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部分縣級行政職權的決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61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部分縣級行政職權的決定》已經2019年6月14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長 馬興瑞
2019年6月22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部分縣級行政職權的決定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納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經濟發達鎮(以下簡稱「試點鎮」)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縣級行政職權通用目錄》,決定將325項縣級行政職權賦予試點鎮人民政府。試點鎮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在通用目錄范圍內研究確定各試點鎮的具體職權清單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加強對試點鎮的培訓、指導和監督,確保試點鎮接得住、用得好。試點鎮所在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幫助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各試點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做好實施工作,確保相關權責落實到位;試點鎮人民政府根據本決定實施相關縣級行政職權引發的行政復議案件,由其上一級人民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
附件
廣東省人民政府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縣級行政職權通用目錄
序號職權類別職 權 名 稱法定實施主體職 權 依 據1行政許可縣管許可權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項目核准機關1.《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三條、第六條。
2.《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
2行政許可縣管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項目核准機關1.《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三條。
2.《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2014年修改)第四條、第三章。3行政許可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審批。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1.《城市綠化條例》(2017年修改)第十九條。
2.《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2014年修改)第二十五條。4行政許可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的建設批准。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城市道路管理條例》(2019年修改)第二十九條。5行政許可在城市橋樑上架設各種市政管線、電力線、電信線等的批准。市政工程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城市橋梁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2003年建設部令第118號)第十七條。6行政許可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16年修改)第一百零一項。
2.《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2005年建設部令第139號)第七條。7行政許可停止供水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供水條例》(2018年修改)第二十二條。8行政許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審批。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2019年修改)第四條、第八條。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17年修改)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9行政許可個體工商戶登記。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1.《個體工商戶條例》(2016年修改)第三條。
2.《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2015年)第四條、第五條、第三十九條。10行政處罰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三十八條。
2.《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2015年)第五十九條。11行政處罰違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標准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三十九條。12行政處罰違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集中轉運、處置設施、場所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一條。
2.《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2015年)第五十八條。13行政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行政處罰:(1)違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第八條、第十一條規定,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隨意傾倒、拋灑、焚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2)違反《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將家庭裝修廢棄物或者廢棄沙發、衣櫃、床等大件傢具投放到垃圾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的。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二條。
2.《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2015年)第五十三條。14行政處罰違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批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三條。15行政處罰違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改)第四十四條。16行政處罰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不履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義務的行政處罰。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城
Ⅱ 想加盟一個傢具品牌,求推薦。
這兩年一直計劃著出去創業,以前就是做傢具這塊的,對這行也比較了解,目前加盟寶鈺一年多了,客源很好,他家是整屋門板還有櫃體從設計到裝修 ,前景挺好的,你像一般企業,要麼只生產門板,要麼以櫃體為主,還是有局限性的,客戶也覺著不方便,所以說做櫥櫃這塊,他家還是比較吃香的,你可以多對比對比,了解一下
限定國內就不寫國外的品牌了,中國的傢具製造標准其實很高,只是在新材料和設計風格上相對來說保守一點。
