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區的變壓器燒了歸誰負責物業讓我們住戶對錢應該嗎
由供電部門負責、物業不可以向業主收取維修費用。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1)小區電力設備維修費擴展閱讀: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❷ 請問小區電力設備損壞維修費用是由物業承擔還是小區住戶分攤
要看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一般是物業公司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