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桌子有哪些種類
一、清式桌清式桌有供桌、宴桌、方桌、圓桌、長桌、條桌、畫桌、琴桌、炕桌等許多種。從結構上說,清式桌大都有束腰;牙條最常見的式樣是正中下垂窪膛肚,或雕刻玉寶珠紋;足端削出硬角拐彎的回紋馬蹄;還喜歡運用各種材料在硬木桌進行鑲嵌裝飾,如木雕裝飾、竹黃包鑲、嵌竹、嵌癭木等,工藝極為精巧,也是明代桌子從未有的。 1、供桌供桌是年節時供奉祖先時放祭品的桌子,又叫祖先桌。在式樣上並無特別之處,是依用途而命名的桌子。 從古至今桌子究竟有哪些種類呢?桌子的命名一般與桌面的形狀有關,如方桌、長桌、圓桌、半桌、條桌等。另外,也有以桌子的用途命名的,如:放在床上或炕上的,叫炕桌;為彈琴而設的桌,叫琴桌;為下棋而設的,叫棋桌;諸如此類的還有茶桌、酒桌、書桌、畫桌等。這些桌子因用途不同,在造型結構上略有不同。如畫桌、酒桌一般不設抽屜,因使用時不便開啟。以下以明清式桌子為例,看看桌子究竟有哪些種類。 2、琴桌琴桌是用放置古琴的桌子,為了便於撫琴,琴桌一般比桌略矮些。琴桌屬於文房用具,在式樣上力求文雅之氣,造型和雕花裝飾都比較精美。還有些琴桌是仿竹藤傢具風格,多用劈料做法。 3、宴桌清代宮廷正式的宴席還是遵循歷代大宴席地而坐的慣例,要使用一種較矮(高於炕桌)的桌子,叫宴桌。清代宮廷中有許多宴桌,做工精細。 二、明式桌明代,桌是比案子略小的傢具,並且在形制結構上有兩個顯著特點:第一,面板的長寬之比不超過2:1,如果面板的長寬之比超過此數值,一般稱為案;第二,是腿足安裝在面板的四角處,有人認為這是桌子最典型的形制結構特徵,因而可叫做"桌形結構"。明代桌子可分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類式。 1、長方桌專指接近正方形的長方桌。它的長不超過寬的兩倍。如果長度超過寬的兩倍以上,那就應稱為長條桌(或"長桌"、"條桌")。 2、半桌只有半張八仙桌大小,既可以在人少時使用,也可以在一張八仙桌坐不下時,用半桌把方桌拼大,故又名"接桌"。半桌的式樣有帶束腰的,也有不帶束腰的,是明式傢具中典型的桌子樣式。 3、方桌桌面四邊長度相等的桌子。尺寸大者,指可供八人圍坐,叫"八仙桌"。尺寸中等者,叫"六仙桌";尺寸小者,叫做"四仙桌"。 4、酒桌酒桌是一種形制較小的長方形桌。桌面四周有陽線一道,叫"攔水線",以防止在酒餚傾灑時流下弄濕衣服。 本文由柏香微傢具有限公司整理。
Ⅱ 詳細介紹明清傢具常見的幾種腿型49
明清兩代,傢具藝術高度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風格,被冠以「明式傢具」和「清式傢具」兩個藝術概念。本文擬就明清傢具的不同種類,介紹明清兩代不同的時代風格。
明清時期,傢具的種類繁多。如果將其按使用功能分類後,再進行造型分類就清楚得多了。論其功能可分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貯用具、懸掛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為床塌、椅凳、桌、案、幾、屏聯、箱櫃、台架等類。
桌案
桌子有兩種形式,一種有束腰,一種無束腰。
清·黃花梨無束腰羅鍋棖直腿香幾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裝一道縮進面沿的線條,尤如給傢具繫上一條腰帶,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與面沿垂直。束腰有兩種作法,一種低束腰,一種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還要安羅鍋棖和矮佬,或者霸王棖。如果不用羅鍋棖和霸王棖,則必須在足下裝托泥。起額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傢具面下裝矮佬分為數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載,與矮佬融為一體。矮佬兩側分別起槽,牙板的上側裝托腮,中間鑲安絛環板。絛環板的板心浮雕各種圖案或鏤空花紋。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傢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與面沿的距離,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過多的輔助部件。有束腰傢具不管低束腰還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內翻或外翻馬蹄,有的還在腿的中間部份雕出雲紋翅。這已成為有束腰傢具的一個特徵。
黃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無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撐桌面,四腿之間有牙板或橫帳連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撐桌面。無束腰桌子不論圓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裝飾。只有個別的為減少四足磨損而在足端裝上銅套的。其主要目的在於保護四足。同時也起到相應的裝飾效果。
案的造型有別於桌子。突出表現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兩側向里收進一些的位置上。兩側的腿間大都鑲有雕刻各種圖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兩種作法,一種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樣用四框攢成,而是兩腿共用一個長條形的木方子。每張案子須用兩個托泥。另一種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兩腿下端橫棖以下分別向外撇出。這兩種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橫向開出夾頭榫,前後兩面各用一個通長的牙板把兩側案腿貫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兩側的腿還有意向外詫出,以增加隱定性。
