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萬塊錢以下的修理費需要簽合同嗎
錢不在多少,合同必須得簽,先小人後君子,以便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㈡ 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間發生的維修費哪一方付
您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 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回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答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據此,租賃期間發生的維修費原則上由出租人支付,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由出租人負責,而出租人沒有履行維修義務,承租人可以先行維修,產生的費用可以減租或者延長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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