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房維修費物業費由誰支付
一般物管費的抄使用包括以襲下九個部分: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等;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你可以看你們簽訂的合同,關於電梯的維護費的是否包含在物管費里,有的合同是包含了的,有的是沒有包含的.但是樓道燈是不應該有攤銷的.這是包含在物業管理費里的.最後,一個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的制定是根據小區的大小,物業公司的資質,小區的屬性(電梯或多層)等等進行計算的.
② 租房期間電器的維修費該由誰來負擔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專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屬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 出租房裡的東西壞了誰掏維修費
和房東商量吧,一般人為損壞的由租客維修,其它的房東負責
④ 租房房間空調壞了,維修費用誰出
房間內的設施抄壞了,襲可聯系房東維修,房間內的傢具都是由房東添置的,一般都會有特定時期的售後保修服務,如果售後維修到期費用也應由房東出。
除去極個別的奇葩房東如果遲遲不來處理問題,那可能就要自費維修或者搬家了
⑤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電壞了,應該誰負責出維修費用
許多租客在租房時或許都有遇到過這么一個問題,那就是租借房裡的家電壞了,後來找來了修理人員修理,但修理費用實在是太高了,關於一般工薪階層來說,無疑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尤其是關於那些剛結業的結業生來說。
但也有人認為,既然是租房,那麼挑選不修理也是可以的,若要修理,得要房東承當費用才對,那麼租借房裡的家電壞了,修理費用是租客承當還是房東承當?可惜許多人不知。
無論是租客和房東,遇事都不要太過於斤斤計較,講究以上2大原則,有什麼問題多溝通,多協商,能夠避免不少糾紛的產生。也希望各位租房的夥伴也可以找到心儀的房子,雖然房子是租來的,但是生活不是。
⑥ 出租房裡面的東西用壞了,維修費應該由房東出錢,還是由房客出錢呢
這個得分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權(比如燈泡)肯定是租戶自己維修更換。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設施(如馬桶,坐便器,管道)由於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損壞,由房東承擔。
⑦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⑧ 租房人不通知房東私自維修費用高怎麼辦
出租房屋確需維修的,出合同另有約定外,承租人不通知出租人,自行維修內房屋的,出租容人原則上應承擔合理的維修費用,對過高的部分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⑨ 租房者用壞了電器,維修費該誰出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屬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⑩ 租房糾紛:抽油煙機壞了,房東要求我費修理費。請問合理嗎當如何解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專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屬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所以如果你們沒有約定維修費由誰承擔的話,你是不用付費的。
別人的點子:應該是業主負責維修的,如果他不肯,你也唯有買個二手的回來用,搬的時候拿走就是了!
我的想法:你應該跟房東說我租你的房子這個價就是因為你有這些設施。什麼都沒有我租別人的好不好?幾十塊錢的事你好意思要我都不好意思提。逼急了的話你也買個二手的,放那用,你告訴她你要用壞了你就給我賠!我姑家租房子窗簾都給人家換新的。她就是欺負你老實。什麼法律武器啊,看你寫的是「她「,就整個一潑婦,這種人不吃法律武器這套,就算有法可依她可能還要更囂張呢。這樣人我見多了,不揍她就不停的撒潑,還都是大學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