注意,不要過於擔心品牌的負面消息,任何一個體量大一點的企業都會有。越大的企業越多
品牌推薦分為線上和線下兩個部分
先寫線上
A:歐式
香麗法蘭,拉菲曼尼,法麗莎,印象公館,羅布詩,福夢林,艾歌,韓優佳
B:美式
威靈頓,衛詩理,塞瓦那莉,瑞福祥,雅居格,卡伊蓮,源氏木語,和年美家,巢趣,優木傢具,優梵藝術,治木工坊,富萬佳,斯蒂芬妮,環球製造,廣蘭,熙和,homecottage
C:東南亞和現代中式
buildhomes,布維家居,龍森傢具,華日家居,相約春天,心居名家,光明傢具,駱飛,九木坊,盛唐古韻,華宜居,依美諾,葉葉家居,三木印象,床薈萃,心居名家,索格傢具,中格傢具
D:明清
古味居,蘭之閣,藝銘天下,集美紅紅木,岡州,金乾貫章,三韻,宋韻,曦軒閣,hxg傢具,創品傢具,貢藝名居,仙銘源,雅立方,傲詩,曼時光,景典傢具,榮御傢具,王木匠,雍尊紅木
E:簡約現代
joooi家居,林氏木業,全友家居,米萊克,凱美家居,淘營,尼克愛家家居,楷銳時尚,卡琳魅惑,馬氏皇庭,粵府,千健,納威家居,洛克威登,蘇客,帝尚居
F:北歐
源氏木語,林氏木業,優木傢具,優梵藝術,原始原素,米萊克,祺豐北歐,治木工坊,fulllove,千健
G:日式
優木傢具,維莎,原始原素,治木工坊,華誼,fulllove
Ⅲ 粵府辦【2014】72號
粵府函〔2014〕7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我省
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加快我省循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日
加快我省循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我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5號),現就加快我省循環經濟發展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圍繞「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總目標,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堅持統籌規劃、重點突破,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堅持高效循環、減量優先,加強源頭減量化和全過程式控制制,促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堅持突出特色、典型示範,培育一批具有地區特色的循環經濟示範典型;堅持政府推動、企業實施、公眾參與,加快形成覆蓋全社會的循環經濟社會發展模式。
(二)發展目標。通過重點培育與全面推廣,培育一批循環型企業、循環型園區和循環型產業,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評價指標體系和技術規范體系,建成全社會循環經濟發展體系。到2015年,單位GDP能耗降到0.477噸標准煤/萬元,比2010年下降18%,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廣州、深圳市的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55%以上,其他地級市達40%以上。到2020年,循環經濟理念貫徹到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建成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的示範區。
二、加快建設循環型工業體系
(三)完善工業循環經濟示範體系。培育一批具有廣東特色的循環經濟示範典型,加快「省循環經濟工業園—省市共建循環經濟產業基地—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示範體系建設,探索具有廣東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到2015年,建成28個省循環經濟工業園和30個省市共建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到2020年,建成40個省循環經濟工業園和50個省市共建循環經濟產業基地。
(四)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引導園區和企業加大投入,推進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產業基地及經省政府批准認定的各類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優先支持位於國家和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的園區(含開發區、產業基地,下同)實施循環改造,加快園區廢物利用、資源能源分質梯級利用、水資源分類使用和循環利用、公共服務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園敗坦區內項目、企業、產業有機耦合和循環鏈接。到2015年,推動20個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到2020年,推動50個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
(五)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快推進我省清潔生產「十百千萬」工程(創建十個清潔生產示範園區、培育百個企業清潔生產技術中心、認定千家清潔生產企業、開展萬人清潔生產培訓)。加強粵港清潔生產合作,引導港資企業積極參與「粵港清潔生產夥伴計劃」並繼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到2015年,基本完成「十百千萬」工程;到2020年,創建20個清潔生產示範園區,認定3000個清潔生產企業。
(六)加強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加快推進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大力研發廢棄物分類收集、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等技術和設備,提高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培育一批省級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推動建立重點領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聯盟,加快全省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到2015年,培育30個省級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探索建立2個重點領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聯盟;到2020年,培育察拍桐40個省級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推動建立5個重點領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聯盟。
(七)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技術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循環經濟工業園(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企業創建生態設計機構,加快生態設計公共平台建設。積極開展生態設計國際和區域交流,推進產學研合作,開展家電等重點行業生態設計專題活賀賀動,推廣一批先進方案、技術和產品。加快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產業化,著力發展符合循環經濟要求、資源利用效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技術、工藝和產品,在電力、冶金、化工、建材、印染、造紙、電鍍及線路板等行業大力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產品。
三、加快建設循環型農業體系
(八)構建「農工商」復合型循環經濟體系。探索「農工商」復合型循環經濟模式,建設省農墾總局湛江墾區等一批農業循環經濟示範區,構建種植業、畜牧業、林業、加工業、物流業、旅遊業一體化的循環經濟產業體系,推進農業、工業、商貿服務業的循環鏈接,實現產業廢棄物的高效循環利用,形成「高效、無廢」的跨企業、跨農戶的循環經濟聯合體。到2015年,培育3個農業循環經濟示範區;到2020年,培育10個農業循環經濟示範區。
