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基金費和物業管理費有什麼區別
物業基金費是用於以後的公告服務建設的預支付費用,物業管理費是享受了之前的物業服務應支付的費用。
⑵ 小區物業費有沒有包含下水道的維修清理費用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而這些活動的費用需要業主共同承擔,即交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分公共性服務收費和特約服務收費,其中公共性服務收費標准需要申報審批,特約服務收費標准由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協商議定。
物業費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管理服務大體有兩種形式:包干制和酬金制,我國大部分為包干制,即物業費由業主按面積交納,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享有或者承擔,物業公司也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准或減少服務項目。
在制定物業費標准時,住宅小區公共性服務收費標准由各地根據本地區綜合服務項目,勞動付出狀況,物價指數變化和住戶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區的檔次制定。
⑶ 物業維修費可以計入維修費嗎
物業維修費不能計入物業管理費。維修物業產生的費用由物業專項維修基金支付,不應列入物業管理費。專項維修基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⑷ 物業費應該包括維修費嗎
一般物管費的使用包括以下九個部分: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等;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你可以看你們簽訂的合同,關於電梯的維護費的是否包含在物管費里,有的合同是包含了的,有的是沒有包含的.但是樓道燈是不應該有攤銷的.這是包含在物業管理費里的.最後,一個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的制定是根據小區的大小,物業公司的資質,小區的屬性(電梯或多層)等等進行計算的.
⑸ 每年的物業管理費和維修費收取標准
物業費包含維修費,再收取維修費是違法的。可以保存好收款收據,到物價局檢舉這種違法做法,到時物價局會對其進行處罰,並退還業主違法收費。
⑹ 物業管理費包括電梯使用和維修費嗎
正常情況下,物業管理費中是包含了電梯使用、維護的費用的,不包含電梯更換大修的費用,例檢屬於電梯售後服務的一項內容,電梯公司是不收取費用的。物業公司要求你們交納電梯使用、維修和例檢費用,你應讓他們出示物價局核準的收費 標准依據。所有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標准,都需要向當地物價局申報備案,經物價局批准方可收取。如果他們無法提供相應證明,你們可以拒絕繳納該費用。
⑺ 物業管理費中的維修費用於哪些方面
電梯是有產權的,誰使用誰交費,如果您每年都交納電梯使用費,電梯安檢費、維修費就不用交專了,如屬果沒叫過使用費或者有合同約定電梯費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那就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反之任何用於電梯的費用還是應該交的。
⑻ 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建議按實際用途核算:
1.如果是公司交的經營場所的
物業費
及公共
維修費
,建議計入銷售費用-辦公費/維修費科目;
2.如果是公司交生產場所的物業費及公共維修費,建議計入製造費用-辦公費/維修費科目;
3.如果是公司交管理用的物業費及公共維修費,建議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維修費會計科目。
⑼ 物業管理費包括哪些費用,物業管理費如何收取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費的收取周期,由業主和物業公司通過《物業服務委託合同》進行約定。物業費可以按照月、季度、半年、年度等方式由業主預付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收取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應提供發票等國家法定票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開發商建成,但尚未售出的房屋,由開發商支付物業費。
物業服務費的起始計費日期,以開發商和業主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房屋交付日期為准。在此日期前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由開發商支付。房屋交付之日以後的物業費用,由業主支付。業主有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房屋的(如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等等),應由業主、開發商和物業服務公司三方簽署書面協議,延遲房屋交付時間。延遲期間的物業費由開發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