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維修費和房屋維修基金是一回事么
什麼維修費?如果是房屋維修費,應該從維修基金里列支。
Ⅱ 維修基金和契稅之類的費用 一共需要多少
一、新房契稅徵收標准: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當房屋買賣或者贈與過戶的時候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契稅。目前的契稅稅率為房產交易價格的3%。但存在減免情況,無論是新房和二手房都按照以下幾點規定執行:
(一)非北上廣地區
1、購買首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5%。
2、購買二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2%。
3、購買三套或以上套數住房、非住宅: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無減免情況。
二、新房公共維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注意事項: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產行政部門確定,所以維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區之間都有一定的差異,建議各位購房者到當地站或房管局站進行詳情查詢。
三、什麼情況下購房者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對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或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①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②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③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等。
Ⅲ 國家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麼區別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的不同之處有: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屬於業主,物業費屬於物業公司;2、業主使用房屋維修基金需要經過層層審批,物業費的使用只需要向物業管理登記處登記;3、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用於大規模維修,物業費一般用於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Ⅳ 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收費標準是什麼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專:
1、商品房銷售屬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Ⅳ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與公共維修基金有什麼區別
你好,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2、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望採納!
Ⅵ 公共設施維修費和專項維修基金兩個都要交嗎
就交一個公共維修資金吧,似乎各省不一樣
Ⅶ 維修基金標準是多少 維修基金和物業費區別是什麼
維修基金的標准由各地政府自行決定,所以不同地區標准也不同,有按平方米專計算的,也有按房屬價的百分比計算的。
維修基金是房屋質保期後,用於公共部分或公共設備的中修或大修,比如房屋漏水、電梯故障、二次供水設施、消防設施等,維修金額超出物業日常維修范圍的項目。而物業費是用於日常維修和物業公司的日常開支。如工人工資、保潔費用、公共水電費、日常維修等。
Ⅷ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您好,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 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公共維 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 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 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 、設備的維修、養護。公共維修基金規定:1、按照 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戶 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2、維修基金 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 修和更新、改造。3、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 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維修資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Ⅸ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有標准嗎
你說的是「專項維修資金」吧?
一、國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二、各省有各省的具體標准。[海南省的規定是每平方米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