(九)加強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大力推進秸稈、林木採伐剩餘物、廢舊木材(舊傢具)及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範工程,積極推廣農村戶用沼氣和畜禽養殖沼氣,到2015年,推廣農戶沼氣45萬戶和規模化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550項以上;到2020年,推廣農戶沼氣池50萬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基本普及沼氣利用。
(十)發展節能環保型農業。大力發展農業節能、節水、減排等技術、工藝、產品與裝備,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環保型農業技術和裝備,鼓勵農田輪作和休耕,減少農田化肥和化學農葯使用量,大幅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到2015年,每畝肥料利用率比2010年提高5%,化學農葯用量比2010年減少10%;到2020年,每畝肥料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3%,化學農葯用量比2015年再減少10%。
四、加快建設循環型服務業體系
(十一)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完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服務管理,逐步實現行業發展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廣州、佛山、惠州、江門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城市建設。發揮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鼓勵企業通過上門回收、定點回收、以舊換新等方式加強廢棄物分類回收,進一步提高我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
(十二)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立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形成覆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的管理制度與技術路線,加快推進廣州、深圳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城市建設,推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縣)開展試點工作。到2015年,廣州、深圳兩市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成熟完善,創建全國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全省5個以上城市(縣)開展試點工作。
(十三)加快服務業節能環保技術改造。推進餐飲、商場、賓館等服務業企業的節能、節水、低碳等技術改造,實施商場、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構建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推進「車船路港」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建立循環、高效、低碳的綠色物流體系。
五、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
(十四)加快全社會大循環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逐步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加快循環經濟產業耦合鏈接,搭建循環經濟技術、產品、市場等公共服務平台,實現資源跨企業、跨行業、跨產業、跨區域循環利用,形成多元化的循環經濟大網路。推進污(廢)水處理、廢棄電子電器產品回收拆解、機電產品再製造、垃圾焚燒發電等資源化利用重點工程建設。建立健全社會資源分類、回收和處理系統,促進社會資源的規模化、高值化和清潔安全再利用。建立舊件逆向物流體系,建成集生產、回收利用、資源化、再製造為一體的循環經濟產業鏈。
(十五)促進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減少一次性易耗品的使用。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推行包裝綠色化。提高政府采購可循環使用產品、再生資源產品以及節能、節水和環保認證產品等綠色產品的比重。引導消費者購買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無公害標志食品等綠色標志產品。
六、推進重點工程建設
(十六)推進試點示範城市建設。指導廣州市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推動雲安縣申報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指導東莞、韶關等市開展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創建工作;依託廣州、佛山、惠州、江門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加快全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推進配方肥和技術全面進村入戶到田,提高測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水平,建立一批測土配方施肥示範縣。
(十七)推進試點示範園區建設。依託石化、鋼鐵、建材、再生資源等重點行業,培育一批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典型;加強現有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產業規劃和重點項目建設,從產業連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清潔生產普及化等方面,加快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現有工業園區創建省級清潔生產示範園,支持引導園區內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開展資源綜合利用;依託國家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培育一批省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
(十八)推進試點示範企業建設。在鋼鐵、石化、紡織、建材、造紙、汽車等重點行業創建一批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企業試點;在石化、鋼材、建材、塑料、人造板、可再生能源等領域培育一批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在鋼鐵、紡織、造紙、石油、食品、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用水行業開展節水型工業企業創建活動,樹立一批行業內有代表性、用水指標達到行業領先水平的標桿企業;在製造業、供應鏈、服務商等方面培育一批粵港「清潔生產夥伴」標志企業;依託國家級汽車零部件、機電產品、輪胎再製造試點企業,培育一批省級再製造試點企業。
七、保障措施
(十九)建立健全法規和標准。推動制定我省促進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築節能、綠色采購等法規規章。各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新建、改(擴)建園區要按照循環經濟要求編制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建立健全循環經濟標准體系,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業產品強制性限額標准和市場准入標准,制定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和污染物排放標准。加快推行能效標識制度和再利用品標識制度,積極開展節能、節水、環保產品認證及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標準的研製。建立完善循環經濟計量檢測體系。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從省財政現有資金加大對循環經濟重大項目、科技研發、標准制定、宣傳培訓、技術產品推廣應用、園區與企業循環化改造等工作的支持。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加快推進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工藝)和資源綜合利用電廠(機組)認定工作。有序建立資源性產品階梯價格制度,對資源高消耗行業中的限制類項目,實行差別性價格政策。研究完善懲罰性價格、差別性價格、階梯價格等價格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積極提供綠色金融服務,推動一批基礎條件好的循環經濟龍頭骨幹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將國家級、省級循環經濟示範項目列入省重點項目,在用地指標、環境容量等方面優先予以統籌安排。
