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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電器的特點制定配送中心防火安全責任制

發布時間:2021-03-04 06:18:26

㈠ 什麼是消防安全責任制

您好:
有了消防安全責任制,責任到個人,對於工作和事故責任可以明確劃分。
任何人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引發火災,做好消防工作需要人人參與。但人的無知、人的僥幸心理導致人們認為不會發生火災,不必要小題大做,而這正是引發火災最主要的原因。為了切實做到人人參與、人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必須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每個崗位、每個人的消防安全責任,並通過宣傳教育培訓、加強檢查、嚴格獎懲,使消防安全責任制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實。
消防工作的重點是動員群眾人人參與,難點就是不少人不願意參與,所以,通過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多種手段,使人人都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使責任制能真正落到實處,是消防工作者的光榮而艱巨的重要責任,更是做好消防工作,減少火災損失的根本。
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消防方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1、在公司安全、消防委員會領導下,公司、部門、各級生產車間人員按安全、消防職責,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門專兼職安全員統一協調下,在管理范圍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統地開展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公司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要求,並根據企業生產有關特點、現狀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計劃、保證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計劃內容進行實施,各級部門、車間全面落實、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項計劃管理。
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門根據公司消防工作計劃進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計劃和健立部門、車間消防管理構機構、義務消防隊員名單。包括全體員工、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培訓計劃、重點危險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並向公司上報存檔備案,保證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實施。
4、部門、車間根據安全要求和各級管理部門下發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結合車間實際工作,制定相應實施要求和對策計劃,在各個階段中分別執行。以保證部門、車間生產計劃與消防安全同步實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內容:
1、公司范圍內、各部門、車間、班組消防栓、自動噴淋、自動報警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由生產部設備部門、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維護保養。維修、保養如一般小修、維修(資金少於300元)由設備科組織維修工實施完成;大修、維修由生產部設備人員委外實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區域所在部門進行跟蹤實施。
2、公司范圍內、各部門和各車間移動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點配置到所在部門、車間生產位置,由區域所在部門和車間進行管理和維護。
3、各級管理部門、車間、班組區域的移動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門、車間、班組指定器材維護、保養負責人進行每周維護、保養一次;具體內容有:清潔消防器材表面塵灰;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標識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並在檢查表上確認,簽上檢查日期。
4、辦公大樓、辦公室等公共區域的移動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員按消防管理要求進行周檢和日常維護、保養。
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監督管理 :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各部門主管專、兼職安全、環保人員進行月度、季度、年度檢查、各種專項檢查、日常抽查。各部門、車間主管專、兼職安技人員進行綜合檢查和月度檢查,科室、車間兼職安全員進行日常檢查和抽查,班組進行自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確保消防箱、移動式消防器材處於完好控制狀態。
2、消防箱、移動式消防器材檢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各級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兼職安全\環保、消防員對所在部門、車間、班組進行考核管理。

家電商場安全管理制度

家電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後救火 第一節 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六章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8、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第一節 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由各部門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部門主管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本部門轄區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各部門經理,每周應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本部門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託安全部經理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二節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檢查一次。安全部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並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三節 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大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逐件登記由酒店安全領導小組制定整改計劃,並採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並要建立立案、銷案制度,改一件,銷一件。 3、對消防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的研究落實,按時復函,回告。各部門對安全部的火險隱患通知單,也要研究落實,如本部門解決不了,要上報酒店領導,酒店領導同消防安全小組成員共同研究處理。 第四節 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並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第五節 客房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帶內以防著火。 3、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並報安全部。 4、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安全部。 5、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以便減少起火隱患。如果客人房間可燃物品較多,又不讓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門制定的住宿防火規定的,要及時報告安全部。 6、服務員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滅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並維護好轄區內一切消防設施,設備。 7、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六節 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並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支彈葯、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和安全部。 2、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後應急時處理。 3、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並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動立即制止並報酒店安全部。 4、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5、發生火警後要對客人進行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6、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㈢ 消防考試主要間題是什麼

親愛的樓主:
給你點考題你就知道大概方向了
一、 填空題(每空1分,共40分):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1998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2.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國法定消防宣傳日,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應在這一天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3. 目前我國通用的火警電話號碼是119。

4. 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5. 《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6. 燃燒的必要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著火源同時存在。

