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一般來說,雙方在簽訂的房屋租憑協議應該包含設備問題,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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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房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㈡ 電表戶號怎麼看
查電復表戶號:
1.可以從電制費單上查找。
2.到供電公司繳費廳告訴你的名字和地址或者要求提供的信息也能查到。
3.撥打當地供電局電話,提供所需信息進行查詢。
4.撥打95598客服,報戶名和地址索要戶號查詢。
電表戶號一般是10位數,是在向供電企業提交用電申請時,供電企業在錄入相應的管理系統時隨機生成的一組有規律數字,對應提交申請的用電人姓名、住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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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電申請時,營業廳工作人員會告知戶號。
2.客戶用電申請成功後,領取的《客戶電費交費須知》上有標明戶號。
3.《繳費提醒函》、《欠費停電通知書》及其他電費通知單有標明戶號。
4.客戶收到的「電量電費簡訊」及「電費催繳簡訊」,內容中有體現戶號。
5.電費發票、繳費憑證等相關電費票據上有體現戶號。
6.撥打95598供電服務熱線查詢。
㈢ 創業融資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對於大學生來說,創業本身就是一件極具挑戰的事情,而創業缺錢對於大學生來說是致命的,本身大學生出來創業就沒有多少資金,而為了項目能夠正常的運轉資金的周轉問題是急需解決的。我們都知道,中小企業融資都很難,對於大學生創業融資來說也很難,但是也大學生創業有其特有的融資渠道,可以幫助其度過困難。那麼,大學生創業融資渠道有哪些呢?
一、高校創業基金
高校在大學生創業期間起到一種鼓勵、促進的作用,大多數高校都有設立相關的創業基金以鼓勵本校學生進行創業嘗試。優勢:相對於大學生這個群體而言通過此途徑融資比較有利。劣勢:資金規模不大,支撐力度有限,面向的對象不廣。
二、政策基金
政府提供的創業基金通常被稱為創業者的「免費皇糧」。優勢:利用政府資金,不用擔心投資方的信用問題;政府的投資一般都是免費的,降低或者免除了融資成本。劣勢:申請創業基金有嚴格程序要求;政府每年的投入有限,融資者需面對其他融資者的競爭。
三、天使基金
天使投資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處於構思狀態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優勢:民間資本的投資操作程序較為簡單,融資速度快,門檻也較低。劣勢:很多民間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總想控股,因此容易與創業者發生一些矛盾。
四、親情融資
親情融資即向家庭成員或親朋好友的籌款。優勢:這個方法籌措資金速度快,風險小,成本低。劣勢:向親友借錢創業,會給親友帶來資金風險,甚至是資金損失,如果創業失敗就會影響雙方感情。
五、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是一種融資和投資相結合的全新投資方式,是指創業者通過出售自己的一部分股權給風險投資者獲得一筆資金,用於發展企業、開拓市場,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風險投資者出賣自己擁有的企業股權獲取收益,再進行下一輪投資,許多創業者就是利用風險投資使企業渡過幼小階段。優勢:有利於有科技含量、創新商業模式運營、有豪華團隊背景和現金流良好、發展迅猛的有關項目融資。劣勢:融資項目局限。
六、金融機構貸款——銀行小額貸款
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優勢:銀行財力雄厚。劣勢:手續繁瑣,需要經過許多「門坎」,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問題。
七、合夥融資
尋找合夥人投資是指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的原則,直接吸收單位或者個人投資合夥創業的一種融資途徑和方法。優勢:有利於對各種資源的利用和整合,增強企業信譽,能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於降低創業風險。劣勢:很容易產生意見分歧,降低了辦事效率,也有可能因為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而產生合夥人之間的矛盾,不利於合夥基礎的穩定。
我們應鼓勵並支持大學生創業,而多數大學生在自主創業時遇到了「缺經驗,少資金」的困難。很多大學生創業者表示,創業的首個瓶頸往往是資金的缺乏,而解決資金問題的渠道非常有限,特別是金融危機的情況下,無論是銀行還是風險投資機構對項目投資都會非常謹慎,尤其對大學生的創業融資更為謹慎。
關於「大學生創業融資渠道有哪些?」的全部介紹就到這里,可見大學生創業融資的渠道還是蠻多的,可以多個渠道結合去融資,不過要注意大學生千萬不要因為急需用錢去不正規的組織貸款,「校園貸」的事件頻頻發生,應該引起廣大學生的注意,不要被騙。
來自上海知志者創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