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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所有人賠償維修費的法律依據

發布時間:2021-12-02 17:26:43

Ⅰ 有關車禍賠償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准,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前款確定的物質損害賠償金與按照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三十二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准。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定期金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本解釋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Ⅱ 我車追尾,對方是私家車,他要求我賠償修車期間的車費,有法律依據嗎

最後對方要求賠償修車期間的交通費,是合理的行為。但賠償的交通費為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根據《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2)車輛所有人賠償維修費的法律依據擴展閱讀: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Ⅲ 我全責對方要修車期間的交通費有法律依據嗎

車輛在維修期間,由於修車導致對方不能正常使用,對方可以主張交通費的賠償。保險公司不賠償,只能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保險公司才能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3)車輛所有人賠償維修費的法律依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Ⅳ 我車被撞了對方全責,車輛維修完了過後。我們如果向對方賠償車輛折舊費,是否得到法律的保護。

你們如果向對方賠償車輛折舊費,是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因為折舊費不屬於法律支持的范圍。除了以下「司法解釋」所列出的財產損失能獲得支持之外,其他不屬於法律支持的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Ⅳ 我車被撞了對方全責,車輛維修完了過後。我們如果向對方賠償車輛折舊費,是否得到法律的保護

目前對於車輛折舊費也就是車輛的貶值損失,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呢,法院對於這種車輛折舊費一般是不會支持的。我們所說的車輛折舊費是人為產生的,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認為他發生過事故,車輛的價值減少了。但是,對於車輛來說,雖然發生過事故,但是經過維修,他已經恢復了發生事故之前的車輛使用狀態。所以對於車輛折舊費是很難有一個固定的評價標準的。涉及專業問題,建議委託律師處理。

Ⅵ 關於交通事故車輛賠償問題,是否可以主張維修費用以外的車輛貶值費等其他費用

接到你的求助問題,現根據你所訴做如下解答;
你所要求的是受損車輛貶值損失費,實務中內法院是容支持這項請求的,法院判決多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107條第2、3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的規定。
你現在的情況,建議你進行以下操作:首先,應當保持車輛現狀,然後,到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車輛貶值損失費賠償,請求數額可以先估算一個價值。在法院立案的同時向法院遞交一份「車輛貶值司法鑒定申請書」。這樣法院會根據你的申請,委託鑒定機構,辦理鑒定事宜。等鑒定結果下來後,你可以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最終法院會依照你所鑒定的數額支持你賠償請求。
另外,如果你們雙方關系不是很僵,雙方對非訴訟程序委託的鑒定機構認可的話,可以不進行訴訟,雙方可以一起到你們當地鑒定部門,申請車輛貶值鑒定,該鑒定部門一般是當地市或者區的「價格認定中心」就可以做。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有問題可以去我空間留言,我會及時回復~我空間里也有相關這方面的留言咨詢內容,你可以一並參考。

Ⅶ 汽車維修保養後,由於師傅操作不到位,造成車輛損壞,該賠償什麼費用有沒有法律依據

應該支付,由於你的失誤給客戶造成的損失,需你方承擔。

Ⅷ 交通事故中車輛維修費用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中負次復要責任的車輛制維修費用: 一是交強險有責賠償,最高賠償2千元;二是其他保險按合同約定項目內容和金額賠償;三是保險賠償有剩餘損失款項時,按主七次三的原則分擔賠償。
如果車輛維修費未超過2000元,對方在交強險內全額賠付。如果超過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攤。我給你舉個具體例子:
比如,對方保險公司給你定損為8000元,則對方在交強險內先賠付2000元。剩下的6000元按比例分攤。對方為主責,通常比例為7:3,則對方需要再賠付給你4200元。而你只需要出1800元的維修費;如果你買了車損險+不計免賠;則這1800元由保險公司幫你出了。當然,如果你只買了交強險,則這1800由自己掏腰包。

Ⅸ 車輛損失賠償依據

法律依據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Ⅹ 交通事故怎麼賠償汽車維修費用

需要申請賠付汽車修理費,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索要賠償。如果無法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來解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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