7. 火災發展通常可分初起階段,發展階段和猛烈階段、下降階段和熄滅階段。

8.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9. 融科資訊中心消防報警電話為:A座62509458、C座62509111。

10. 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

14. 滅火器應定期進行檢查,內容包括:罐體及連接管有無破損、壓力是否正常、鉛封保存是否完好、保存溫度不得超過等。

15. 大廈內的滅火器主要存放於消火栓內、地下停車場、各個機房和中控室。

16. 初期階段是撲救火災的最佳時機。

17. 燃燒有閃燃、著火、自燃、爆炸四種類型。

18. 高層建築火災特點是蔓延快、逃生困難、撲救困難。

19. 火災發生、發展的整個過程始終伴隨著熱傳播過程,熱傳播是影響火災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熱傳播的途徑有熱傳導、熱對流、熱輻射。

20. 在消防噴淋設備中,紅色噴淋頭的自爆溫度為68度,綠色噴淋頭的自爆溫度為93度。。

二、 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

1. 火災中引起人員大量傷亡的主要原因是:(B)

A、 互擠壓致死B、吸入煙氣窒息死亡C、被火燒死

2. 高層建築是指(C)層及以上的樓房。

A、8B、9C、住宅建築10層以上、非住宅建築24米以上

3. 大廈區域內發生帶電物體火災後,可選用哪種滅火器(C)

A、1211滅火器B、泡沫滅火器C、乾粉滅火器

4. 家用電器或者線路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滅火器或者(A)進行滅火。

A、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B、泡沫滅火器C、清水滅火器

5. 當打開房門聞到燃氣氣味時,應首先(C)以防止引起火災。

A、打開燃氣灶具查找漏氣部位B、打開燈查找漏氣部位C、打開門窗通風

6. 當大廈發生火情時,融科資訊中心防火指揮部設立在(B)

A、 電室B、中控室C、弱電機房D、空調機房

7. 滅火戰術上應堅持(C)的原則。

A、 控制,後消滅B、先滅火,再救人C、先救人,後滅火

8. 油類起火後,可以用(B)撲救。

A、水B、泡沫滅火器或鍋蓋C、砂

9. 樓房發生火災被困時,應用以下哪種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千萬不要盲目跳樓。(A)

A、 叫或發出其它聲晌B、打手電筒C、揮舞衣物

10. 設置在地下建築內的公共娛樂場所,通往地面的樓梯出口不應少於(C)個。

A、 1個B、2個C、3個

三、 判斷題(每題1分,共10分)

1. 某廠女工劉某為方便使用,將氧氣鋼瓶和乙炔氣鋼瓶存放於同一個貯瓶間內。(╳)

2. 通常公共場所的門的開啟方向是朝外開的。(√)

3. 身上著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壓滅火苗。(√)

4. 遇火災不可乘坐普遍通電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5. 發生火災救人時不要貿然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6. 電器著火後,通常應先進行滅火,再切斷電源。(╳)

7. 發生火災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貼近地面,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8. 在特殊情況下,單位和個人可以挪用、拆除、埋壓、圈佔消火栓,臨時佔用消防通道。(╳)

9. 公共場所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

10. 施工現場在進行噴漆作業時,可同時進行電焊作業。(╳)

四、 簡答題(每題6分,共30分)

1、在大廈發現火情有幾種報警方式?報警時需講明哪些問題?

答:在大廈發現火情後有兩種報警方式:

第一種:可以向中控室撥打電話,A座報警電話為62509458,C座報警電話為62509111;

第二種:可以通過按動公共區域的消防手報向中控室報警。

報警時需講明起火單位名稱、地址、著火部位、著火物質、火情大小、報警人的姓名及報警使用的電話。

2、簡述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答:使用乾粉滅火器時需如下操作:

第一步:拆掉簽封,拔出安全栓;
第二步:左(右)手輕輕將滅火器提起,右(左)手握住噴口;

第三步:噴口對准火焰根部,按下滅火器開關,對火焰進行掃射,直至火焰完全熄滅。

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風向,如在有風情況下使用滅火器,應站立於上風向對火焰進行撲救,防止飛火燒傷救火人員,4KG乾粉滅火器滅火的有效距離為1.5-2米。

3、火災共分為幾類?