(二十一)強化技術和服務支撐。支持建立各類循環經濟技術支撐機構,創建循環經濟技術中心,推動組建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產業聯盟,加強產學研用結合,共同開展循環經濟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著力推動節能、節水、新能源開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領域的技術進步。加強循環經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定期發布廣東省循環經濟、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等領域技術產品推廣目錄。健全循環經濟服務體系,培育和扶持一批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規劃、設計、建設、改造、運營的專業化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循環經濟信息服務業,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二十二)加強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信息網路等媒體宣傳普及有關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相關基礎知識。鼓勵開展各種形式的循環文化創意活動,積極開展國內外循環經濟交流、合作與培訓。創建省級循環經濟教育示範基地,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循環經濟培訓,有序推進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建設。
(二十三)加強組織協調。進一步強化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工業園區(開發區、產業基地)落實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與統計核算制度,將其納入黨政幹部政績考核體系。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要對全省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地稅局、統計局、質監局和省國稅局等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Ⅳ 深圳舊城改造的流程
程序標准
第一步是調查研究,對舊城改造的基本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對舊城改造的必要性和社會經濟的可能影響作出基本的判斷,了解各個城市發展的各個方面。
第二步,確定舊城改造地區之後,根據經濟實力和區域發展需求提供定製化規劃。
第碰行三步,拆除部分建築,進行居民遷移,道路等基礎性工作,保證舊城改造工作的順利開展。再是對舊城改造的基礎設施進行設計和修繕。
改造內容
①改造城市規劃結構,在其行政界限范圍內,實行合理的用地分區和城市用地的規劃分區;
②改善城市環境,通過採取綜合的相互聯系的措施來凈化大氣和水體,減輕雜訊污染,綠化並整頓開闊空間的利用狀況等;
③更新、調整城市工業布局;
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統;
⑤改善城市居住環境並組織大規模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把舊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區。
方案趨向
①保持中心城市相對穩定,增加一些結構完整、規模適當的封閉式衛星城鎮,城市用地被劃分為一些孤立的功能區,而整個規劃結構的發展,有賴於相交半放射環形系統的擴展;
②在向靈活分區過渡的基礎上編制各種開敞式的城市結構,公共服務中心的布局則根據完善整個城市規劃結構的具體條件,具有更加多樣的組合方案。
(4)粵府傢具官網擴展閱讀
「三舊」改造是國土資源部給予廣東省的特殊政策。在粵府[2009]78號文中,「三舊」改造的實施意見對現行的國土資源政策有六大突破升早:
一是簡化了補辦徵收手續;
二是允許按現狀完善歷史用地手續;
三是允許採用協議出讓供地;
四是土地純收益允許返撥支持用地者開展改造;
五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為國有建設用地,可簡化手續;
六是邊角地、插花地、夾心地的處理有優惠。由於是試行的特殊政策,因此在完善歷史用地手續方面,也只給了3年的時間,到2012年為止。
改造觀點
一、對城市規劃的有益補充,體現了城市開放、兼容的城市品格,增進了國際化的城市認同。在全球化、城市現代化、國際化背景下,外籍人口越來越多,在一定地段適度增加一些具有異域風景的城市景觀,未嘗不可。
對於增加外籍人士的城市認同感、提升城市國際化形象具有積極意義。城市和地方財政事權增加也為此提供基礎與條件。將時尚小區變臉為「歐洲小鎮」,體現了「將時尚進行到底」的改造思路。
二、城市更新和改造不可盲目,特色的文化延續更加重要。作為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的中心城市,應該有更多的地區文化擔當意識。城市政府、規劃與設計單位應該有強烈的地方文化自主性意識,讓城市傳統建築和建築風格可以延續,增進城市的歷史和文化質感。
三、應該加強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推進民主社會和市民社會的建設,社會公平性應該得到強化。對於提升環境質量、增加附近居民出行便捷度、完善周邊服務配套等大有裨益,對其而言是局體利益最大化,但對全區居民和全市居民而言,就有失公平。
遠景設計研究院認為,城市規劃和建設過程中,一定要養成機會成本的思維,憑什麼重點發展和開發一個地方,如何滿足其他地方的發展訴求,都是需要思考的問笑笑嘩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舊改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舊城改造
Ⅳ 東府[2001]99號文件內容,求助,急用
第99號
《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暫行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發布。
市 長 李毓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保護公廳顫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爛芹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在東莞市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告》(粵府〔2007〕77號),結合我市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轄區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是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綜合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和行政監督檢查權的行為。
第三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是市人民政府的直屬行政機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能。
