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支付境外勞務費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條及其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在中國境內的,屬於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應當按照條例規定繳納營業稅。
財稅[2009]111號文第四點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於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徵收營業稅。上述勞務的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根據上述原則,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問題所述,如境外機構向中國公司提供的勞務不屬於111號文列舉的不征稅營業稅范圍的,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則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需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則應分別按營業稅稅額的7%、3%和2%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堤圍防護費:
根據《關於明確堤圍防護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4]267號)的規定,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於調整堤圍防護費徵收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69號)和廣州市地方
稅務局《關於明確堤圍防護費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4〕29號)的規定,駐穗辦事機構(包括外國企業駐穗代表機構、外地和外地企業駐穗機構等)屬於堤防費的徵收范圍,應當徵收堤圍防護費,其計征依據為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收入額。對於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收入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不徵收堤防費。
(四)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該項所得適用的稅率為10%。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上述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所稱支付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有關稅收的協定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第二點第(一)款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向非居民企業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的,該項所得應扣繳的企業所得稅的征管,分別由支付該項所得的境內單位和個人的所得稅主管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負責。
⑵ 我公司的設備報關出口到境外由境外企業修理,支付境外企業修理費時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嗎
《中華人民抄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依據上述規定,境內企業的設備在境外由境外企業修理,境外企業取得的修理費勞務收入不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在我國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您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⑶ 支付境外技術服務費要扣稅嗎
支付境外技術服務費是需要扣稅的。如果在提供該服務時境外企業未到境內,即其回勞務發生地答完全在境外,則根據如下規定,對於勞務發生地完全在境外的不需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於支付給境外個人的款項,憑外匯支付憑證及雙方簽訂的合同即可入賬。
(3)收境外維修費要繳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第十二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購買國外保修維護費需要繳納什麼稅
這個保修費你們可以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然後,按你所保修的月份進行分攤的.
你的這個服務費對於國外方來說,他們是要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的.
這個要由你們來進行代扣代繳.
⑸ 在境外修理部件產生的修理費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嗎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回提供加工、答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 (1)銷售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2)提供的應稅勞務發生在境內。
您公司在境外修理部件產生的修理費,屬於「提供的應稅勞務」發生在境內,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因此不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
⑹ 取得中國境外的維修費收入要繳納增值稅嗎
您好,會計學堂李老師為您解答
不需要繳納 應稅勞務的發生地在境內才繳納
歡迎點我的昵稱-向會計學堂全體老師提問
⑺ 向境外支付設備維修服務費 稅費怎麼計算 還有維修方要提供什麼票據作為入賬依據
對於向境外支付款項的 了解一點 對方公司在境內無地址的 你們要做一個代扣代版繳企業所得稅(可能還權有其他的稅種,地稅那裡也應該要繳納)向境外付款要在國稅局網站裡面申報的 會給一個合同編號 然後 我到稅務局網站下載表格 填好幣種 匯率 稅種 稅率 合同編號 去人工窗口申報 (前提是稅款戶里有錢扣哦) 稅務局會給你一個完稅憑證 拿著憑證委託銀行(我們公司有專門辦理美金的銀行,來境外付款)付維修費 因為你做了代扣代繳 所以可以在維修費中把稅金扣除掉哦 你可以打電話問12366 問一下具體要交什麼稅 稅率是多少 去銀行付款要有美金的 沒有美金還要用人民幣購匯 希望能幫到你
⑻ 境外修理修配 勞務需要納稅嗎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由此可見,題中「維修費收入」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而非營業稅征稅范圍,即由國稅征管而非地稅征管。
僅就題中已提供信息來推斷,地稅很可能是以「服務業」稅目,按境內勞務,要求題中企業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鑒於此,題中應當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聯系,了解其征稅的具體稅法條款依據,然而再與其進行溝通協調為宜。
關於補充問題。
前面已經說明了,從題中敘述來看,題中勞務系「修理修配勞務」,無論其是否發生在境內還是境外,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或者說屬於國稅征管范圍,其本身與營業稅、地稅沒有關系。而題中現在的問題是,地稅要求交納營業稅,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來判斷,其應當是針對外方為題中企業提供的代為修理的「服務業勞務」,而不是針對「修理修配勞務」本身。如果是針對「服務業勞務」,則納稅人為外方,題中支付企業只是代為扣繳稅款而已。
要弄清地稅究竟為何要對該款項征稅,以及征稅是否合法合理,只能向其咨詢並進行溝通,了解其依據,之後才能找到解決辦法。
關於再次補充問題。
1.這種費用本身屬於售後服務范疇,應該記入銷售費用范疇,銷售費用自然不能徵收增值稅吧?
2.國稅局已經明確,該項是免徵增值稅和所得稅范疇,且已經開具免稅證明!主要:出口是免徵增值稅的!
請注意,前文並不是說「銷售費用」或者「售後服務費」需要交納增值稅,而是說,題中維修費即使涉稅,也只涉及增值稅,而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
由於題中企業並未取得「修理修配勞務」收入,不需要交納增值稅,更不需要交納營業稅。
3.地稅局的說辭也模稜兩可,先是說要征,後來向市局證明了說不征~現在款已經付出去了,又打電話說要征。根據竟然是營業稅暫行條例?依我的看法,這是應該不用繳納營業稅貸,但是沒有相關條款。
再次說明,題中支付款項本身,並不需要交納營業稅。
既然題中地稅方面要求征稅,那麼,題中企業完全可以要求其明示征稅依據,而不是簡單一句「依據營業稅條例」。
相關判斷、建議,請閱見上文的「關於補充問題」內容。
⑼ 進境有償修理,在修理完畢報關出境的時候,如何從國外收修理費
呵呵,我跟你做來的正好相反。我自現在一直在做出口修理。跟你說一下,參考啊。我們報的出口返修,報出口的時候,是不報修理費的。然後等復進口的時候,申報修理費,並且根據修理費金額繳納關稅。這么報完以後,跟正常進口貨物一樣,從海關出 進口付匯證明聯,跟一般貿易進口一樣付匯。所以,我想,你這個進口修理應該也一樣吧。修理費確定下來了,然後跟一般貿易出口的收匯差不了多少吧
⑽ 向境外支付勞務費需要繳納哪些稅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襲施條例》第七條規定,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 境外企業在提供勞務時,到貴公司考察了解,是否需要扣繳所得稅,首先需要根據境外企業在境內工作時間,根據稅收協定判斷是否在境內構成常設機構。如果對方所在國與我國沒有簽訂稅收協定,或則根據稅收協定構成常設機構,境外企業取得的所得應作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對非居民企業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的,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所稱收入全額,是指非居民企業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因此,直接支付給客戶的美元差旅費,應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