答:火災共分為A、B、C、D共四類:

A類: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紙張、棉紡織品等

B類:液體物質火災如:油類、溶劑、油漆等

C類:氣體物質火災如: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

D類:指可燃金屬或砸死如:電石等物質

4、描述出大廈區域內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及重點部位?

答:1、各機房和變配電室;

2、施工現場(違章接線、無證動火、交叉作業、可易燃物混放);

3、租區用電比較集中的部位,如列印機、復印機、微波爐存放處及各租區的庫房等;

4、公共區域的衛生間、強電豎井;

5、地下商業區;

6、各餐飲公司的廚房、煙道及用電部位;

7、大廈燃氣表房;

8、地下停車場。

5、當大廈發生火情時,結合您的職業並依據火警預案如何處理?
祝您步步高升
記得點擊採納為最佳答案哦,謝謝咯

㈣ 家用電器怎樣安全防火

一、電冰箱的防火措施
啟用新買來的電冰箱時,一定要抽掉電冰箱下面的包裝材料如發泡塑料、紙板等。保證電冰箱後部乾燥通風。切勿在電冰箱後面塞放可燃物。
防止電冰箱的電源線與壓縮機、冷凝器接觸。
電源線插頭與插座間連接要緊密,接地線的安裝要符合要求,切勿將接地線接在煤氣管道上。
不要用水沖洗電冰箱,防止溫控電氣開關進水受潮。
電冰箱工作時,不要連續地切斷和接通電源。電冰箱斷電後,至少要過5分鍾才可重新啟動。
二、空調器的防火措施
空調給人帶來美好的享受,冬暖夏涼。但是,安裝或使用空調不當,將會引發火災事故。日常生活中,由於使用空調不當引起的火災,在電氣火災中所佔的比例日漸增大。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
1.安裝空調時未考慮電路、電表的承載能力,「小馬拉大車」,嚴重超負荷;
2.空調製冷、制熱時突然停機或停電,電熱絲與風扇電機同時切斷或風扇發生故障,熱元件余熱聚積,使周圍溫度上升,引發火災;
3.電容器發熱、受潮,絕緣性能降低,導致發生擊穿故障,再引燃機內墊襯的可燃材料造成起火;
4.軸流或離心風扇因機械故障被卡住,風扇電機溫度上升,導致過熱短路起火;
5.安裝時將空調直接接入沒有保險裝置的電源電路;
6.空調油浸電容器質量太差,或者在製造過程中電容介質受過損傷,經長時間工作後被擊穿起火。此外,機內分隔板和襯墊多為可燃材料,易被電容器擊穿時產生的火花引燃,蔓延至窗簾等裝飾物成災;
7.操作不當。關掉電源後,未開啟風扇讓其轉動,電阻絲仍保留著高溫,導致周圍可燃構件分解、炭化起火;
8.盡量使窗簾等避開空調器,或採用阻燃型織品的窗簾。根據以往的教訓,窗簾是窗式空調器火災蔓延的主要媒介。
那麼,如何預防空調火災呢?
1.增大用戶的用電容量,採用不小於15安培的電度表,電源線最好用銅導線,其截面應不小於2.5平方毫米。
2.一般家用空調器的耗電功率為1-3千瓦,其電源線路的安裝和連接必須符合額定電流不低於5-15安培的要求,並設有單獨的過載保護裝置。
3.用電熱型空調器制熱,關機時須牢記切斷電熱部分的電源,需冷卻的,應堅持冷卻2分鍾。
4.不要短時間內連續切斷、接通空調器的電源。當停電或拔掉電源插頭後,一定要將選擇開關置於"停"位置,等接通電源後,重新按啟動步驟操作。
5.空調不要直接安裝在可燃物上,也不要放置在可燃的地板上或地毯上。其電源線應該有良好的絕緣,最好用金屬套管予以保護,千萬不要在地面上拖來拖去。
6.安裝空調的場所,如果安裝有火災報警器探頭,其空調的送風口距火災報警器探頭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米,否則其設備將會失控。只要一開機,就會顯示火警信號,時常使用戶受驚。
7.每台空調應當有單獨的保險熔斷器和電源插座,不要同家用電腦等共用一個萬能插座。使用空調應在有人監視之下運行,外出時,應當將空調電源切斷。
