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原則上由出租人負責維修,但是如果租賃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有相應約定,則按照約定。如果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只是電器受損需要維修的,有承租人承擔維修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⑵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一般由出租人來修。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內設施是自然損壞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導致出租房屋和屋內物品的損壞,就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責任。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的維修主體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⑶ 出租房屋電器壞了誰負責維修
出租屋的電器壞了由約定的責任方承擔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保持租房電器符合約定的用途,在電器損壞時進行修理和維護,不能保證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電器損壞由承租人過錯造成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的,由承租人進行修理和維護,出租人負責維修的可由承租人承擔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⑷ 租房家電維修費誰負責
如租賃合同中未明確列出房屋內電器的權責劃分,且租戶未故意造成家電損壞,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應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一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⑸ 出租屋電器損壞由誰修
法律分析:租房期間電器壞了,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維修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電器是承租人過錯導致損壞的,由承租人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⑹ 出租房的家電壞了誰負擔維修責任
法律分析:出租房家電損害的,一般由出租人承擔違約義務,如該家電損壞是因承租人過錯導致的,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⑺ 租房家電壞了維修誰出錢
法律分析:租房家電壞了由誰維修應該在租房的合同里註明清楚。如果電器是因為產品自身的原因,使用年限久,自然老化,應該是房東出維修的費用。如果是人為的使用不當,或者是故意損壞,那就應該是租客自己出維修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⑻ 出租房內的家電壞了誰出維修費
法律分析:無約定的,出租房的家電維修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出租人和承租人對維修事項未作約定的,應當由出租人履行維修義務,出租屋的家電壞了之後,維修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家電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維修費應當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雙方當事人對維修事項存在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的內容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