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物業收水費合理嗎
大家都了解,水費一般都是交給相應的單位。那麼物業來收水費是否合理呢特意去了解了一下。物業管理公司在正常情況下不負責收取小區業主的「水費、電費」,但是可以代收水電費。現在大多數水電費都是由物業公司代收的,價格要根據供電局、開發商或根據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而定。
『貳』 物業公司代收電梯維修費用和水電費怎麼做會計處理
統一收取所有費用全額交付水電部門和電梯維修公司,收取和支出時的會計分錄:
收取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電梯維修費用和水電費
支出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電梯維修費用和水電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叄』 請問,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水損和電損是不是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了那這部分費用由誰來承擔呢 、
一、物業收取電損費合理嗎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在核定水電價格時物價部門已經考慮了合理的損耗。不合理損耗屬於企業管理問題。
業主屬最終用戶,只需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水電費標准繳費,不用負擔水損、電損。
物業收取電損費合理嗎
二、物業管理費的構成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肆』 物業收二次供水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物業收取二次供水費,如果物業屬於包乾式收費,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費是不合理的,如果屬於按項收費,則屬於合理的行為。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於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第九百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