各鎮街和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設立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支機構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的派出機構,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的名義綜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市建設、城建規劃、環境保護、林業、公安、工商、衛生、經貿、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督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正的原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並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 職責與許可權
第六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在城市主次幹道兩側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物品的;
(二)運輸液體、散體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
(三)隨地吐痰、便溺,亂倒污水,亂丟瓜果皮核、紙屑、煙頭和包裝袋、紙盒等廢棄物的;
(四)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的;
(五)商鋪攤點經營者不能保持周圍環境整潔衛生的;
(六)醫院、療養院、屠宰場、生物製品廠等單位、企業的廢棄物、工業固體廢物不按規定任意傾倒、丟置的;
(七)擅自佔用或毀壞環境衛生設施的;
(八)未經核准扮歷敗從事城市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服務的;運輸城市垃圾的車輛未取得准運證的;
(九)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區未按國家規定的標准設置生活垃圾存放設施的;
(十)環境衛生責任單位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的;
(十一)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
(十二)在公共場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的;
(十三)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線桿、樹桿、護欄或其他市政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亂掛的;
(十四)臨街建築工地不設置護欄或者不作遮擋,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或者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平整場地的;
(十五)未經批准擅自占壓城市街道兩側或公共場地影響市容的;
(十六)未經批准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十七)其他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的。
第七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各類違章建設行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
(二)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位置、建築高度、層數、面積、立面以及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他規定進行建設的;
(三)其他違反城市規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各類違章建設行為的。
第八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攀折(刻劃、釘栓)樹木、採摘花卉、踐踏地被或者在城市綠地內丟棄廢棄物、傾倒有毒有害污水、堆放、焚燒物料的;
(二)以樹承重、就枝搭建的;
(三)破壞樹木支架、欄桿、花基、座椅、庭園燈、建築小品、水景設施和綠地供排水設施等綠化設施的;
(四)擅自遷移、砍伐樹木的;
(五)未經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城市綠地上設置商業服務設施或與綠化性質無關設施的;
(六)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
(七)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採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八)其他違反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的。
第九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擅自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三)佔用城市道路期滿或挖掘城市道路後,不及時清理、修復現場的;
(四)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
(五)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築物、構築物的;
(六)擅自在橋梁或者路燈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掛浮物的
(七)擅自在道路兩旁增設斜坡、鐵架及其他損害、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
(八)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定辦理批准手續的;
(九)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定補辦批准手續的;
(十)擅自拆除、遷移、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
(十一)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附近堆放雜物、挖坑取土、興建建築物及有礙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活動的;
(十二)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燈桿上架設通訊線(纜)或者安置其他設施的;
(十三)私自接用路燈電源的;
(十四)排水戶違反排水許可管理規定,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
(十五)其他違反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的。
第十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工商、衛生、質量技術監督、經貿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食品衛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未取得證照從事經營性食品生產的;
(二)未取得證照專營或兼營食品的;
(三)未取得證照從事餐飲經營服務的;
(四)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的其他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違法行為的。
第十一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亂擺賣、亂張貼、懸掛廣告和佔道經營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無照商販、亂擺賣、亂張貼、懸掛條幅廣告和佔道經營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第十二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築噪音污染、對在公共場所焚燒雜物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下列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一)在公共場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電線電纜、電路板、敷銅板、電子電器、塑膠機過濾網、電池、燈管、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
