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鞋子的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② 鞋子的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
鞋子三包期限:客戶購買產品之日起 7 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全真皮布料的運動鞋三個月,非真皮面料的運動鞋、休閑鞋一個月為三包期。
1、包退: 客戶購買產品之日起 7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如出現因挑選不當未穿過,新鞋不配雙,尺寸大小不一,順腳,可以退貨、換貨。
2、包換: 三包期限內,凡出現以下問題給予包換:
(1)正常使用而出現斷底、斷面、斷跟、斷幫之一者,可以退換。
(2)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時,憑修理記錄和證明包退換。
3、包修: 三包期限內,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開膠、脫線、斷線、跟面脫落問題者,憑銷售憑證可給予免費修理。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第二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
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③ 國家皮鞋三包法規定
《國家鞋類三包法》 第三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1、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2、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3、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國家鞋類三包法》第七條 對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確保修理質量。如要改變原工藝進行修理的,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同意。
《國家鞋類三包法》第四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3)皮鞋保修期多少天擴展閱讀
以下條件不實行「三包」,經營者可收費修理。
1、銷售時標明有質量瑕疵的「處理品」或「等外品」的。
2、有關銷售等憑證與其商品不符或者塗改的。
3、法律法規規定免除「三包」責任的。
④ 鞋子保修一般多久
真皮鞋類為3個月,布面為1個月。《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規定: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⑤ 鞋子的三包期限是多長時間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第一條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第三條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四條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