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器設備維修費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嗎
您好,會計學堂李老師為您解答
機器設備維修費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收到專票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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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金稅設備和技術維護費如何抵扣
答:可以去稅務大廳備案後,申報時抵扣稅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一、金稅盤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
支付時,仍應按原來的會計處理進行核算。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 購買時稅控系統時的會計處理。即先按含稅金額,費用正常計入-費用或相關的資產科目
由於該文明確了按價稅合計直接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且其進項稅不得再進行抵扣,則納稅人(不用區分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三、月底的會計處理
由於是直接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含簡易徵收辦法的應納稅額),故該部分抵減的稅額視同於已經繳納的稅額,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增稅金——未交增值稅 或者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購買金稅盤及繳納技術維護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答: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一、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金稅盤跟技術服務費的會計分錄是:
購買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或者管理費用(紅字)
⑶ 金稅卡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扣嗎
可以全額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3)設備維修費進項稅額全額抵扣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六條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
第二十七條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免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除外),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⑷ 維修費的進項稅額可否抵扣
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等後續支出,應該在「管理費用」中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等後續支出,應該在「銷售費用」中支出,即對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的維修支出均應列入企業的期間費用。因此,許多人按照計入當期損益即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規則認為,企業發生的維修費用中所購進增值稅扣除項目的進項稅額均可以在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這種觀點存在誤區。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稱的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按時規定上述非應稅項目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企業發生的修繕建築物的行為應歸屬於非應稅項目中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其維修費用中購進的進項稅額不可以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盡管維修費用中所購進的扣除項目取得了增值稅扣稅憑證。也就是說,凡為修繕建築物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其所含的進項稅額均不得在銷項稅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稅納稅處理中,對於維修費用,還要防止人為縮小進項稅額可抵扣的范圍,即對所有固定資產維修費中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對企業為維修其他機器、設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中,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也不予以抵扣。這就擴大了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
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往往需要對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時間以後的固定資產發生一些後續支出,如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改建、擴建、修繕或裝飾等,對於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資產資本化的條件,則應該計入相應的固定資產成本,否則就要計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後,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改建、擴建、修繕或裝飾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均不能抵扣進項稅。計入當期損益後,除《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關進項稅額外,其餘的均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為發生維修費用而購進的進項稅額。
⑸ 增值稅認證維護費可以全額扣除嗎
可以全額抵扣
1、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回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答,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⑹ 維修費進項稅能抵扣嗎
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的。但是備注寫清楚維修什麼為好。
⑺ 增值稅抵扣系統服務費能全額抵扣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二、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五、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六、主管稅務機關要加強納稅申報環節的審核,對於納稅人申報抵減稅款的,應重點審核其是否重復抵減以及抵減金額是否正確。 發生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等, 貸:庫存現金 抵減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入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這個收入屬於財政性,可以稅前扣除,不繳所得稅。 也可以直接做 借: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現金
⑻ 技術維護費怎麼抵扣
政策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2011年12月1日以後, 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具體抵扣進項稅額還是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分以下幾種情況:
(1)納稅人初次購買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得進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按規定進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不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3)購買非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列印機和電腦),按規定進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不得全額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4)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會計處理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1.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當期,沒有簡易計稅項目或一般計稅方法項目需要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管理費用—稅控技術維護費等科目
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或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計入的對應科目;支付技術維護費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直接沖減計入支付技術維護費入賬科目。
2.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當期,只有簡易計稅項目或者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可全額抵減完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款/管理費用—稅款技術維護費等科目
3.購買或支付當期沒抵減完,後期有簡易計稅項目,用抵減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時,建議紅沖「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未抵減完金額
⑼ 老師,抵扣聯系統維護費第二年費用可以全額抵扣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二、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准執行。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五、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六、主管稅務機關要加強納稅申報環節的審核,對於納稅人申報抵減稅款的,應重點審核其是否重復抵減以及抵減金額是否正確。
發生時: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等,
貸:庫存現金
抵減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營業外入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這個收入屬於財政性,可以稅前扣除,不繳所得稅。
也可以直接做
借: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征額),
貸: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