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保修年限規定
建築工程保修年限質保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者是24個月,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工業建築的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怎麼辦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㈡ 買的房子有無保修期保修期如何計算
房子作為一種產品也有其保修期,那麼一般來說房屋保修期是多久呢?保修的時間從什麼時間算起呢?我們今天就看一下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目前市面上常見保修期限和規則。
一、施工方應該承擔的保修期
目前我們的房屋保修依據的是2000年6月30日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目的是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這可以說是施工方承諾開發商的保修期規定。
該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而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 該方法第七條,規定了房屋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來說,居住用房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六、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以上所有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開發商承諾購房者的保修期
為了保障住房消費者的權益,加強商品住宅售後服務管理,促進住宅銷售,決定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銷售中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1998年9月1日起實施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該規定第五條也有關於商品房保修期的規定,這可以說是開發商承諾業主的保修期最低規定。內容如下: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1. 屋面防水3年;
2. 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3. 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4.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5.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6. 管道堵塞2個月;
7. 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8. 衛生潔具1年;
9. 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10.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三、質量保修書範本
發包人(全稱):____
承包人(全稱):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__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 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曰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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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商品房保修期限與范圍
法律分析:商品房保修期從購房者收房的當天開始計算,具體的保修期限和范圍: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
(2)屋面、外牆面的防水為3年;
(3)廚房和衛生間的防水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
(5)內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和外牆粉刷自動脫落為1年;
(6)地面空鼓、裂縫、大面積起沙為1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
(8)燈具、電器開關、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損壞為6個月;
(9)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為6個月;
(10)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㈣ 國家規定的房屋各項保修規定及年限是多久
國家規定在來正常使用條件下,源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㈤ 國家規定外牆維修質保期多久
外牆保修期為5年。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確定的較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較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商品房質量問題,開發商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開發商不承擔責任。
過了保修期房屋質量出了問題:
1、開發商原因導致超期: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溯。只是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於日後證明用。
2、房屋主體出現質量問題:如果是因為房屋主體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話,即使已經超過保修期了,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開發商負責。如果通過與開發商協商不了的,購房者在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起訴開發商。
3、客觀原因自然出現的問題:由於房屋使用時間較長,導致出現的問題,維修可找小區物業協助。公共部分維修費用可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個人房屋出現的問題,費用自理。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㈥ 建築工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
建築工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如下:
1.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范圍是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期限是: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2年,供熱與供冷系統2個採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內防滲漏工程5年。
2.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㈦ 國家規定的房屋各項保修規定及年限
國家規定的房屋各項保修規定及年限:
1、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
該條里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