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運輸行業輪胎費用比例
輪胎費用在汽車運輸成本中佔10~20%。
輪胎成本計算的若干規定:
1、輪胎產量應以硫化後交成品倉庫的數量為計算產品成本的依據,一般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車間製品的產量應以移轉下車間的數量為計算依據。
2、原輪胎產品成本的可比產品與不可比產品是以輪胎簾布層數和採用不同材料的簾布作為劃分界限的。根據化學工業部、國家物價局關於調整輪胎產品改按國際上普遍採取的用「層級」計價的辦法,各企業以往沿用的「簾布品種相同,層數相同」作為輪胎產品成本劃分可比產品與不可比產品的辦法也應改為以「層級」作為劃分的標准。
生產成本:
道路貨運的生產成本主要包括燃料費、通行費、人員工資支出、管理費用、固定資產折舊、稅費及保險、罰款與事故損失等。
目前根據不同車型和不同線路,物流運輸企業各項成本佔比略有不同,但總的來說,基本上燃料費佔到28-33%,過路過橋費佔到27-34%,人員工資佔到14-18%,折舊與維修保養費用和場地租金分別佔到5%左右,管理費用及稅費等到其他費用佔到10%左右。
⑵ 企業的物流費率多少合適
20%以下。物流費率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物流費用占銷售成本(費用)的比率。當物流費率在20%以下是正常狀態,到了20%以上就是異常了,因此20%以下最為合適。
⑶ 維修費占固定資產比例,多少合適
維修費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正常工作狀況,並不導致固定資產性能的改變或固定資產未來經濟效益的增加。發生時一次計入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支出一般數額較大,受益期較長,而且通常會使固定資產的性能、質量等都有較大的改進。
特點:
固定資金的循環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於產品的生產周期,而是取決於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著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後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的。
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一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固定資產
⑷ 快件保價2萬損壞只賠250元 順豐賠付還振振有詞
原標題:保價2萬 快件損壞為何只賠250元? 各快遞公司服務協議不同 專家:賠償條款明顯減輕自身責任 排除消費者權利
價值98萬元的商品,買了快遞貨值2萬元的保價服務,收到貨品後發現商品損壞,維修需要花1萬多元,快遞公司表示只能賠250元。
而北京青年報記者探訪發現,默認消費者同意其條款、快遞公司客服無法說清具體賠償標准、拒絕承攬高價商品等問題幾乎是快遞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
現象
快件損失不按保費賠並非個例
多家公司不承攬高價品
北京的鍾先生通過順豐郵寄了一台價值98萬元的醫療設備到南寧。他特意選擇了2萬元的保價,保價費100元。簽收的時發現包裝破損,外殼變形,如果修復,需要1萬多元。鍾先生本以為2萬元的保價額度完全可以支付維修費用,鍾先生提供了設備的發票以及維修的單據後,順豐方面表示,可以賠,但只能賠250元。
鍾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南京市的姜女士此前通過順豐快遞將價值62.2萬元的貨物從內蒙古郵寄到南京,選擇了20100元的保價,結果發生了意外損壞,維修價格是1.2萬元,而順豐的回復是賠償389元。