(二)在城市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搶修、搶險作業,以及因特殊情況確需在夜間連續實施工作業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除外)的;
(三)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城市規劃區內建築施工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或者不按批准,作業時間超出7時至12時、14時至22時的;
(四)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體育場(館)、城市集貿市場的邊界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
(五)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抽風機、發電機、水泵、音響設施或者其它產生雜訊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邊界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
(六)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
(七)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八)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及其他活動時,對周圍居民生活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
(九)中午和夜間在住宅區、居民集中區、文教區和療養區從事產生雜訊污染的室內裝修、傢具加工等活動的;
(十)中午和夜間在住宅區、居民集中區高聲叫賣、高聲喧鬧的;
(十一)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的;
(十二)其他違反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產生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建築噪音污染和在公共場所焚燒雜物的行為的。
第十三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醫療機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行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省人民政府規定實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其他職責,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
第十五條 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行使後,相關行政機關不得再行使。相關行政機關再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
第三章 執法規范
第十六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應當經過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並取得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後方可上崗。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向行政管理相對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
第十七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時制止和查處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舉報制度。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舉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進行登記,及時核實處理。對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告知有關行政機關處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為舉報人保密,有明確的舉報人的,應當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
對上級機關交辦以及其他行政執法機構移送的行政執法案件,應當登記並及時核實處理。
第十九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現場進行調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被檢查單位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資料;
(三)依法取得有關證據資料;
(四)依法對違法行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予以扣押;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發現違法行為,應責令行政管理相對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對用於違法行為的工具和物品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在報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對不當場登記保存以後難以取得的,可先予登記保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採取登記保存措施的,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統一格式的憑證。
第四章 執法協作
第二十二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和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信息共享機制,互相通報有關行政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時涉及到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應當及時告知相關行政機關;相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審批的事項,應當及時將行政許可文件抄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
第二十四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依法應當由其他行政機關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告知或者移送有關行政機關處理;有關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依法應當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告知或者移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處理。有關行政機關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在處理完結後十日內,將處理情況抄送給告知或者移送的行政機關。
第二十五條 城市管理領域中的行政執法專項整治需要相關行政機關協助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協助,並按照各自職責查處違法行為。
第二十六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需要了解查詢有關資料或作出技術鑒定、檢測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