還有一種與案稍有不同的傢具,其兩側腿足下不帶托泥,也無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間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裝兩條橫棖。有的在左右兩腿間的長牙板下再加一條長棖。這類傢具,如果面上兩端裝有翹頭,那麼無論大小,一般都稱為案。如果不帶翹頭,那就另當別論了。這類傢具,人們一般把較大的稱為案,較小的稱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傢具研究》書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稱為「桌形結體」,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縮進一些位置的稱為「案形結體」。根據這個論斷衡量,這種傢具具備案的特點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夾頭榫結構,因此,嚴格說來,還應叫案。桌形結體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結體不僅包括案,也包括這種類型的桌子。人們把大者稱案,自不必說,把小者稱桌,即案形結體的桌子。說明這類小案桌與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沒有什麼區別。也說明案和桌自產生,發展到現在,始終保持著極其密切的聯系。
明代桌案的種類有如下幾種:
明末 黃花梨卷草紋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邊長度相等的桌子都稱為方桌,常見的有八仙桌,因每邊可並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稱八仙桌。有帶束腰和不帶束腰兩種形式。方桌中還有一種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獨特,其桌腿足的側腳收分明顯,足端亦不作任何裝飾。桌面邊框用材較寬,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縮。面下桌牙除隨邊兩條外,另在桌角下沿裝一小板牙,與其它兩條長牙形成135度角。這三個方向的桌牙都同時裝在一條桌腿上,共同支撐著桌面。故稱一腿三牙。這種方桌不僅結構堅實,造型也很美觀。
方桌中還有專用的棋牌桌,多為兩層面,個別還有三層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裝抽屜,裡面存放各種棋具,紙牌等。方槽上有活動蓋,兩面各畫圍棋,象棋兩種棋盤。棋桌相對的兩邊靠左側桌邊,各作出一個直徑10厘米,深10厘米的圓洞,是放圍棋子用的。上有小蓋。不弈棋時可以蓋好上層套面,或打牌,或作別的游戲。平時也可用作書桌,名為棋桌,是指它是專為弈棋而製作的,具備弈棋的器具與功能。實際上它是一種集棋牌等活動於一身的多用途傢具。
明末清初 黃花梨獨板大翹頭案
2、長桌、條桌與條案:長桌也叫長方桌,它的長度一般不超過寬度的兩倍。長度超過寬度兩倍以上的一般都稱為條桌。分為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條案都無束腰,分平頭和翹頭兩種,平頭案有寬有窄,長度不超過寬度兩倍的,人們常把它稱為「油桌」,一般形體不大,實際上是一種案形結體的桌子。較大的平頭案有超過兩米的,一般用於寫字或作畫,稱為畫案。條案,則專指長度超過寬度兩倍以上的案子。個別平頭案的長度也有超過寬度兩倍以上者,也屬於條案范疇。
翹頭案的長度一般都超過寬度兩倍以上,有的超過四五倍以上,所以翹頭案都稱條案。明代翹頭案多用鐵力木和花梨木製成。兩端的翹頭常與案面抹頭一木聯作。在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傢具藏品中,這方面的實例很多。
Ⅲ 古人對書桌的雅稱
古時書桌的雅稱是八仙桌。
書桌簡介:
書桌是指供書寫或閱讀用的桌子,通常配有抽屜,分格和文件架,是學習必不可少的用品。
桌子纖和是一種常用傢具,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以在上面放東西或做事情。有光飢豎簡滑平板、由腿或其它支撐物固定起來的傢具,用以吃飯、寫字、工作或玩牌。在語文中亦可作量詞。
書桌作為兒童房的一部分,書桌椅的選擇要和房間搭調。0~7歲是孩子們創造力發展的巔峰,最好用大膽明亮的色彩激發他們的好奇心和注重力。過分深沉的傢具或舊而缺乏色彩的傢具爛褲最好不用。
科學研究表明,性格較內向而軟弱的孩子,宜用色彩對比強烈的傢具;性格較急躁的兒童,宜用線條柔和、色彩文雅的傢具。不過假如選擇可調節的兒童書桌椅,最好選擇色彩淡雅些的,因為要陪伴孩子很多年,還是眼光放長遠些比較好。
Ⅳ 宋式傢具的宋式傢具承具篇
宋代之前,古人來席地而自坐,所以在《新唐書》中記載:「高尺有三寸,方八尺。」其特徵是大而矮。到宋代,不少案在高度上和高腳桌並無太大區別。如南宋陸游所說:而其墓以錢塘江為水,以越秦望山為案,可謂雄矣。宋代以後,桌的使用功能越大,陳設功能就越低,案則是實用功能降低了,其陳設功能則增加了,故在人們心中的地位相對較高。
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質區別。何為案、何為桌呢?一般來講,腿的位置決定了它的名稱,而與高矮、大小、功能都無關。腿的位置縮進來一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
除了形制上的區別,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別,是精神層面的區別。這個區別在哪兒呢?在於案的等級比桌高。比如我們常說拍案驚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絕,都是比較高等級的情緒;如果我們說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級的情緒。拍案驚奇是驚訝,拍桌子瞪眼是憤怒,它表達的情緒不一樣,這是它的精神層面。再比如,我過去當編輯的時候,經常挑燈夜戰、伏案疾書,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著了,就是在寫檢查。感覺到了嗎?凡是跟桌子相關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關的事都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