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質保金國家規定多少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左右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
不是硬性規定的 ,一般是5%,也有10%的,沒見過10%以上的。
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
補充:「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起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 「質保金」是一個旅行社證明對自己的服務質量信心之外,更是對外宣傳形象的最有力的工具,而且也能讓合作夥伴更放心。 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
拓展資料:
項目工程保修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
Ⅱ 工程保修金為百分之幾
一、正面回答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具體的保修范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
二、分析
工程質量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與質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為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而進行的一種擔保。
三、工程質保金的退還期限是多久?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Ⅲ 質量保證金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是商定的,2%到5%之間。質量保證金,或稱建築工程信譽保證金,是指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的用以維修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於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後,從發包人應付工程款中預留一定比例的金額用以維修建築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主要是為了擔保竣工驗收後的質量問題。下列情況不屬於保修范圍:(一)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保修期限屆滿,如未發生修理費用,或只發生部分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的修理費用,建設單位則應將預留的質量保修金的全部或者余額退還給施工單位,同時連同相應的法定孳息一並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建築質量保修金的目的是為確保工程保修所需資金的及時到位,是約束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的一項保證措施,因此,質量保修金應當在保修期限屆滿後方可處理。
Ⅳ 裝修質保金一般扣多少
法律分析:裝修工程中的質保金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百分之五。工程質保金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但是質保金與履約保證金不能同時在合同中約定。「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其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 推行銀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
第六條 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Ⅳ 工程質保金是5%還是3%
一、工程質保金是5%還是3%
建築工程質保金規定的是3%,原來的工程質保金是5%,做工程是需要發包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預留保證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程質保金是3%。因為預留過高的工程質保金會讓承包人承受過大的資金壓力,國家這一規定是為了減少施工企業的資金佔用和現金流動壓力,減輕施工企業的負擔。
2、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二、采購合同中質保金條款怎麼寫
1、明確質保金比例;
2、明確質保金付款時間;
3、明確質保金付款條件;
4、加入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質保金的違約條款。
Ⅵ 工程質保金是5%還是3%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合同法里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3%,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雖然在2017年修訂過後的住建部和財政部管理辦法中,將質保金的預留比例限制在了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以內,但是並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麼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餘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後,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6)工程質量保修金扣多少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Ⅶ 工程中的質量保證金是怎麼回事如何計算
工程中的質量保證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
所謂質量保修金是指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或施工單位在工程保修書中承諾,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的用以維修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所謂質量保證金,或稱建築工程信譽保證金,是指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
工程質量保證金,一般規定工程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內,發生的質量修復費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擔,質量保證金就是說如果發生質量問題,相關的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不夠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償。
如果質保期內沒有質量問題,質保期完後退還給對方質保金。
Ⅷ 工程質保金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具體的保修范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