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酒店式公寓精裝房的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起
從產證下來開始算起吧
⑵ 酒店式公寓的產權和交易稅費與一般商業住宅有什麼不同
有兩種,一種是住宅性質,一種是商業性質,住宅的話就按照住宅的稅費標准來繳納;商業的話除了需要繳納5.65%、個人所得稅1或2%(或差額的20%)、契稅3%、還有土地增值稅。
辦公產權是根據商業的稅費計算的, 水電物業費要比住宅的高一倍的 辦公產權是沒有沒有煤氣的,有的酒店式公寓是住宅產權的,就和民用的一樣 物業費高一些 大概都在 3-4快錢一個平方。住宅產權是有煤氣的。
(2)公寓保修時間擴展閱讀:
產權的表現形式:
原始產權
也稱為資產的所有權,是指受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經濟利益主體對財產的排他性的歸屬關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法人產權
即法人財產權,其中包括經營權,是指法人企業對資產所有者授予其經營的資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與處分的權利。法人產權是伴隨著法人制度的建立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股權債權
即在實行法人制度後,由於企業擁有對資產的法人所有權,致使原始產權轉變為股權或債權,或稱終極所有權。原始出資者能利用股東(或債權人)的各項權利對法人企業產生影響,但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產權
⑶ 70年產權的公寓是什麼意思
確實存在70年產權的公寓,在購買公寓時,商業公寓和住宅會遇到幾大關鍵要素的區別,這個時候,需要辨別清楚。首先是使用年限,合同上會寫明是40年或70年,如果居住公寓建築在有70年使用年限的土地上,且不具備商業公寓的特性時,就可以認定為住宅公寓,住宅公寓的使用年限就等同於土地的使用年限。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長期,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
70年產權公寓與住宅的區別
1、就居住公寓來說,相對於普通住宅其面積會比較小,適合的群體也不一樣,因為總房款會相對較低,公寓的戶型同普通住宅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比較常見的公寓戶型很難做到南北通透,並且常常沒有陽台,甚至是全封閉幕牆外立面,沒有可打開式窗戶。
2、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別墅、公寓或是宿舍。傳統意義上的公寓分為兩種:經營性公寓、公益性公寓。市面上正常看到的寫字樓、酒店式公寓等都屬於經營性公寓。一般的公寓概念深入人心,市民的反應都是年限較短的物業,其實經營性公寓裡麵包括商業公寓和居住公寓。
3、公寓和住宅在產權年限方面,性質是一樣的,70年產權的公寓和70年產權的住宅,都具備70年的使用年限,不會因為類型不同而縮水。70年公寓與70年住宅居住成本有所不同。
4、一般公寓都是精裝修交付,物業標准會高於住宅的標准,因此物業費也會比普通住宅來得高。就拿蘇州來說,很多以好物業著稱的普通住宅樓盤,物業費標准也不會高於5元/平米/月,但是公寓的物業費標准則動則高於10元/平米/月。
⑷ 我想買樓房(單身公寓),這是大事,沒經歷過怕買了又後悔,所以請有經驗的人給我出出主意!
購房簽約要注意哪些問題?
