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路維修是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一般公路由各級公路主管部門負責籌資修建,比如國家交通部,各省交通廳,下面的交通局等等,每年國家都有一定的公路建設資金,各部門根據自己的情況上報申請資金修建,在修建過程中,同時會設置交通標志等安全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
② 路燈壞了找哪個部門維修
小區內的路燈壞了找物業,街道上的壞了找電力公司路燈所(或路燈管理處),對於沒人管的打市長熱線電話咨詢並反應情況。
③ 公路維修屬於哪個部門
公路的業主,也就是公路的所有人,如果是政府的,則是當地的公路管理部門,如果是企業的,則是該企業。
④ 城市道路維修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歸城市建設市政管理部門管。所以,當發現城市道路有破損影響交通安全時,也可通過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進行報修。該電話服務內容涵蓋了建設系統中的供水、市政、供氣、排水防汛、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園林綠化、城市交通、市容環衛、建築建材業管理、城管監察等7個相關職能部門的多種行業。
其中的市政方面就包括高速公路、市管道路、城市道路、橋梁及附屬設施、地下通道、地面道路、高架道路等方面的投訴、咨詢、建議及報修。而如果是國道、省道的道路破損則由交通部門管理。
並且城市道路和公路區分方法:
(一)城市道路和公路規定標准不同:城市道路需要考慮城市管道、城市綠化帶、自行車道等的布置;公路考慮的是交通量與交通強度,因此市政道路要比公路較雜;
(二)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限不同:城市道路是由城市建設部門管理;公路由交通部門管理。城市道路即通達城市的各地區,供城市內交通運輸及行人使用,便於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娛樂活動,並與市外道路連接負擔著對外交通的道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組織建設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級、數量及養護和維修的定額,逐年核定養護、維修經費,統一安排養護、維修資金。
第二十一條 承擔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技術規范,定期對城市道路進行養護、維修,確保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二十二條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託的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單位負責養護、維修。單位投資建設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資建設的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養護、維修。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內的道路,由建設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第二十三條 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類管線的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應當符合城市道路養護規范。因缺損影響交通和安全時,有關產權單位應當及時補缺或者修復。
⑤ 城市道路維修屬於哪個部門
1、如果是國道或省道應該由你們縣公路段負責管養。
2、如果是縣鄉公路,那要看你們那兒的體制,公路段和縣鄉公路段分設的找縣鄉公路段,否則也還是找公路段。
3、如果不是公路只是村鎮道路,則由當地鎮、村政府負責維修養護。如果這條路比較重要,可以以大中修名義向縣交通局申請一點補助資金。
4、如果你不能確定是否屬於公路,可以向縣公路段咨詢,還有一種簡便的方法是看一下路邊有沒有里程碑,有的話就是公路。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2、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市政工程、城市規劃、公安交通等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城市道路發展規劃。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道路發展規劃,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設計劃,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5)派潭至正果公路燈由哪個部門維修擴展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六條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網中的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並按技術等級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和四級公路。具體劃分標准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
新建公路應當符合技術等級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術等級要求的等外公路,應當採取措施,逐步改造為符合技術等級要求的公路。
第八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