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賃房屋維修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一、抄租賃房屋維修費視房屋的用襲途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二、說明:
1、《企業會計准則》規定,「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專設銷售機構發生的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租賃房屋雖然不是企業的固定資產,但其維修費也是為了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可參照上述處理原則,計入有關費用中。
2、租賃房屋的「維修費」和租賃房屋租入時的」裝修費「不同,一般費用不會很大,且是經常發生的。所以不必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再在租賃期內攤銷。
㈡ 房屋出租時租客支付維修費用的哪些
房屋出租期間維修費用的責任確定有:
1、因承租人的過錯導致房屋需要維修的,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也由承租人負擔;
2、承租人對此無過錯的,維修義務與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㈢ 承租人對租賃資產維修費用是否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看雙方 的租賃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如資產維修費用歸產權人承擔的話,那麼承租人是在稅前不能列支資產維修費用的。如果合同中列明維修費由承租人承擔的話,那麼此項維修費用是可以在承租人稅前列支的。
㈣ 租用的房屋維修費怎樣做賬要進入固定資產
租用的房屋維修費是不能進入固定資產 的,只能進待攤費用或者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
㈤ 租賃期間的保修費和維修費用該由誰承擔
租賃期間一般的維修責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出租人具有適租維修義務。如果房屋損壞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是因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或者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責,雖然出租人也負責維修,但應當由承租人承擔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第七百一十四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㈥ 房屋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由出租人承擔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當租賃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內予以維修,使其符合約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維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此時的維修費用,應當由出租人承擔。若是承租人支付的維修費用,承租人由此可以取得對出租人的債權,有權要求出租人返還維修費用,或者按照約定抵扣租金。對於因為維修房屋,而對承租人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的,出租人應當適當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相應的租期,以補償承租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㈦ 承租房屋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房屋維修費用屬於房屋原因或改動房屋結構的由房東承擔,房東承擔全部損失維修責任;因租客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租客承擔,租客承擔全部損失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㈧ 租賃房屋維修費計入什麼科目
租賃房屋維修費,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