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租賃期間內,融資租賃的出租入一般需要提供維修和保養設備等方面的服務
錯誤。
融資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承擔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② 融資租賃維修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由租賃人進行承擔。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實際佔有租賃物,對租賃物負有妥善保管、使用的義務。這是因為,承租人需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為保護出租人利益的需要,都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只得自己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更不得處分租賃物。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承租人處分租賃物的,是一種無權處分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或者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賃物且不能返還時,請求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③ 有關合同法方面的提問
1、甲乙丙的合同屬於融資租賃合同。
2、可以,在融資租賃合同中,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並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責任的。
3、應當承擔責任。在技皮伍術咨詢合同中受託人的主要義務就是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殲哪求。雙方雖然沒有約定,但合同本身就決定受託方應就其失誤承擔責任。
4、乙公司,合同的相對性原則。
5、由甲自燃改或己承擔,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不負維修和瑕疵擔保義務。
④ 融資租賃所產生的維修費和保養費誰來承擔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
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明確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相關費用。
⑤ 不論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承租人都要負擔日常維修費用
在融資租賃中,承租人對租賃物負有維修義務。而一般經營性租賃中由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這是因為,在融資租賃中,出租人一方面沒有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另一方面享有於租賃期滿後收回租賃物加以使用或者處分的期待利益。因此,承租人為保障出租人期待的利益實現,不僅需妥善保管租賃物,而且負有維修保養租賃物的義務。
而一般經營性租賃中承租人租賃的目的是為了使用收益,這就要求租賃物的狀態必須符合使用的目的。對租賃物的維修義務應當由出租人承擔,這是出租人在租賃合同中的主要義務,但並不排除在部分租賃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負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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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如何簽訂機械融資租賃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項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提示條款
機構融資租賃合同應具備下列主要條款:
一、租賃主體(雙方當事人)
二、租賃物標的物,名稱全稱、商標、規格、型號、編號、返還時的標准。
三、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
四、租賃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五、租賃期限。指提供租賃物當事人的義務的終止和承租人權利的終止,到期承租人應歸還租賃物給出租人。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確定租賃期限的,依《合同法》的規定,出租人可以隨時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反之亦可。
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租賃物的維修。租賃合同中,應對租賃物出租後應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擔維修、保養的責任及其費用的承擔作出明確的規定,使租賃物始終處於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狀態,《合同法》規定,雙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租賃物的維修責任與費用承擔,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由出辯虛租人承擔維修義務。
八、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九、爭議解決方法:協商、調解攜或燃、仲裁、訴訟。
建議:
第一,最好聘請專業律師團吵全程參與,包括策劃、談判、起草合同、審核...;
第二,即使沒有律師全程參與,簽約前也應該請律師提出法律審核意見;
第三,使用格式合同或格式條款,但必須注意合同範本的選擇。
容易忽視的基本問題:
1、「和誰簽合同?就是注意合同的簽約主體,特別是在有多個關聯企業可以選擇時必須慎重選擇以哪個企業的名義簽約。這個問題很基礎,也常常被忽視!
2、審查簽約代表的資格,跟你簽約的人是否取得合法授權?
3、「簽什麼合同」?即確定交易的法律性質。
4、「為什麼簽合同?」,必須明白己方的利益點之所在並明確寫入合同。
5、如何列印合同正式文本?如何簽字、蓋章?簽字蓋章的先後順序?
6、合同無小事!切忌「填字/空式」的簽約方式!
⑦ 融資租賃貸款一定要付給承租人嗎可以受託支付嗎
1、簡單融資租賃簡單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鋒穗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委託融資租賃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電子商務租賃即依靠委託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台。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3、項目融資租賃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碧豎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銀慧卜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其他還包括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後租回融資租賃;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等。
4、經營性租賃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⑧ 租賃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的資格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業務必須由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即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需具備金融主體資格,否則為非法主體。即並不是任何單位都可以進行融資租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1996年5月發布的《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出租人不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范圍卻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該合同無效。因此承租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首先認真審查出租人的融資租賃行為是否超越其經營范圍。
猛察祥二、標的物的型號、質量或質量標准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有兩個合同關系,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必須註明合同標的的型號及質量或質量標准,以免發生錯誤。同時,由於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通常使用的時間較長,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合同當事人應預先考慮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損或消耗,並在合同中確定一個科學標准,作為區分雙方當事人責任的依據。
三、 租賃物的.交付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而是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承租人並由出賣人對承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四、 租賃物的維修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維修不是由出租人維修,而是由承租人來維修的。
五、 租賃物的最終歸屬
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分期支付租賃物的價款,當價款全部支付完時,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享有。
2、承租人也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每月支付租金,到合同期限屆滿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給出租人。
六、 擔保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通常都是價格比較昂貴的,所以出租人為了降低風險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金,則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能超過購買租賃物成本的20%。 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人,則當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納租金或履行其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為履行 。
七、 保險
融資租賃期間,租賃物應當繳納保險,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的特殊之處。保險費是由承租人承擔的,該費用可列入租金總額,也可單獨列出。有關保險事宜的具體問題可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險賠償金由承租人享有。
租賃協議的主要條款
⒈租金。
⒉租賃的期限。
⒊租賃沒帶物的購買和交貨條件。
⒋租賃物的滅失與損毀。
⒌保證金與違約條款。
⒍選擇權條款。
⒎分租條款。
不同之處
1、主體要求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和金融機構;相比之下,財產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廣泛的,沒有特定的限制。
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在融資租賃中,標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貨方直接交付給承租人,出租人對標的物的瑕疵不承擔責任。標的物交付後,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責任包括維修、保險、納稅等全部轉移給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也由承租方承擔責任。而在財產租賃中,標的物由出租人交給承租人後,出租人仍負枝搏有對標的物的維修、保養等義務,因意外事故而導致標的物滅失,是由出租方承擔責任的。
3、租金的計算不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據設備價款、運費、利息、手續費和交租次數計算出來的,租金的數額比一般財產租賃中的租金數額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實際上相當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設備,在交完最後一次租金後,設備只剩下名義價值,一般情況下,只需辦理一下手續,所有權即轉移給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條件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與供貨方購銷關系的成立為前提,即使租賃合同已經訂立,如果購銷關系不成立,則合同不能生效;而財產租賃合同的成立則以租賃合同的訂立為標准,合同一經訂立,租賃關系即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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