江蘇南通的施先生通過順豐保價4000元寄給客戶的電腦主機在快遞途中受損,施先生主張的賠償2200元卻沒有得到支持,順豐只能賠800多元。
記者注意到,快遞公司保價收費標准一般是按照快件的保價額或聲明價值的千分之一到三收取。如保價2萬元的快件,快遞公司收費20元到60元。但是也有執行階梯定價,保價額或聲明價值越高,收取保價費比例越大。如鍾先生快件2萬元的保價額,收取了100元保價費。
隨後,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了順豐客服電話。但其客服代表與當班主管對其「保價賠償」均未做出明確解釋。其當班主管更是稱保價賠償一事由專門人士負責解釋,他們並不清楚。
此外,還有不少用戶表示自己是「被同意」了賠償條款。北青報記者隨機采訪了50餘名頻繁使用快遞郵寄物品的市民,其中包括部分淘寶店主。他們均表示知道「保價」服務,其中超過50%的被訪者表示使用過這一服務。但對於賠償條款,他們卻從沒有了解過,「難道不是全賠嗎?」多數被訪者在聽過上述案例後表示吃驚。
同時,記者咨詢多家快遞公司客服發現,對於快遞保價最終的操作和解釋均在終端網點處,具體需要用戶與網點協商。而當記者撥打中通、申通、韻達等部分快遞網點電話時,當得知被快遞物品是電腦、貴金屬首飾或是藝術品後,快遞人員表示這類商品不能收寄。「您如果一定要寄,我們不能承擔過程中損壞的損失。」中通的一位快遞員表示。
北青報記者從部分快遞網點的負責人處側面了解到,即使貴價商品是保價的,出現問題後能賠償的額度也有限,不能保證一定全賠。對於單票快遞的價值,多家公司也有規定。北青報記者查詢多家快遞公司的條款發現,EMS標准快遞單件物品價值不超過5萬元,快遞包裹單件價值不超過2萬元;圓通、中通的單件快遞價值不超過3萬元;申通的保價快遞實際價值上限為2萬元。
調查
條款中「比例」兩字
使保價賠償額度大幅縮水
雖然花了額外的費用進行保價,但是一旦需要賠償,卻不按保價的額度來。難道這與未保價快件丟失只能賠償N倍運費一樣,都是快遞行業的潛規則嗎?
北青報記者發現,並非所有快遞公司都是如此。北青報記者查詢了順豐、圓通、中通、申通、韻達和EMS等快遞公司的《快遞服務協議》,對於保價快件的賠償方式,各家均有明確的規定。總的來說,大多數公司執行的是「如快件丟失、損壞、短少的,按照實際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快件的保價金額」。少數公司在此基礎上會額外退還保價費。
按照上述快遞公司的條款表述,保價快件出現損壞的,按實際的損失進行賠償。比如,保價1萬元的電腦,運到時屏幕損壞,維修需要2000元,那麼有上述條款的快遞公司將賠付2000元。這比較符合普通大眾對「保價」的理解。
對於條款中多出的「比例」是什麼概念,北青報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咨詢了其客服。但順豐速運的客服表示將有專門負責賠償的工作人員與記者聯系。截至發稿時,北青報記者並沒有接到順豐方面人士的來電。
而此前,順豐速遞專員曾回復媒體稱,「保價」賠付有「足額」和「不足額」兩種規則。「比如在『足額』投保的情況下,假如物品價值10萬元,您保了10萬元,後期損壞維修費用是1萬元,咱們這邊正常情況下1萬元能全額賠付給您。如果這個物品價值10萬元,您保了1萬元,這種屬於『沒有足額投保』,後期維修費用也是1萬元,那就會產生一個賠付比例,這個比例是由您保障的金額除以物品實際價值,再乘以您的實際損失」。
按照順豐的計算公式,賠償額=(保價額/實際價格)×維修費用。以施先生的電腦為例,1萬元的電腦,保價4000元,維修費2200元。施先生可以獲得2200×0.4,也就是800餘元的賠償。而鍾先生98萬元的醫療器械,保價2萬元,也就是比例系數為2%。1萬多元的維修費用乘以這個比例系數,最終得出的額度就是200多元。
分析
按比例賠付是否合理、合法?