五類合同陷阱需多加註意
商品房是大額消費品,而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預設了一些條款,使購房人掉進陷阱。
第一類,訂購金陷阱。有些購房人在沒有考慮充分的情況下,就聽從售樓員的話交了定金,到後來不想買了,想把定金要回來卻難上加難。如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開發商沒有說明這個房子的情況,在與購房人制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向購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簽訂認購書中明確寫明認購金在簽約不成時不予退還。
第二類,約定房屋貸款辦不下來,不給退還定金。有些房產項目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就在合同中做這樣的約定,使購房人利益受到損失。
第三類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受損。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規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變設計,商用房的游泳池變成了停車場,該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對一些關鍵的問題,開發商與消費者簽定合同時或者不約定,或者在約定中設下陷阱。出現糾紛後千方百計地推卸責任。
第四類是在面積的漲水和縮水違反規定放寬對開發商的限制。根據規定,如果房屋面積絕對值誤差比超過3%的,購房人就有權退房,但實際情況由於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於購房人的約定,購房人很難索賠。由於面積縮水的數額很大,計算的依據透明度也差,同時造成了面積爭議引起的投訴也逐年在遞增。
第五類是合同中關於產權證辦理條款的陷阱,因為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或者以舊城改造的名義,把房屋改頭換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張膽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續和證件,就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拖延辦理產權證。
■補充條款應對陷阱
一般情況下,以下五方面內容最好在補充協議中體現:
一、房屋面積:開發商應以套內面積簽訂購房合同,對套內面積和訂房階段的建築面積之間的換算方法必須進行明示,並以套內面積為單位公布每平方米單價和房屋總價;開發商應承諾交房時使用面積應和簽合同時的套內面積相等。對於交房之後實際套內面積和合同簽署面積的差值,正負偏差不得超過3%,如果超出該范圍,多出部分業主可按照合同單價進行購買,不足部分開發商必須以合同單價退還買受人。
二、關於裝修標准:開發商承諾的裝修標准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對於裝修時所使用的所有材質(指包括公共部分裝修時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號(指裝修時使用的廚房用具、衛生間用具等),必須進行明示;請開發商註明精裝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關於車位:地上車位是否有產權,業主如何購買及使用年限為多久;如果租用車位,費用如何,該收費標準的時限為多久?制定依據是什麼。
四、關於物業和綠地:物業收取的費用,服務的內容必須作為合同的必要組成要件以書面形式進行,入住後一年內,所有業主有權對物業公司進行評估,如果認為物業公司不能勝任小區的物業工作,有權進行解聘和新物業公司的聘用。
五、關於入住條件和房產證的辦理:入住條件必須達到八通,即通水、通電、通天然氣、通暖、通郵,通電話、通有線電視、通寬頻。
■開發商拒簽補充協議怎麼辦
建議購房人在交納定金前,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並與開發商協商修改條款或補充條款的事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其補充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後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納定金時在認購書中與開發商作出約定。
什麼叫二手房?
二手房私房上市交易通稱二手房。也就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全部產權),可以進入住房二級市場(即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的房產。如取得所有權的商品房、自建房、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
「二手房」買賣法律問題攻略
共有二手房出售需全體共有人同意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共有財產進行處分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否則處分無效。因此,在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應對房屋權利是否存在共有情況予以特別注意。由於房地產所有權採用記名登記制度,因此交易時房屋的所有權利人,均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上簽字,買家應注意這些簽字的真實性。除未成年的簽字可以由父母代簽外,其他代簽行為代簽人必須有合法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還應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當作夫妻共有財產的房屋子產權僅登記了一方的名字時,買家需要確認夫妻雙方出售房屋的意願是一致的。
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屬於共有財產的房屋子未經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個別人出售後,其他共有權利人提起拆訟要求確認買賣行為無效時,如果買家是善意購房,即不知道賣家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經過戶,法院一般不會判決二手房交易無效。這是從穩定房地產交易秩序並便於司法操作角度考慮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個別權利人追究責任。
三方需明確各自的權責利
賣方在委託中介時,應與中介簽訂書面的委託協議。協議中要明確房屋的出售價格,賣家應注意區分「凈到手價」「出售價」及「合同價」,明確房屋的權屬和使用現狀, 以及委託許可權等。這份委託協議賣家應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
買家通過中介找賣家時,應該要求中介出示其與賣家之間的房屋掛牌出售委託協議。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買方收取定金的規定。買家與中價簽訂的書面協議,應包括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處理等條款,並蓋有中介公司的印章。買家應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與中介簽好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買家還應確認中介是否經過上家授權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出具收據。該收據有中介經辦人員的簽字,還應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買家須實地查看賣家房屋有無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經有房客承租,那麼在租期內,有同等條件下,房客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應該在出售房屋三個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將出售的情況,並告知房價等出售條件,房客最晚應在三個月內盡快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果房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家有得到房客出具的書面表示後,可將房屋賣給其他人。如果賣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況,而擅自賣給其他人,則房客有權向法院主張買賣行為無效。對於買家而言,為避免出現此類問題,應該對房屋進行實地考察,確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內,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妥善解決簽約後的後續事項
