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保修期如何規定
《建築法》第62條規定了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題結構工程,房屋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了各類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分包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❷ 建設工程保修的期限是多少
1、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2、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生質量缺陷後的修補預留的金額;
3、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責任期: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保修金的退還時間,則為缺陷責任期滿後的14天內承包單位申請退還剩餘的保修金。
❸ 工程質保期一般幾年
法律分析: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各類建築工程的保修期自辦理交工手續之日起計算,其保修期具體規定如下:(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2)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3)建築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採暖、供冷期;(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5)工業建築的設備、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落實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❹ 工程保修期的規定的時間
工程保修期一般有以下規定: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通常是5年;3、供熱和供冷系統,是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是2年。
法條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❺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期限
在工程建築上,對於工程質量也是有保修期,如果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任何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建築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時間也不同。具體如下所述: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築保溫工程,為五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