出現糾紛《郵政法》並非唯一評判標准
雖然快遞公司的條款是這樣的,但是這樣的賠償是否合理、合法呢?北青報記者查詢了多個法律、法規和現行標准,發現針對「快遞保價」有明確規定的主要有《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和《快遞服務》國家標准。
其中,我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部分損毀按喪失價值比例賠償,從法理上來說是公平的,但現實中往往很難界定損毀的比例。有的物品雖然是部分損壞,但對消費者來說,很可能就不會用了,快遞公司即使按照比例賠付,消費者的權益還是得不到保障。所以最好還是事先雙方有明確的約定,出了問題按照約定履行。
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郵政法》四十七條相關的「保價」內容條款放在第五章損失賠償裡面,而「快遞業務」是在第六章,所以不應當把第五章關於郵政企業的保價規則移花接木延伸到第六章的快遞業務里來。
北青報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青海西寧的達哇桑周通過西寧申通快遞了1公斤的冬蟲夏草,價值30萬,並保價5000元,結果包裹丟失,達哇桑周向西寧申通追索30萬貨款。案件經過了三次審理,終審判決,西寧申通按市場價賠付達哇桑周24萬。此案的判決依據就是《郵政法》和《合同法》,可見在出現糾紛時,《郵政法》並非唯一評判標准。(記者 張鑫 統籌 余美英)
新聞內存
專家:默認勾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北青報記者發現,近八成的被訪者表示,不知道從什麼渠道看快遞公司的條款。「現在都是網上下單,原來手寫單倒是看到過快遞條款,現在不知道在哪兒看了。」一家經營淘寶網店的店主表示,目前使用電子單,上面並沒有印著條款。
快遞公司真的沒有公布條款嗎?北青報記者用手機微信登錄多家快遞公司的「寄件」業務頁面,發現《快遞服務條款》就在該頁面的地址填寫目錄下,部分還用了其他顏色的字體來表示「醒目」。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當前沒有其他法律法規對快遞保價賠償作出明確規定,各快遞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賠償標准,並以單方制定格式條款的方式印製在快遞單上。但快遞企業在快遞單上列舉的條款內容,明顯減輕了自身的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權利,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其內容不具法律效力。此外,默認勾選肯定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⑸ 請問中通快遞保價是按百分之三來收費的嗎
保價是根據貨物的價值來進行保價的,按照百分比算的。比如說1000塊錢的貨物價值保單需要3塊錢。
經營范圍
國內快遞、國際快遞(以上郵政企業專營業務除外),從事海上、航空、陸路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倉儲服務、搬運裝卸服務,國內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公關活動策劃,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供應鏈管理,機械設備租賃。
銷售機械設備、機電產品、電子產品、通訊器材、服裝鞋帽、辦公設備及用品,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各類廣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⑹ 維修費和折舊費的比例
您好,維修費一般為折舊費的的百分之二、三。
拓展資料:
汽車的折舊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計算加速折舊,也就是說起初使用的年限,折舊率很高,而具體計算應當根據該車輛的使用年限標准和車輛折舊計算方法進行確定,一般可以委託價格鑒定中心進行計算。保險公司認為折舊率與交通事故沒有關系,不發生交通事故,新車一樣也要折舊。而此類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貶值等間接損失,在法律上很難找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都沒有對此有明確規定。因此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是「就損失論損失」,對事故的直接責任進行賠付,而此類由事故產生的間接費用,保險公司一律不賠。
⑺ 物業管理規定中維修費用的分擔比例是多少,請各位老大告知,急求!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三章使用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⑻ 維修費用一般占設備總值比例多少
維修費用一般占設備總值比例在2%-3%左右,如果機床大修一次佔比百分之二十左右。專
設備維屬修費用占總工程費用的比例一般都是套用工程定額來確定的;工程定額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完成某一合格單位產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需消耗的人力、材料、機械台班和財力的數量標准(或額度)。
⑼ 國有企業維修費用佔比多少合理
維修費用一般占設備總值比例在2%-3%左右,
不滿足固定資產准則第四條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並在《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明確指出: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製造費用」科目與固定資產有關的費用項目是生產車間的機物料消耗、固定資產折舊,無固定資產修理費項目。在備件的修復中對進口備件的修復是備件修復的重點。進口備件由於受國外技術的封鎖和所提供資料的殘缺,往往出現故障和損壞後,一時難已處置,造成極大的損失。所以對進口備件一是要敢於利用新技術,自主創新,要打破國外技術的壟斷,要掌握核心技術,通過修復後使之恢復原有的技術性能,繼續發揮設備的效用功能。二是作為團隊要給予高度重視,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員工進行技術攻關,並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