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乙方給甲方的公函
如下圖:
⑵ 防水工程維修造價超出合同時怎麼樣給建設方發函
如果是死包價,沒辦法,認了。 如果不是,列舉所想要的成本已超出合同價款。 同行固藍防水祝你大財!
⑶ 保修期內對維修工程不配合,物業怎麼給施工方下發函文
先和建設單位聯系,告知施工方不履行保修,然後給施工方發函,內容很簡單,就是幾十個字: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約定,工程保修期是多久,我司要求貴司履行保修義務,請在多少日內派人到我司協商整改維修方案,若超過時限,我司將另行聯系其它維修單位對工程進行整改,並從貴司質保金中扣除相關費用。找建設單位要對方的聯系地址和電話,然後函件發郵政的,EMS,在郵件單上寫明什麼項目的整改聯系函,然後保留回單,並將郵件單號在網上的流轉信息保存,就OK了
⑷ 基坑支護時效到期,施工單位給甲方發函怎麼寫
施工單位函件書寫技巧:函件風險、分類與經驗分享-工保網
三、函件書寫的經驗分享
函件起草者在書寫函件之前首先要搞清楚函件目的是什麼,是起到證據作用還是信息傳遞作用?證據作用與信息傳遞兩者之間最本質的區別是證據作用的函件是暫時不解決矛盾、不引起沖突,即矛盾後移;而信息傳遞作用的函件不是矛盾後移而是在當下就要有誰是誰非的結論。對於不同函件如何書寫呢?
1、起到證據作用的函件。
函件中應寫明發函人主張過的內容,其他方面則是點到即可。
例如,施工合同約定因業主原因發生停窩工的,承包商應當在14天內向業主提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逾期未提出的視為事件對工期和價款沒有影響。
當真的發生停窩工事件時,承包方會很糾結,如果不發索賠函,按照合同便失去了索賠權利,失去索賠權的結果並非單純失去索賠權,還包括如果不能在合同約定工期內完成施工需要向業主承擔工期違約責任。如果發函了,則有可能惡化項目經理與業主代表的關系,特別是有的項目工期非常緊張,如果業主收到承包方工期延長的報告則有可能非常惱火。
那麼這種函件在書寫時,應當點到即可。
1
首先,函件的題目應避免「索賠」等刺激對方的字詞,而是改為「請示」、「請求」、「匯報」等相對謙恭的字眼;
2
其次,函中僅寫明因為某事對工期造成什麼影響且增加成本等等即可,而不是強調因為某事項目合同工期必須延長多少天、業主必須賠償多少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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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時候為了降低業主惡感,上述類似的工期延長、損失賠償的函件,都沒有必要單獨成為一個函件,完全可以和其他內容合並成一個函件,在闡述其他內容的函件中順便提及索賠事宜。
2、信息傳遞作用的函件。
信息傳遞分為一般信息傳遞和重大信息傳遞。一般信息傳遞,主要是一些正常的工作交流。重要信息傳遞,其實是通過說理讓對方接受己方觀點,之所以他要說服對方是因為雙方爭議很大,之所以要必須說服對方是因為如果對方不接受我方觀點則我方損失會很大。所以,說服對方是一個很大的策劃,而往來函件與商務談判共同構成商業交易的磋商環節。因此,在函件發出之前首先應進行策劃先做什麼後做什麼,也就是打組合拳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在策劃過程中一般要考慮以下幾點:
1
我方目標是什麼?
2
對方對我方目標的接受度?
3
達到目標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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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接受目標我方的後續手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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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實施了後續手段對方的反制措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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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來化解對方的反制措施?
用一個簡單案例做具體說明。例如某項目合同價格低,由於施工過程中材料價格上漲、工期延長等,導致虧損五千萬元,承包商希望業主承擔五千萬元損失。如此高金額的索賠業主一般都不會同意,所以承包商只是單純地向業主闡述請求業主合同外支付五千萬元是沒有作用的。所以必須先進行策劃後具體開展。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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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目標是業主合同外增加結算五千萬元。雖然目標是五千萬元,但是不可能向業主說因為承包商報價低所以業主補償五千萬元。而是依據合同、依據事實歸納出一個「體面」的理由請求業主支付五千萬元。如停窩工補償、改變合同約定的調差條款增加承包商價款、以簽證或認價的方式增加價款五千萬元。當然,從將來「談價還價」的角度考慮,訴求金額必須高於五千萬元。
2
當承包商提出主張後,業主項目公司肯定不認同承包商索賠。因為項目公司根本沒有權利確認如此高的索賠金額,而且一旦認同了承包商索賠,就意味著業主需要增加投資,業主項目公司管理人員可能要承擔管理責任,再加上承包商的大部分訴求本身也缺乏合同依據和事實依據,造成承包商的上述索賠訴求很難得到業主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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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承包商訴求的理論依據。承包商只有找到支撐訴求的依據才能佔領談判的道德制高點。例如,因業主原因工期延長造成降效、因業主原因工期延後價格上漲、實際施工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不符應當重新批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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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主不接受承包商的索賠要求,承包商還有什麼後續手段?業主不接受承包商的索賠訴求無外乎兩點原因,要麼承包商的索賠理由不充分,要麼承包商缺少對業主的制約手段,孫律師認為後者居於更重要的地位。因此索賠策劃必須考慮後續手段。承包商能夠考慮的後續措施主要是停工、解約。如果停工要考慮全面停工或局部停工,停自施部分還是停非自施部分;如果解約要考慮未施工部分的盈虧。但是不管停工還是解約,承包商均應當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禁止違法停工、違法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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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承包商向業主提出停工解約,業主的反制措施一般包括五點:一是停止支付工程款;二是向承包商發律師函;三是向承包商上級單位投訴;四是運作地方政府以維穩的名義對承包商施壓;五是威脅沒收銀行保函。承包商需要提前對業主的反制措施進行預判,並做好准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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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我們的違約責任,主要是工期責任;提前與領導進行溝通匯報,促使領導理解項目做法。
只有策劃工作做得好,函件才能寫得好。沒有策劃的函件就如同無頭蒼蠅,是不可能得到預定效果的。
