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區電梯維修費該誰出
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託的維保單位進行。 根據《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也就是說,業主既然已交了 公共維修基金 ,當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相關條款,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
㈡ 電梯維修費用是業主出還是物業出
物業出。
電梯維修費用是物業出,因為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託的維保單位進行。而且在交房的時候,業主也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所以對電梯這種公用設施的維修,可以動用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的。
根據物權法第79條規定:建設物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資金,歸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在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並且維修資金的籌集以及利用情況必須公布。
根據規定:
住宅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理利潤等構成,一般包括共有部位和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含電梯、消防設施、監控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檢測費用,公共區域(含樓道)用水用電等。
不包括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支出的維修費。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計入物業服務成本。由此可知,物業服務費當中只包含電梯維護和保養的費用,不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㈢ 小區電梯壞了,維修費用誰負責
全體負責。
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電梯屬於公共設施,歸全體業主共有。
通常來講,小區電梯大修或更換,物業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費用的,他們也是承擔不起的。電梯壞了本身就是業主的責任,物業公司畢竟只是業主聘請的,如果有些業主自己都不重視不承擔責任,物業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擔責任。
小區業主維修必須要知道這幾點
1、乘坐電梯時要避免粗暴使用電梯行為,有的業主會將客梯當貨梯使用,時常超載使用電梯,並且撞擊到電梯門,若需要更長時間搬運材料時,有可能找工具抵住電梯門,或者在電梯內蹦跳,用鑰匙等金屬物代替手操縱按鈕,這些都會導致電梯損耗,為了電梯運行安全,需要業主正確使用,細心呵護,還需要維修單位要做好定期保養工作。
2、電梯安全是三分靠質量,七分靠維護保養,因此日常保養和愛護都是非常重要的,為了確保電梯可以正常運行,要定期做好電梯維保工作,且維保時需做好詳細備注和記錄信息。
㈣ 小區電梯維修費用誰來承擔
小區電梯維修費用由物業承擔。
業主既然已交了公共維修基金,當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應該動用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託的維保單位進行。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
小區電梯責任
電梯屬於公共設施,歸全體業主共有。通常來講,小區電梯大修或更換,物業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費用的,他們也是承擔不起的。電梯壞了本身就是業主的責任,物業公司畢竟只是業主聘請的,如果有些業主自己都不重視不承擔責任,物業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擔責任。
目前對特種設備監管有十餘部法規和技術規范標准,但卻沒有專門的電梯安全監管行政法規,對電梯責任主體、維修經費、發展規劃、采購配置、報廢更新等環節,缺乏明確和統一的規定。尤其是『電梯使用單位』法律主體不明確,致使電梯安全監管維護面臨困境。
㈤ 小區電梯維修費該誰出
小區電梯維修費該誰出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也就是說:「業主既然已交了公共維修基金,當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應該動用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託的維保單位進行。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