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辛辛苦苦買完房之後,收房要繳納哪些費用
不管你是通過什麼付款方式買房,開發商會按照合同收取你的剩餘房款。銀行按揭的客戶,開發商需收到你的貸款(銀行放款)、分期購房的客戶,需交清全部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對於普通人而言,買房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為各類費用太多了,很多人以為買房只是簡單的付完首付款,以後能保持月供就算OK了,其實這個是大大的錯誤,為什麼很多人買現在也不行了。就是為了防止投資客投資房產,避開增值稅,增值稅對於投資客來講就是成本。增大成本就等於增大投資風險。當然契稅也可以晚交,但是會錯過開發商同一辦證的機會。
Ⅱ 業主收房的時候要交哪些費用
業主收房和入住過程中需要繳納的費用包含有房屋尾款、物業費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登記費用,還有各種各樣的稅費等。這些費用都是法律或行政法規嚴格規定需要繳納的,不得拒絕支付。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Ⅲ 收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是什麼
收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是交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管理費。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Ⅳ 新房收房需要補交哪些費用
新房收房需要補交的費用有:按房款2%至3%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的物業費;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的供暖費;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等。
1.契稅
非普通住宅契稅按房屋總價款的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徵收比例為1%,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契稅一般是買賣雙方在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或變更時,需要向契稅徵收機關繳納的費用。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尤其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稅、交易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2。這一要求是因為對於按揭買房的業主來說,在房屋產權證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分階段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業主入住後不能及時繳納辦理產權時應繳納的契稅、交易費等費用,房產證就會被拖延或無法辦理。而且業主入住時都不願意交這些費用,怕開發商拿走挪用。解決這個問題,解決的辦法是業主和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稅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買受人與銷售單位應當簽訂維修基金繳納協議,由買受人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銷售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資金簡稱專項資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余額資金也會轉移到房屋的新產權人名下。公共維修基金該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僅用於保修期滿後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稅率:房屋交易價格的2%。特別說明:任何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收取大修基金。這筆資金應該交給社區辦公室。如果你把大修基金給了開發商,你很可能拿不回來。
3.房屋產權登記費
有的開發商只在辦證時收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許可證印花稅:5元/份;
5.製作成本:10元/本;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Ⅳ 交房時需要交些什麼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大、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台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Ⅵ 業主收房時要交納什麼費用
收房時要交哪些費用,那得看收什麼房了;以下是以商品房為例: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Ⅶ 房子交房需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交房的時候,業主源只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一旦收房,就開始計算管理費用,所以交房時,一般按月或者按季度提前繳納一部分管理費用。但是,收樓前後還有2項的費用。收房之前,往往在網簽的時候就要交公共維修基金。而辦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交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Ⅷ 收房時有哪些費用是一定要交的
收房時一定要交的費用有物業管理費和公攤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面積差額款、印花稅等。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四)已通過竣工驗收;(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Ⅸ 新房收房要繳納哪些費用
收房之後要交的費用有:按房款2%至3%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的物業費;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的供暖費;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等。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Ⅹ 收房時大修基金和契稅必須交嗎
法律分析:規定是收房子後90天內需要到房管局繳納契稅,維修基金和手續費,就可憑完稅證明辦理房產證。另外收房子,會要求開始繳納物業費,裝修押金和裝修管理費,煤氣入戶費,電視開通費用,有暖氣的還有暖通費用。以本地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