⑸ 甲供材料,針對後期質量問題,施工方如何發函給甲方
發聯系函就行,上面寫明哪部分材料屬於甲供,我施工方按照規范施工驗收合格,後期由材料引起的質量問題甲方自理就行。。。
⑹ 施工單位發給建設單位的函怎麼寫
求建設單位發函城建單位的施工工期延誤聯系函
答:求:一份建設單位發函。內容關於:城建單位的施工工期延誤聯系函。城建單位是什麼單位?管理(部門)單位!?施工工期延誤,是施工單位的事!與城建單位有什麼關系?施工工期延誤聯,是由甲方或乙方造成的原因是什麼?這題誰能寫得出。簡之:誰對誰不明確。原因不明確。
⑺ 工程竣工逾期不驗收怎麼給對方發函
一、沒有《備案表》千萬別收房,房屋建成後交付使用前,開發商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取得質量合格文件;隨後申請規劃、公安消防、綠化、環保部門對房屋進行四個單項檢查,驗收合格後分別取得這四個政府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最後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所有文件齊全符合要求的,取得房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證明商品房驗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的法定文件只能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日期才是准予交付日期。
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應要求開發商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商品房整體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如果對方不能出示《備案表》,則說明該商品房整體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如果開發商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現場驗房及時保留證據,開發商取得《備案表》只表明該商品房符合法定的最低交付使用條件,購房人還要現場仔細查驗商品房,看是否符合正常使用條件。購房人可比照建設部的《住宅設計規范》進行驗房。經驗收後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房屋交付前發現對比較明顯的或者已知的質量問題,諸如影響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等等,購房人可在房屋交付時要求開發商給以修復。交房前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可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可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如果開發商不予配合,購房人可以採用錄像、照相、錄音、發函等方式保存證據,待日後採用法律手段進行交涉或索賠。法院審理中,在開發商能夠出具《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情況下,還要求開發商承擔遲延交房的違約責任,則購房人必須提供房屋不符合交付條件的證據。如:房屋交付前出現質量問題的證據;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證據等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據,就會因舉證不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你在接到收房通知時應查看開發商是否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如果沒有,你可拒絕收房,並要求其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但你在明知開發商無竣工備案表的情況下仍同意接收房屋,則視同雙方均以自己的行為變更了合同約定和法律強制執行的交房條件。因此,你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如果你收了房,就視為對該樓質量的認可。這樣的話,對你有許多不利之處:
第一,商品房未能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其中不排除該商品房在建築質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如果等花了一大筆錢裝修完住進去了,結果發現是危房,你連哭都來不及。你的裝修損失想討回來也不會很容易。
第二,《竣工驗收備案表》直接關繫到將來能否辦下來《房產證》,你現在辦理人住,如果將來發現該房屋始終無法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而致使《房產證》化為泡影,那時你再要求退房損失會比較大。第三,現在辦入住,將來等到《竣工驗收備案表》下采了再想按合同讓開發商支付全部逾期交房違約金,會比較麻煩。總之,現在辦入住比見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再辦人住要冒很多風險並喪失一大部分主動權。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其中不排除該商品房在建築質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時,竣工驗收備案表直接關繫到房產證的辦理,一旦將來發現該房屋始終無法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房產證則始終無法辦理。
⑻ 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程質量案件涉及訴訟時效應注意的操作問題主要有: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三年。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者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託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後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後,發包人主張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裝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於2年的保修年限後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牆面、衛生間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於5年的保修年限後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設計的不同結構形式而定:農村的磚木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30年後3年;城市的磚和混凝土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50年後3年;城市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70年後3年;城市的鋼結構房屋為不少於設計年限100年後3年。
⑼ 關於園區給水管漏水給物管處發函(明確甲方與物業雙方的責任關系) 急
首先講清楚維修的原因、部位、內容、日期、組織和實施的過程等,然後明確維修完畢後的驗收程序(由甲方、物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會同驗收),最後明確公共設施(包括給水、排水、電力、通訊等管線和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責任由物管承擔。
質保期內因施工或材料質量發生問題的,由物管通知施工單位(抄送甲方)進行維修。
由於管理或維護不當而發生問題的,由物管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