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強險出了事故後最多能賠多少
交強險出車禍能賠償多少錢
當判定車主有責任時:出事故後,交強險最高賠付12.2萬元(死亡傷殘最高陪11萬、醫療費用最高賠1萬、財產損失最高賠2千元),無論車主責任大小,凡是「有責任」,交強險的賠償就以各項的最高限額來賠償。
當判定車主無責任時:
出到事故後,交強險最高賠付1.2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1.1萬元、醫療費用1000、財產損失險100元)。
相關知識:
根據《交強險條例》第4條規定,未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是不給予登記的,且不予檢驗。簡單來說就是,交強險你不買,你年檢不了,而且還不能開車上路。根據《交強險條例》第39條規定: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的,一旦被查,可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的保險費2倍的罰款。簡單來說就是被抓了要罰錢,而且買了交強險後補貼交強險標志還會扣分、罰錢。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貳』 交強險最高賠付多少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二十萬元。
【簡單回答】
交強險責任限額為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0.2萬元。無責任賠償限額中,死亡傷殘賠償金額為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詳細解讀】
1、交強險為強制保險。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我國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交強險。
基於其強制保險的特點,交強險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保險公司的交強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每年對保險公司的交強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被保險機動車當年度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准;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險費率,多次發生或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但若被保險人沒有過錯的,不提高其保險費率。
2、交強險為責任保險。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交強險項下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3、交強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為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以及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2020年9月我國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2020年9月2日)第(四)條「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規定,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區分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和無責兩種情況,具體賠償限額如下表:
1、內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個地區實行以上費率調整方案A;
2、陝西、雲南、廣西3個地區實行以上費率調整方案B;
3、甘肅、吉林、山西、黑龍江、新疆5個地區實行以上費率調整方案C;
4、北京、天津、河北、寧夏4個地區實行以上費率調整方案D;
5、江蘇、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遼寧、河南、福建、重慶、山東、廣東、深圳、廈門、四川、貴州、大連、青島、寧波20個地區實行以上費率調整方案E。
在2020年9月車險綜合改革實施之後,方案A-D的最大優惠折扣進一步增長,其中方案A的地區增長幅度最大,最高達到了50%。不過,方案E的地區比較慘,維持原樣基本沒有變化。
例如,北京車主劉先生,第一年交強險交納的費用是950元,在兩年內駕駛記錄保持良好,沒有任何違章、肇事等行為,那麼第三年劉先生需繳納的交強險費用為:950×(1-25%)=712.5(元)
【簡要總結】
交強險最高賠付多少?交強險最高賠付為總責任限額20萬元。
2020年9月,車險綜合改革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更好發揮交強險保障功能作用豐富產品服務,促進車險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法律法規引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五條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第一百三十五條 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時,應當遵循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批、備案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製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9修訂)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第六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批保險費率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
第七條 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應當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並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
調整保險費率的幅度較大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進行聽證。
第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在此後的年度內,被保險機動車仍然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准。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險費率。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沒有過錯的,不提高其保險費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標准,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2020年9月2日)
(四)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
為更好發揮交強險保障功能作用,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銀保監會會同公安部、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研究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五)優化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費率浮動系數
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系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對於輕微交通事故,鼓勵當事人採取「互碰自賠」、在線處理等方式進行快速處理,並研究不納入費率上調浮動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第十一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 具有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保或者違法解除交強險合同,投保義務人在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後,請求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八條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第二十條 機動車所有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變動,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以該機動車未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為由主張免除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機動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發生改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險公司另行起訴請求投保義務人按照重新核定後的保險費標准補足當期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主張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轉讓或者設定擔保的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關於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應當將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但該保險公司已經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且當事人無異議的除外。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當事人請求將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第二十三條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權人以已向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支付死亡賠償金為理由,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叄』 修車保險一般報銷多少
您好!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您是在交通事故與他人的車輛發生碰撞,那麼對方的交強險會賠償一定的費用。交強險的賠付標准如下:
(1)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為18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為18,000元,而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只有2,000元。
(2)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比有責任的低許多,其中死亡傷殘賠償的限額為18,000元,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為1,800元,而財產損失賠償的限額只有100元。
您的情況屬於財產損失賠償的范圍,假如您有責任,對方保險最多賠償100元,如果對方全責,對方保險最多賠償2000元。此外,如果您還購買了車輛損失險,那麼保險公司也會在了解情況後,在您所投保的保額以內認定可以賠付多少費用。
如果您的車不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故障,那麼就要看你有沒有車損險了,車損險包括以下幾種細分險種:
車身劃痕損失險:車身劃痕險通常指人為的、惡意的劃痕,比如:車輛停在小區,小孩淘氣用銳器將車身油漆劃壞,這種情況下如果保了該險種就能得到理賠。若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劃痕則屬車輛損失險的賠付范圍。
自燃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指負責賠償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車輛本身的損失。本保險為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車輛方可投保本保險。
玻璃破碎險: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擋風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賠償。
如果您購買了以上的保險,且您的情況符合上述保險的賠付范圍,那麼也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當然,具體賠付金額也要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做了情況認定之後,根據您的具體請況在您投保保額以內做出判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
『肆』 汽車交強險最多能賠付多少
截止2020年8月,交強險賠付最高至20萬。
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把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4)交強險可以報多少維修費擴展閱讀:
1、三責險最高可至1000萬
把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這項提升主要是考慮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滿足更高的風險保障需求。
2、碎玻璃等7項納入保險責任
車損險主險條款增加7個方面的保險責任,分別是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並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葯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
『伍』 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和金額分別是多少
車輛交強險理賠范圍及賠償金額有多少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華律網 交強險免賠 1、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2、交強險對醫療綱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陸』 交強險賠付標准
1.強制保險的賠付標準是什麼? 1.強制保險的繳費標准如下: (1)責任方面,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用1萬元,三方死亡傷殘11萬元; (2)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實行全國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限額。 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衛生部門、農業部門規定。 二、如何查詢交強險? 1.對於保險公司的查詢,車主可以帶著身份證到自己公司的線下營業廳,然後請櫃台裡面的工作人員幫忙查詢; 2.電話查詢,車主可以直接撥打承保公司的客服熱線,然後按照客服人員的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讓客服人員幫助車主查詢交強險的保單; 3.進入官網查詢; 4.在歷史記錄中查詢。一般購買交強險後,保險公司會發來保單的信息。有的是簡訊發送,有的是發到客戶郵箱。如果歷史信息沒有全部刪除,可以用這種方式查詢。
『柒』 交通事故轎車主責,電動車次責,電動車人員受傷住院產生的費用,交強險能給報銷多少
發生了交通事故。機動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是次要責任。電動車人員受傷。交強險的賠償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傷者的醫葯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這三項加在一起,最高賠償1.8萬元。超出1.8萬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承擔70%電動車一方自己承擔30%。
第二。電動車一方的財產損失。也就是電動車的損失。維修費用。機動車的交強險最高賠償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還是機動車一方承擔70%電動車一方自己承擔30%。同樣。機動車的維修費電動車一方也要承擔30%。
第三。傷者住院期間。產生的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機動車的交強險最高可以賠償18萬。超出18萬的部分還是。機動車一方承擔70%電動車一方自己承擔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