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金支票】的用途能一欄能寫哪些用途
支票上用途一欄的填寫看實際情況而定。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可以看作匯票的特例。
支票上用途一欄的填寫:
1、如果是現金支票的話可以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等;
2、轉帳支票可以填:勞務費、借款、往來款、公司籌備金、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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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支票的注意事項
1、檢查的分類:
普通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支票的正面上面有清楚的標記。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市區內);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市區內)。
2、請問支票受款
收款人的名字正確嗎?例如:(收款人名稱寫為廣州XXX公司)
3、常識
3.1檢查支票收訖日期是否逾期,支票不折。有效期為10天(由發出支票之日起計算)
3.2支票內容(日期、金額、收款人)不得變更,變更後的票據無效
3.3支票必須用碳墨水書寫,不能用圓珠筆。支票上的所有元素必須填寫完整
3.4支票正面的財務章、法人章不可缺少。墨水應該是紅色的,印章應該是清晰的,沒有缺陷。模糊封條只能使支票無效
⑵ 現金支票上可以填寫那些用途
現金支票用途可以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還款等。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五條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一千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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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流程
1、出票:客戶根據本單位的情況,簽發現金支票,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現金支票到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現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並在現金支票背面註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3、領取現金。
4、掛失止付:現金支票喪失,失票人需要掛失止付的,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同時按標准交費。
1、購買支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後,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准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2、客戶簽發票據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和《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記載。簽發現金支票時,應用鋼筆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筆按排定的頁次順序填寫。
3、簽發現金支票時,出票人必須查驗銀行存款是否有足夠的余額,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必須在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以內,不準超出銀行存款賬戶余額簽發空頭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或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銀行除退票外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空頭支票或印章與預留印章不符的支票的人,銀行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簽發支票。
4、「出票人簽章」欄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缺漏印章或印鑒不符時,銀行予以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千元的罰款。
5、要嚴格執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規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為10天(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效期限從簽發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節假日順延。過期支票作廢,銀行不予受理。簽發支票必須填寫當日日期,不得簽發遠期支票。
6、現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7、客戶結清銷戶時,應將未用空白支票繳還銀行。
8、現金支票僅限於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開戶行)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