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飾三包法細則
一、鞋類三包制度包括:
鞋類三包期限:
皮革為三個月;旅遊鞋、運動鞋、合成革鞋為二個月;布鞋、童鞋為一個月。在「三包」期限內售出的鞋出現下列質量問題之一者,分別按包修、更換、退貨由專櫃先行解決。
鞋類三包政策分為:
1、修理
三包期內,消費者正常穿著情況下,如出現脫膠、幫面斷線、脫線、輕微掉漆、掉漿,內底凹凸不平影響穿著,圍條開膠、斷裂,天皮脫落,掉扣眼、拉鏈掉牙等任一問題,經營者應給予免費修理,修理期限一般不超過7天。
2、更換
三包期內,消費者正常穿著情況下如出現斷底、斷面、斷幫腳,鞋內突出釘頭(尖),鞋跟變形、裂、斷或掉,穿著後鋼勾心軟、松動,塗飾層嚴重脫落或龜裂的(特殊設計除外),嚴重泛硝、掉漿的,鞋碼不一或不順腳的,一個月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穿著等任一問題,經營者應當給予換貨。
3、退貨
鞋類商品因質量問題符合上述包換條件,經營者無同款同型號商品時,消費者可以要求調換其他鞋類品或退貨,調換其他鞋類品種時,應按照其所換商品價格多退少補;換同款同型號商品後,在同一部位仍出現換貨前的質量問題,經營者應按消費者購買價格退貨並一次性退清貨款。
二、服裝類商品三包制度內容:
服裝類商品三包期限:西服、裘皮、羊皮為三個月;合成革、茄克衫、中山服為二個月。
在「三包」期限內,因服裝的原在質量問題,有下列情況的銷售者需負責:
1、西服、中山服、茄克衫如有開線、起光、拉鎖壞免費包修。修理後仍出現同類問題的應予以更換或退換。
2、裘皮、皮革服開線、拉鎖壞,免費包修,如屬皮板槽明顯掉毛,褪色等嚴重質量問題,應更換,按每日0.3%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消費者不願換貨的,要求退貨應按每日0.5%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時間從售出之日起計算.
3、消費者購買的服裝在三日內(外阜十日內),如對花色、規格、品種不滿意的,只要未穿用,保持原狀的,可免費調換,如無同類型的,消費者要求退貨的應免費退貨。
(1)商場買的東西保修多久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2. 鞋子三包退換貨規定時間
法律分析: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第二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
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3. 在商場買的手錶一星期之內能退嗎
1、可以,手錶屬於三包范圍內,回到商場出示發票即可退貨。
2、「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拓展資料: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
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網路_三包
網路_手錶
4. 電器產品保修期一般是多久啊
根據《「三包」規定》;電視機冰箱空調等保修期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小電器保修三個月。有的商家為了促銷還會延長保修期。
(4)商場買的東西保修多久擴展閱讀:保修跟包修的區別
1、指定范圍不同:根據《「三包」規定》包修」是由國家特別規定的,明確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簡稱「三包」)責任和義務,由企業免費提供,而且明確指出是最低限度。、「保修」是商家自定的,是商家根據自身產品的性質和價值,自行作出的長短不同的商品維修期,在這個期限內維修商品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費。
2、時間范圍不同:「包修「中的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而保修是有上次自定義時間,3天、5天、7天、1月、半年、一年等等時間,只在自定義范圍內有效
3主導主體規定不同:包修是以國家規定為主導,而保修是以商場自定義為主導
5. 商場上買的電腦等大型家電有沒有試用期法律怎麼規定的。三包服務是指哪些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這個期限大抵是1-2年,要看什麼商品及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