8.空調不要靠近窗簾、門簾等懸掛物,以免捲入電機而使電機發熱起火。懸掛式空調正下方也不要放置可燃物。遇有雷雨天氣時,最好不要使用空調,因為空調不具備防雷功能,安裝在高樓上的空調很難迴避雷電的侵襲。
9.長時間停運的空調,在重新啟動前,先要進行一次檢查保養,如無故障再投入運行,千萬不能"帶病"運行。
10.使用空調的場所或家庭,應當配備兩個不小於兩公斤容量的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鹵代烷滅火器,以防患未然。
三、洗衣機的防火措施
不要將剛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過的衣服,立即放入洗衣機去洗。而是應該先拿到空氣流動的室外去吹乾,待衣服纖維中所吸收的易燃液體揮發殆盡後,再用洗衣機洗滌。此外,若洗衣機一次投入衣物過多,或波輪被繩、帶、發卡等小物件卡住,都會使電機負荷過大,甚至停止轉動,進而導致線熱,發生短路而起火,使用時也應注意。
四、吸塵器的防火措施
使用吸塵器在消防安全上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電源插座要有足夠的容量,不宜與其他用電功率較大的家用電器如電熨斗、電取暖器等同時使用,以免電氣線路過載發熱。
使用時間不宜過長,如手摸桶身塑料外殼明顯發熱,應停止一段時間後再繼續使用,以防止電動機因過熱而燒毀。
不應在潮濕場所使用吸塵器,以免電機受潮發生短路起火
每次使用後要隨即清理過濾袋(器)上的積塵,防止進風嘴和排氣出口被較大的物體阻塞,引起功率降低和電動機過熱發生火災。
不要把火柴、壁爐灰塵、煙蒂等冒煙的東西吸入吸塵器、也不要用吸塵器去吸煙灰缸和廢紙簍內的雜物,以免發生火災。
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危險場所使用吸塵器。也不要在剛使用過易燃液體或噴塗過油漆的房間艙室內使用吸塵器,以免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在吸塵器使用中,發現電動機冒煙時,切莫驚惶,應立即拔去電源線,拆下進風嘴的軟管,將吸塵器移到過道、陽台等周圍沒有可燃物的部位即可;如電動機已經起火並燒著機身塑料外殼,可用棉被、毯子等將吸塵器蓋上,以隔絕空氣,窒息滅火。有各類手提滅火器的,在已經斷電的情況下均可撲救。
吸塵器每次使用完畢,一定要將電源線從插座上拔下、收藏好,以防兒童玩弄造成事故。
五、電視機的防火措施
連續收看的時間不宜過長,時間越長,電視機的工作溫度越高。一般連續收看4-5小時後應關機一段時間,等機內熱量散發後繼續收看。高溫季節尤其不宜長時間收看。
選擇適當的放置位置,保證良好的通風。有些用戶給電視機做個罩,雖然能起到防塵的作用,但要注意通風散熱問題。
防止液體進入電視機,不要使電視機受潮。電視機若長期不用,尤其在雨季,要每隔一段時間使用幾小時,用電視機自身發出的熱量來驅散機內的潮氣。
室外天線或共用天線的避雷器要有良好的接地。雷雨天盡量不要用室外天線。
看完電視後一定要切斷電源。
六、電熱毯的防火措施
不買粗製濫造、無安全措施、未經檢查合格的產品,以防止因質量低劣,特別是接頭連接不當而造成事故。
電熱毯第一次使用或長期擱置後再使用,應在有人監視的情況下先通電1小時左右,檢查是否安全。
使用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特別要注意使用電壓,千萬不要把36伏的低壓電熱毯接到220伏電壓的線口上。進口電熱毯也有100伏或者110伏的,使用時不可疏忽大意。
折疊電熱毯不要固定位置。不要在沙發上、席夢思上和鋼絲床上使用直線型電熱線電熱毯,這種電熱毯只宜在木板床上使用。
使用電熱毯時要注意防潮,特別要防止小孩或病人尿床。
避免電熱毯與人體接觸,不能在電熱毯上只鋪一層床單,以防人體的揉搓,使電熱毯堆集打褶,導致局部過熱或電線損壞,發生事故。
電熱毯臟了,只能用刷子刷洗,不能用手揉搓,以防電熱線折斷。
電熱毯不用時一定要切斷電源。
