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工程質量監管部門是什麼
法律分析:國家工程質量監管部門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2. 施工機械安全監督管理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目前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技術監督局:
現將《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
凡從事建築施工(包括土木建築、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卒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託所屬的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向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准、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築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清除出施工現場。
建築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並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託當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並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提供服務,並加強監督管理。
對於違反本規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 機械租賃公司屬於哪個部門監管
機械租賃公司屬於建設局建築機械工程管理處監管。
建設局建築機械工程管理處的責任:
建立並完善機械設備管理機構,實行統一規劃,專人負責,進行全面的綜合管理。努力做到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明確專管和群管人員的職責與許可權,充分發揮各級職能人員的積極性。
貫徹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讓每台機械都有專人負責保管、檢修、操作。由於「三定」制度是機械化施工生產和設備管理工作的基礎,其執行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企業勞動生產率、施工安全、機械的完好率與使用率。
我們知道,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使用這三者是相互關連,互為條件的。任何設備在使用了一段較長的時間後,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故障,為了降低故障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應根據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密切配合施工生產。
按照設備規定的運轉周期(公里或小時)定期做好各項保養與維修的工作。設備管理部門在制定維修及保養計劃時須認真分析各類設備的具體情況,針對新舊設備的不同特點,採取不同的措施。對於老舊設備,要以保證運行、消除隱患、及時修理為重點。
4. 各個省成立的工程機械管理辦公室到底是個什麼單位又是發改委又是工信部的,在哪個官網上也沒找到啊,有
以陝西省的為例:
陝西省工程機械管理辦公室,為省直屬工程機械管理機構,業務上受工信部、發改委、中國設備管理協會的指導。
參考:
陝西省工程機械管理辦公室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執行國務院【2012】27號《質量發展綱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簡函【2012】648號建立工程機械質量安全數據普查登記及行業資料庫的要求;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設備管理協會【2013】36號文件精神,由中國設備管理協會工程機械質量安全監督普查登記管理中心下發中普管【2013】29號文件,在陝成立的直屬省級工程機械普查登記管理機構。全面負責陝西省范圍內的工程機械質量安全監督、數據普查登記、號牌管理、操作人員培訓、考試考評登記、工程機械檢測管理、工程機械維修單位資質認定、工程機械融資保險服務、以及協助政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等。
5. 什麼部門監管汽車修理廠
法律分析:汽車修理廠屬於當地的交通運輸管理處管理。其次如果你所指的汽車修理廠包含4S店的話,除了交通運輸管理處會進行管理之外,其品牌的總工廠也會對旗下的4s店進行直接管理,而且管理制度也會更加嚴格。因此消費者如果在4S店中被宰了,可以嘗試直接打電話給總廠反應,情況屬實的話4S店將面臨比較嚴重的罰款和處罰。同時也可以嘗試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6. 工程機械屬於那個部門監管
工程機械屬於工程監理部門監管。
法律分析
工程機械是中國裝備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概括地說,凡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設與養護、流動式起重裝卸作業和各種建築工程所需的綜合性機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機械裝備,稱為工程機械。工程機械是中國裝備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概括地說,凡土石方施工工程、路面建設與養護、流動式起重裝卸作業和各種建築工程所需的綜合性機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機械裝備,稱為工程機械。其主要用於國防建設工程、交通運輸建設,能源工業建設和生產、礦山等原材料工業建設和生產、農林水利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領域。在世界各國,對這個行業的稱謂基本雷同,其中美國和英國稱為建築機械與設備,德國稱為建築機械與裝置,俄羅斯稱為建築與築路機械,日本稱為建設機械。在中國部分產品也稱為建設機械,而在機械繫統根據國務院組建該行業批文時統稱為工程機械,一直延續到現在。各國對該行業劃定產品范圍大致相同,中國工程機械與其他各國比較還增加了鐵路線路工程機械、叉車與工業搬運車輛、裝修機械、電梯、風動工具等行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 第十七條 根據執行戒嚴任務的需要,戒嚴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臨時徵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公民個人的房屋、場所、設施、運輸工具、工程機械等。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執行戒嚴任務的人民警察、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解放軍的現場指揮員可以直接決定臨時徵用,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協助。實施徵用應當開具徵用單據。前款規定的臨時徵用物,在使用完畢或者戒嚴解除後應當及時歸還;因徵用造成損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償。
7.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建築工地的起重機械的監管由什麼部門依法執行
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三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條例,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安全監察不適用本條例。
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