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小區樓頂漏水維修費用誰出
多層小區頂樓屬於業主共有部分,因樓頂漏水產生的費用應當由該樓業主分攤。
按照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基本規則,建築物的樓頂空間應當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因此,樓頂滲漏雨等公共部位維修,費用由全樓居民分擔。如果是因為住戶裝修或使用不當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麼可以要求該住戶修補並補償損失;如果已過了保修期又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造成滲漏,則應由整棟樓的業主共同分擔。如果小區已收取維修基金的,則從基金中支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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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居民樓頂漏水維修費誰出
法律分析:一方面,樓頂屬於全樓業主的共有財產。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另一方面,全樓業主必須承擔樓頂的維修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叄』 樓頂漏水的維修費用自己出嗎
樓頂漏水維修的費用承擔人:
1、若是房主本人造成的損壞導致樓頂漏水,則由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2、若是由鄰居造成的漏水,則由鄰居承擔;
3、若是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遺留的質量問題,則由開發商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肆』 樓頂漏水維修費用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屋頂漏水維修費用具體如何分配,應視具體約定而定。一般共有部分需要維修,可以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第二百八十三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確定。
『伍』 頂樓漏水維修費用誰出
頂樓漏水維修如果沒有過保修期,則是物業出;如果是某戶造成則是該戶出錢;如果是年久造成的漏水,大家都要出。
建築物的樓頂空間應當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因此,樓頂滲漏雨等公共部位維修,費用由全樓居民分擔。如果是因為住戶裝修或使用不當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麼可以要求該住戶修補並補償損失。
如果已過了保修期又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造成滲漏,則應由整棟樓的業主共同分擔。如果小區已收取維修基金的,則從基金中支出。
屋頂漏水解決方法:
找到漏水的地方,如果面積比較小,就是防水沒有做好,是一條縫隙的話,可以把縫隙再切開一點,稍微大一點,然後用水泥重新灌縫,灌縫後,再在上方塗刷水泥灰。樓頂漏水,常用的方法就是鋪設瀝青,這個一般針對漏水面積比較小,施工簡單,價格也比較便宜。
要是縫隙比較小,可以直接刷上防水材料,將水性的防水塗料在縫隙處塗刷兩遍以上,不能只刷裂縫處,要在他的周圍都刷上,這樣才能確保粘帖力,保證使用年限,還要注意塗刷後的12小時內不能淋水。
『陸』 樓頂漏水,應該由樓內住戶公攤維修費嗎
樓頂漏水依照正常的而言應該是報障物業,通過物業前去觀查確定照相後填好報障單,假如房子仍在保修期內,那樣由物業報前房地產開發商,由房地產開發商分配專業人員前去檢修,假如說房子過去了保修期,那樣物業會應用公用設施檢修金來分配專業人員前去維護保養,這樣的事情下樓梯里的居民是不用出成本的,也就不會有居民公攤面積樓頂漏水維修費。
屋面漏水在保存期之後,那與開發公司就沒有關系了,這時候物業協同業委會審請房屋維修基金來檢修,可是審請房屋維修基金是有條件的,當這一棟樓住房率達不上百分之九十(各地區不一至),是審請不上房屋維修基金的。如能做到百分之九十的住房率,就可審請到那就用房屋維修基金,審請不上,維修費用就由這幢房屋全部小區業主分攤。
『柒』 屋頂漏水維修費用大概是多少誰知道大概價格
房屋樓抄頂漏水維修,費用整棟樓住戶平襲攤,有維修基金的小區可以由物業申請使用維修基金。
申請使用維修基金需要2/3以上的業主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申請維修基金的主體:
小區有業委會的,業委會是第一申請人;無業委會、有物業的,物業是第一申請人;兩者都沒有的,3人以上的居民代表可申請。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表》;
2.《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書面確認結果》;
4.《公示證明》;
5.《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預算咨詢報告》;
6.《招標或比選確定施工單位結果證明》;7.申請人、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捌』 樓房頂漏水的維修費用誰承擔
樓房頂漏水的維修費,如果房屋還沒有過保修期的,應該由開發商承擔維修的責任;如果過了保修期的,應該由該樓房的所有業主承擔維修的費?。 房屋維修費指的是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與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主要用於物業共用部分、主體結構、公用設施及設備更新改造工程等項目,在動用前需要該小區的三分之二的業主允許方可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維修費是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若房屋進行轉讓後,其餘額資金也同時轉移到房屋新產權所有人。如果是因為住戶裝修或使用不當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麼可以要求該住戶修補並補償損失。如果已過了保修期又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造成滲漏,則應由整棟樓的業主共同分擔。按照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基本規則,建築物的樓頂空間應當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如果小區已收取維修基金的,則從基金中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房屋的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住宅實?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說明書制度規定的各部位的較低保修期為:1、屋?防?3年;2、牆?、廚房和衛?間地?、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3、牆?、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4、地?空?開裂、??積起砂1年;5、門窗翹裂、五?件損壞1年;6、管道堵塞2個?;7、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8、衛?潔具1年;9、燈具、電器開關6個?;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戶??約定。
『玖』 頂樓漏水維修費用誰承擔
房頂漏水用防水材料就是個天坑,根本上就是多餘的,因為你們沒有用水泥膠補漏,補漏是能精準堵漏的,那漏堵那,用不了幾百塊錢。基本上個人也能承擔,如果用防水材料,加上物業的壞心思,基本上都是十多萬的開支。
所以,醒醒吧,用水泥膠堵漏,效果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