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華為手機怎麼三包的
華為手機怎麼三包政策如下:
一、主機保修條例
1.商品主機(請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自物流簽收日第二天零時算起,7天內(滿168小時為七天)商品完好,在產品包裝和配件等齊全,同時手機外觀無損且無人為損壞等問題,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
2.簽收後第二天起,7天內如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憑華為授權售後網點檢測結果,可選擇退貨或更換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或者免費維修服務。
3.簽收日第二天算起,第8天至第15天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憑華為授權售後網點檢測結果,可選擇更換同型號同規格機器或維修服務。
4.商品自物流簽收日期起主機如在一年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消費者可在華為授權售後服務網點 享受免費維修服務。
5.商品外觀有任何磨損或刮花的,均不享受退換機服務。
6.商品主機自物流簽收日期起一年內,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選擇免費維修或憑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記錄,聯系客服確認是否可以換貨,如可以換貨,將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選擇退貨。
二、配件保修細則
1.隨機附帶的原裝充電器保修一年,原裝電池六個月,原裝耳機三個月。
2.單獨購買的配件根據相應配件質保政策享受質保服務(貼膜,外殼,飾品等保護類配件除外)。
三、保修條款限制
1. 超過保修期;
2. 手機外殼,飾品,贈品等不享受三包服務;
3. 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造成損壞的;
4. 由於使用失誤如墜落、擠壓、浸水而造成的損壞;
5. 由於水災、火災、雷擊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6. 由非華為授權維修中心維修過的機器;
7. 使用非華為原廠配件,導致手機故障或事故的;
8. 任何非華為商城出售的產品,及產品上表明的型號、編號和製造號已經更改、刪除、 移動或不可辨認;
9. 只包括硬體保養服務、一切配置及附件、如軟體、光碟、及用戶指南等均不包括在保養服務內;
10. 不包括任何軟體導致問題,評估電腦故障起因為硬體或軟體所致,華為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不負責恢復工廠模式外的服務。如果用戶要求安裝軟體,需用戶提供所需的軟體且華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所列,若有變更,以本公司新制定的有關規定或國家更新的相關法律法規為准。具體保修條款請參照商品說明書保修條例。
三包內容如下圖:
備註:三包政策主要是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貳』 國家三包政策保修時間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購買到三包范圍內的產品的時候,銷售者在產品質量方面需要承擔產品質量三包的責任,產品質量三包責任包括銷售者在修理、更換和退貨上的責任。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消費者,需要了解一下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是什麼
一、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
我們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四)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五)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上述就是關於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的法律規定,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上述范圍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承擔三包責任。
二、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的時間
(一)產品質量三包的7日規定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二)產品質量三包的15日規定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三)產品質量三包的三包有效期規定
1、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產品質量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2、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四)產品質量三包的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
1、在產品質量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2、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五)產品質量三包的30日和5年的規定
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六)產品質量三包內產品范圍
新產品質量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產品質量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產品質量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關於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是什麼的相關內容,作為消費者,在購買三保范圍產品的時候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可以根據國家產品質量三包規定,要求銷售者承擔三包責任;同時消費者需要注意產品質量三包的時間規定,在有效的三包時間內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叄』 中國手機保修條例是什麼內容
一、包換原則
所購商品7日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更換或者修理。包換時,須確保所有配件和包裝的完整性。
二、包修原則
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免費保修主機。
三、下列情況不在保修范圍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發生撕毀,塗改的;
2、超過有效保修期和保修范圍;保修單不符、塗改、丟失;
3、一切人為損壞。自行拆機、改版升級、聯機燒毀;
4、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5、任何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壞或者保修變動;
6、任何廠商兼並、重組、破產或者相關條例的修改導致的保修變動;
7、因意外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損壞。如入水進液、震裂摔壞、天線折斷、磨損刮傷、排線松裂、液晶壓壞漏液、觸摸屏失靈、鍵盤失靈磨損、大電流充電燒毀;
8、液晶顯示屏、排線以及攝像頭不列入保修范圍;
9、屬於廠商的設計缺陷(軟體和硬體版本BUG)及其導致的產品召回或者重大事故(如爆炸、輻射)等。
1、三包政策_網路
『肆』 請問華為手機三包服務包括什麼
一、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伍』 手機三包是如何規定的
您好, 手機三包政策一般是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
『陸』 電動車三包國家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定,由公司統一履行三包義務。
「三包」范圍:分非電器和電器。
1.電動車非電器部分
A.車架、車把一年內脫焊、斷裂予以更換(外力撞擊,人為損壞不予「三包」)
B.減震前叉,彈簧斷裂、脫出,保修半年,屬人為或外力不當造成扭曲、變形等不予保修。
C.車圈介面開裂、斷裂無故變形(人為除外),保修半年。
D.電鍍件:車把、曲柄輪盤、軸皮、衣架、車銻等如發現鍍層起泡或大面積脫落,半年內予以更換。
E.前軸、中軸(包括檔、碗、軸棍)飛輪,如發現破損、碎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F.抱閘內閘皮斷裂,半年內予以更換。
G.內胎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發現有沙眼、漏氣現象,可以更換(自行修補不予更換);外胎在三個月內發現有開裂等質量原因的,予以更換。
H.漆件三個月內發現大面積暴層脫落予以更換。人為破壞、劃傷或由於劃傷造成油漆脫落的不予「三包」
I.鞍座屬質量問題,保修半年。
2,電動車電器部分
A.電機:發生齒輪斷裂、軸承破損、外殼開裂,燒毀(人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電機保修兩年,無刷電機保修三年。
B.電池:在正常條件下,正確使用的電池如發生漏液、塑殼開裂,經檢驗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60%,保修12個月。
C.控制器:一年內發生性能故障予以保修,私自打開內部者不予「三包」。
D.充電器:外觀無因外力造成的裂痕;未私自打內部、縫合貼標未被撕毀;附線完整的出現短路、斷路及其它影響使用的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E.儀表一年內發生性能故障予以保修。
F.調速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無自行拆卸現象,失去正常調速功能或模式轉換功能的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G.功能開關: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任何一項功能的(喇叭、大燈、轉向)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予以保修。
H.斷電剎把:外觀無損傷,出線部位無斷裂,失去斷電功能,視為質量問題,一年內保修。
I.(註:凡閘把斷裂、轉軸邊斷裂一律為人為或外力碰、摔、掰等傷害,非質量原因不予以保修)。
J.電源鎖失靈、接觸不良保修半年。
K.喇叭不響保修三個月。
L.鋰離子電池、鎳氫電池:充不進電、放不出電、續行里程短等,保修一年。
不屬「三包」的范圍:
A.用戶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保養及調整造成的故障
B.使用、保管不當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壞的。
C.用戶自行改裝、拆修造成損壞,以及自行分解,使故障原始狀態破壞,無法進行技術鑒定和分析的故障。
D.不能出示有效憑證(有效發票、保修卡)的或卡物數據資料不符合的。
E.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F.易損件、消耗件(保險管、燈泡、剎車皮、剎車線、車條、內外胎、腳蹬、橡膠套、整車塑料件等)屬正常損耗品。
G.未經特約維修單位同意自行修理的費用。
三包產品
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和調整。
隨著平板電視機、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四類新產品的加入,我國共有23種產品納入「三包"政策范圍之內。
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