比版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權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閱讀全文

與哪個公司的維修基金便宜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電路從A到B 瀏覽:308
機械革命上海售後維修 瀏覽:732
示波器怎麼連接電路 瀏覽:65
家電清洗大概要多少錢 瀏覽:967
換下來的舊房子如何翻新 瀏覽:220
別墅智能家居解決方案 瀏覽:833
長安cs55維修多少錢 瀏覽:779
上門維修家電要具備什麼資格證書 瀏覽:635
牆里電路 瀏覽:238
北京華譽傢具 瀏覽:14
東莞圖邁傢具官網 瀏覽:826
錦州修家電上門維修 瀏覽:958
顧家家居年銷售額 瀏覽:23
千萬間傢具 瀏覽:385
索愛熱水器售後維修 瀏覽:197
貴陽訂做傢具有哪些 瀏覽:338
58同城家電維修騙子 瀏覽:152
防水翻毛布料叫什麼名字 瀏覽:551
安康海爾空調售後維修電話 瀏覽:616
上海什麼地方收二手家電 瀏覽: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