需要相關行政機關提供專業意見的,相關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協助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意見;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說明理由並明確答復期限。
第二十七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各鎮(街)和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應當建立健全屬地管理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應急保障機制,保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公安機關要積極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綜合執法工作,及時查處暴力抗法、妨礙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二十八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行政執法監督機關舉報,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應當按規定及時核實處理,並反饋處理結果。
第三十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應當按照《東莞市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三十一條 相關行政機關發現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有違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等行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提出書面建議,或者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糾正。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發現相關行政機關有不配合執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等行為,應當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書面建議,或者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糾正。
第三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沒有行政處罰依據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章錯誤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三)違反行政處罰程序的;
(四)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罰款、沒收、查封、扣押的違法所得或者財物的;
(五)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的;
(六)玩忽職守,對應當予以制止或者處罰的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處罰,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共利益遭受損害的。
有前款第(四)、(五)、(六)項情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相關行政機關違反本規定,不履行執法協作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監察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居民住宅區為主的區域;
(二)「中午」是指北京時間12時至14時,「夜間」是指北京時間22時至翌晨7時。
(三)「未取得證照」是指依法不需要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直接由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而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依法需要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及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而既沒有領取許可證又沒有取得營業執照。
(四)「無照商販」是指無照流動商販。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第十條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的「食品」是指以下28類食品:
(一)糧食加工品:1.小麥粉、2.大米、3.掛面、4.其他糧食加工品;
(二)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1.食用植物油、2.食用油脂製品、3.食用動物油脂;
(三)調味品:1.醬油、2.食醋、3.味精、4.雞精調味料、5.醬類、6.調味料產品;
(四)肉製品;
(五)乳製品、嬰幼兒配方乳粉;
(六)飲料;
(七)方便食品;
(八)餅干;
(九)罐頭食品;
(十)冷凍飲品;
(十一)速凍食品;
(十二)薯類和膨化食品;
(十三)糖果製品(含巧克力及製品)、果凍;
(十四)茶葉及相關製品(含茶製品和代用茶);
(十五)酒類:1.白酒、2.葡萄酒及果酒、3.啤酒、4.黃酒、5.其他酒(配製酒、其他蒸餾酒、其他發酵酒);
(十六)蔬菜製品〔醬腌菜、蔬菜乾製品(自然干制蔬菜、熱風乾燥蔬菜、冷凍乾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製品)、食用菌製品(干制食用菌、腌漬食用菌)、其他蔬菜製品〕;
(十七)水果製品(水果乾製品、果醬)、蜜餞;
(十八)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
(十九)蛋製品;
(二十)可可及烘烤咖啡產品;
(二十一)食糖;
(二十二)水產製品:1.水產加工品、2.其他水產加工品(水產調味品、水生動物油脂及製品、風味魚製品、生食水產品、水產深加工品);
(二十三)澱粉及澱粉製品、澱粉糖;
(二十四)糕點;
(二十五)豆製品;
(二十六)蜂產品;
(二十七)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產品);
(二十八)其他需要納入許可證管理的食品;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2月28日。
Ⅵ 主角傢具是幾線品牌
主角傢具屬於二線品牌,中國傢具行業基本沒有一線品牌。建材行業才有,傢具簡約現代輕奢准一線品牌是,joooi家居,林氏木業,全友家居,米萊克,凱美家居,淘營,尼克愛家家居,楷銳時尚,卡琳魅惑,馬氏皇庭,粵府,千健,納威家居,洛克威登,蘇客,帝尚居
Ⅶ 中山榮南機械工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法定代表人:朱哲彥
成立日期:2000-05-16
注冊資本:1500萬美元
所屬地區:廣東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7224776528
經營狀態:在營(開業)企業
所屬行業:製造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英文名:A&E NICE MACHINERY INDUSTRY CO., LTD. NAN YI SHYTH CO., LTD.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南頭鎮升輝南路
經營范圍:生產經營Ⅱ類6856病房護理設備及器具,康復輔助器械(不含醫旁凱敗療器械),傢具(坐具),童車,自行車,上述產品零配件;紙箱(不含印刷),自行車五金配件,螺絲,摩托車零配件(不含發動機),手推車,塑膠製品,PVC、紡織面料物品袋,運動器材(包括:棒球棒、高爾夫球桿、滑雪桿、曲棍球桿、球拍)及其配件,玻璃纖維及碳孫粗纖維製品,清洗設備及其配件,模具,上述產品的配套生產設備及檢測設備(上述產品不含電鍍工序);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根據粵府辦【2014】24號文件,上述經營范圍涉及運顫: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等事項。)(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