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要求房東支付維修費,合理嗎
居家維修房東應該有義務支付相關費用!具體可協調解決
❷ 房東應該負責租房人用壞的東西維修費嗎
如果是房東的東西,自然老化壞了,房東負責;如果是租房人人為損壞了,或是租房人的物品,租房人負責。應該按協議辦。
❸ 長期租的房子不租了房東說要交維修費合理嗎
房屋維修費該由誰來承擔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回務,但當事人另有答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承擔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擔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望採納
❹ 請問:家用電器的維修費,應由房東承擔嗎
如果在自己實用的過程中壞的應該自己承擔,費用太高的話可以與房東協商
❺ 維修費是自己出還是房東出
房東出租房屋
設施要符合使用規定
維修費應由房東承擔
有約定的除外
❻ 的維修費用是由房東負責還是租戶負責
租賃房屋的維修費按租賃合同約定由誰負責。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由房東負責維修。當然,如果是承租人造成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
❼ 哪些租房維修費應由房東付
但有很多時候,雙方所遇到的問題根本就不值得去法院解決,例如煤氣公司對煤氣用具使用者的安全檢查,費用雖然僅有幾十歐元,但終究也要有人付,那麼此費用到底由誰來承擔呢?處理不好,就給租賃的順利繼續帶來不愉快。 為了讓大家能對此類問題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我們根據法院對此類案子的處理,進行了整理,供大家參考。 1.遵照合同的約定 首先看已經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有沒有明細條款約定,是否有關於維修、檢查所產生費用的註明。因為有的話,就必須依照合同里的細則來決定,否則即便是到了法院,法官也將依此進行判決。 2. 房東需要承擔由於自然消耗而引起的維修費用 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的相關條款來註明維修、檢查而產生的費用,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房東應履行必要的維護,以保證房子的繼續使用。但假若設施損壞是由於房客使用不當而引起的,責任自然就屬於房客,房東可以不負責。 以上是理論上來講的,我們應當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法律條款上的錯誤使用。產生糾紛後,法官給雙方一些責任的最終解決方法,通過產生這些問題的時間來判斷。 例如租賃期內,房子里的熱水器壞了:如果事故發生在一年內,一般情況下,法官會認為應該由房東來承擔,因為房東租給別人時,裡面的熱水器屬於必要的基礎物品。也許租賃雙方在合同中已經約定好此筆費用由房客來承擔,但如果出現了爭執,法官也將判由房東支付。. 如果事故發生在租賃的第三年:要先看合同中的條款,如果註明是由房客來付由此產生的費用,那麼就應該由房客來付,否則也是由房東來付的。 如果事故發生在租賃的第五年或者五年以上:根據相關的法律條款,必要基礎物品正常使用期限為三年,那麼相關產生的維修、維護費用由房客來承擔,哪怕合同中註明不用客戶來付。因為這些必要的基礎物品,房客是不可能讓房東永久維護的。 A.租賃房屋中的有線信號出現了故障 如果是居住房,除了水、電、煤氣、排水系統等的必需配套,以及其相關的生活必需設施外,例如:爐灶、洗澡熱水器等在一定期限內由房東承擔。其它的生活配套設施,則由房客承擔。 電視信號系統不是生活必需設施,所以應由房客來承擔。再諸如電冰箱、電視機等在租賃內出現了問題,均應由房客承擔。 B.電閘經常跳閘導致家用電器等無法正常使用 如果是系統老化或者原來的配電功率過低引起的,由房東負責;但如果是因為家用電器的過分增加而導致的,由房客承擔。C.公共環境的裝修費用 大樓的裝修費、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等,由房東承擔
❽ 出租房裡面的東西用壞了,維修費應該由房東出錢,還是由房客出錢呢
這個得分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權(比如燈泡)肯定是租戶自己維修更換。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設施(如馬桶,坐便器,管道)由於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損壞,由房東承擔。
❾ 為什麼中介向房東要押金和維修費
不需要給中介費用的,如果房東的信息可靠房東誠信什麼的沒有建議就不需要給內中介費容用了。
如果房東不大可信或者心裡不放心,可以找中介進行簽訂協議,協議最好規定在協議期間倘若有各種問題需要溝,中介有義務進行協商這一類的條件,日後有一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