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范圍和期限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范圍是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期限是: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2年,供熱與供冷系統2個採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內防滲漏工程5年。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Ⅱ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
【法律分析】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Ⅲ 建築工程期限保修期是多少年
國家規定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兩年。法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Ⅳ 建築質量保修期是多久
建築保修期的時間: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是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是5年;以及供熱與供冷系統的最低保修期是2個採暖期、供冷期等。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Ⅳ 建築工程保修期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關於建設工程保修期的規定為:一般根據其不同性質、不同種類的建築工程有著不同的規定,所約定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且不得低於法律法規、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保修年限。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