買賣雙方簽好買賣合同後,除了收付房款、辦理過戶外,還有一些後續問題如戶口遷移、維修資金過戶等。對此,買家賣家也要妥善處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買家賣家應將買家付款方式與賣家交房情況結合,以保證各自的權益。比如,雙方可約定合同簽訂後付房款30%,交房時付房款30%,產權過戶時付房款35%。在上述兩者掛鉤的同時,雙方還要明確違約責任,如約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總房價一定比例的違約金;超過多少天時,一方有權選擇違約金,超過多少天時,一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等。總之,買賣合同的內容越詳細,履行起來的可操作性就越強,也越能促成買賣的順利進行。
「兩個定金」大不同
定金糾紛是二手房買賣中非常普遍的問題,主要原因是買賣雙方沒能充分理解「定金」的法律意義。二手房買賣如果是在中介的主持下簽訂買賣合同的,在交易過程中一般有兩個定金。第一個定金出現在買賣雙方對中介進行委託的過程中,用來擔保買家賣家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某確定地點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如屆時買家反悔不來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要承擔定金被賣家沒收的風險,如賣家反悔不簽《房地產買賣合同》,要承擔雙倍反還定金的責任。
第二個定金出現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用來保證買賣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切實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出現違約的情況,違約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當然,買賣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中介直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也可以約定定金條款,用來保證簽訂的合同後,雙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三類二手房權利受限制,交易前必須嚴加審查
常見權利受限制的二手房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沒有抵押,如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買賣設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徵得抵押權人的方面同意,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關系後方可進行交易過戶,二是被法院等機關查封。一般需要產權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財產將被查封房屋換出來,或通過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後,方可進行二手房買賣。三是房屋當初分配給承租人時,對今後的轉讓就設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該條件一般會在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備案。這種情況多數出現在房屋的產權人原在某個單位,之後單位將房屋作為實物分配給予職工。職工盡管是「小產證」上的產權人,但要符合一定條件時,才能將房屋上市轉讓買賣這樣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設定轉讓條件的原分配單位出具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⑸ 我買的公寓樓兩年保修期,其間什麼也沒修,維修費是不是應該反還給我
不反的,和買保險是一個道理
⑹ 寓見公寓的保修員保修時間是什麼時間段
寓見公寓上門維修7*12小時維修隨時待命,上門維修服務,舒心入住無擔憂
⑺ 外牆外保溫的保修期是多少年
外牆外保溫的保修期是5年期限。
保溫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溫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第四十條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⑻ 40年產權公寓的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算
契稅是3個點,維修基金參考當地保准
⑼ 公寓床的質保是多少年啊
床的使用壽命一般是10年,想要用得更久,就必須從日常的使用中多加註意:希望你能採納,謝謝
⑽ 如果要簽訂老年公寓裝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沒有了解到專門針對老年公寓裝修合同的條款,不過大部分裝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
三大裝修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裝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本,所以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候要先對各方面進行了解,將裝修設計方案和裝修預算都確定下來以後再簽訂裝修合同,以防落入裝修公司的合同陷阱。
2.簽訂裝修合同之前,要查看其裝修公司是否為合法經營的裝飾企業,是否具有營業執照,是否具有法人委託書。
3.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裝修合同中對裝修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是否表達清楚,如果有漏掉的要求和事項,可向裝修公司提出並進行合同的修改,如果沒問題簽字即可。
裝修合同簽訂有哪些陷阱
1.工藝描述不清楚
在市面上,一些不良裝修公司或工頭為了謀取個人私利會在裝修合同中的報價單上使用模糊的字詞進行工藝描述,而不具體對使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進行准確的描述,很多裝修業主因此而落入裝修公司和工頭的陷阱之中。
2.胡亂增加單項面積
有的不良裝修公司會在裝修合同中的單項面積上做手腳,把每項施工項目的面積都稍微增加一點,從而增加用戶的裝修成本,所以小編建議,大家在進行房屋裝修的時候,可先自行對房屋裝修尺寸進行測量,以防裝修公司胡亂報價。
3.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不一致
在材料進場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核對裝修材料是否與合同上規定的型號和尺寸相一致,很多不良商家會抱著僥幸心理,使用劣質材料進行裝修,試圖以假蒙真,所以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材料的型號和材質,以免落入合同陷阱之中。
4.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蒙騙過關
有的裝修公司會趁業主不在的時候,而將裝修材料偷偷替換成劣質材料,而業主毫不知情,這種做法不僅會造成房屋安全隱患問題,而且還大大的損害了業主的消費權益,或者不告知業主裝修進度,在隱蔽工程中使用劣質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