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營改增後房屋維修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如果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法計稅,並且該不動產用於應稅項目,取得合法的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
『貳』 營改增後房屋維修費能抵扣增值稅嗎
營改增之後工業企業支付房屋維修費收到的增值稅進項稅是否能抵扣?
『叄』 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專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 屬「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規定: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因此,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肆』 房屋維修費的進項稅抵扣可以嗎
房屋維修,如果屬於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內及2016年5月1日後容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取得進項稅,可抵扣;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而發生維修,取得進項稅,不得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第四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伍』 房地產營改增後維修支出可以抵扣嗎
您好,這個是可以的
『陸』 2016年5月1日營改增之前,房屋修理費用沒超過房屋原值的50%,入期間費用的進項稅,能否抵扣
財稅2016 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柒』 營改增後房屋維修材料的發票可以抵扣嗎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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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取得普通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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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規定,「營改增」後總共有5種憑證可以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和銷售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稅收繳款憑證。
提示: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這5種憑證中最主要的一種扣稅憑證。需要提醒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於開票之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抵扣。
1、農產品購銷方面,若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肯定是按其上面註明的稅額抵扣。但這里有個特殊情況:目前我們國家的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免徵增值稅的,所以他沒有資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你若是購買他的農產品,只能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至於零散經營的農戶,他們甚至連銷售發票也沒有,這種情況應由收購者向農民開具收購發票。所以這兩種發票也是允許抵扣的。
2、運輸費用方面,因為此次「營改增」試點已經包含了交通運輸業,但未包含鐵路運輸。所以鐵路運輸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運費結算單。所以納稅人取得鐵路運費結算單,也可按7%抵扣進項稅額。
二、以下情形下,有憑證也不能抵扣: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若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比如,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不得抵扣;企業購進的貨物直接用於非應稅、免稅、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也不能抵扣。
3、就拿前面提到的報社來說,如果它購買的電視機,安裝在單位職工宿舍里,或者職工餐廳,那就是職工的一項福利,就不能抵扣。如果它購買的電視機用在采訪工作中,比如專門為體育新聞采訪部門購買,便於體育記者收看球賽直播來寫新聞稿,那就是為了它的新聞產品的生產,這就可以抵扣。
4、像企業購買的飲水機、飲用水、微波爐,若是為企業員工集體福利而買,就不能抵扣。
5、關於以企業名義購買的進口豪華轎車,如果是企業生產經營使用也可抵扣。這也是此次「營改增」的一大亮點。
望採納,謝謝
『捌』 全面營改增後企業維修房屋的進項稅能抵扣嗎
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要是生產經營用的房屋維修費進項稅可以抵扣。
『玖』 房屋修理費的可以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專
「第十條下列屬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規定: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因此,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拾』 營改增後不動產裝修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營改增後不動產裝修的進項稅能否抵扣,要看房屋是自己公司取得的還是租入的。如果房屋產權是自己公司的,則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是租入的房屋,則不需要分期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可以一次性認證抵扣。
租入的房屋不需要分期抵扣,其增值稅進項稅可以一次性認證抵扣。
如果房屋是自己取得的,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但如果裝修費用增加房屋原值超過50%,其進項稅額可以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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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三條規定: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築服務,用於新建不動產,或者用於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並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上述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同時文件第四條規定,納稅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