更換保險絲時,要選用與電熱毯相匹配的規格。
七、電飯鍋的防火措施
用電飯鍋做湯時,不要忘記及時切斷電源。
電熱盤和內鍋表面不可沾有飯粒等雜物以保證兩者緊密接觸。
避免碰撞內鍋,內鍋若變形嚴重,要立即更換。
使用時內鍋要放得正,放下後來回轉動一下以保證電熱盤接觸緊密。
不要用普通鋁鍋代替內鍋。
電飯鍋的外殼、電熱盤和開關等切忌用水清洗。
不要違章拉電源為電飯鍋供電。電飯鍋耗電功率較大,小的300-500瓦,大的上千瓦,線路中若有接觸松動,容易引起火災。
八、電熱杯、電水壺的防火措施
用戶用完電熱杯、電水壺後務必切斷電源。
切不可將電熱杯的電源插頭長期放在電源插座上,靠與插頭串聯的開關來控制。因為這樣做容易產生錯覺,往往把開誤認為是關,把關誤認為是開。
不要把電熱杯長期固定放在木桌一個位置上使用。電水壺一定要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使用,周圍不得有其它可燃物。
清洗電熱杯要小心,不要使水流入電熱杯的電氣部分。
九、液化石油氣灶怎樣注意防火安全
液化石油氣灶火力旺,使用方便,煮飯,取暖都可用,很受人們歡迎。但是,它也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要特別注意防火安全。
(1)液化石油氣灶應安裝在廚房內的通風位置上,不要安裝在卧室內。
(2)液化石油氣灶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距離不應小於0.5米。
(3)液化石油氣瓶不應靠近暖氣片或其它火源。
(4)經常注意檢查液化石油氣灶具介面處是否漏氣。
(5)液化石油氣灶用完之後或臨睡覺之前,應檢查一下液化石油氣瓶上的閥門是否關好。
十、家用電熨斗的防火措施
通電使用電熨斗時操作人員不要輕易離開。在熨燙衣物的間歇,要把電熨斗堅立放置或放置在專用的電熨斗架上,切不可放在易燃的物品上,也不要把電熨斗放在下面有可燃物質的鐵板或磚頭上。
不隨意亂放剛斷電的電熨斗,要待它完全冷卻後再收存起來。大量使用電熨斗的行業如服裝行業等,應有專人統一管理。下班後應先切斷電源,等待冷卻後再收存在不燃材料製成的專用工具箱內。
使用普通型電熨斗時切勿長時間通電,以防電熨斗過熱,燙壞衣物、引起燃燒。不同織物有不同的熨燙溫度,而且差別甚大。因而熨燙各類織物時宜選用調溫型電熨斗。但須注意,當調溫型電熨斗的恆溫器失靈後要及時維修,否則溫度無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災。
不要使電熨斗的電源插口受潮並保證插頭與插座接觸緊密。
電熨斗供電線路導線的截面不能太小,不能與家用電器同用一個插座,也不要與其他耗電功率大的家用電器如電飯鍋、洗衣機等同時使用,以防線路過載引起火災。
十一、電吹風的防火措施
電吹風通電後,人不能離開,更不能隨便擱置在台凳、沙發、床墊等可燃物上。
要養成使用完畢,立即將電源線從電源插座上拔下的習慣,特別是遇到停電或電吹風出現故障時,更應如此。
通電的電熱絲列入明火管理范圍。嚴禁在禁火場所尤其是易燃火災危險場所使用電吹風。
十二、燈、燭火為什麼會引起火災
一般人都認為燈,燭火是很小的火源,會有什麼不安全呢?其實不然。根據測定,燃著的蠟燭火焰溫度高達1400c,煤油燈的燈頭火焰溫度高達800-1000c,這樣高的溫度是很容易引起火災的。由於點燈,點蠟燭不慎而引起的火災,也時有發生。根據美國家庭火災統計,燈,燭火引起的火災約佔5%。所以,家庭中點燈、點蠟燭要做到以下各點:
(1)煤油燈要帶有燈罩。
(2)點燃的煤油燈或蠟燭要放在不易碰倒的地方。
(3)不能拿著煤油燈或蠟燭到有可燃物的地方去找東西。
(4)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的場所,應嚴格禁止點煤油燈或蠟燭。
(5)要做到人走,燈燭滅。
(6)往煤油燈里加油時,最好先熄滅燈火後再加油。
十三、電線使用一定年限後會不會引起火災
電線使用期限的長短,取決於電線的質量和電線安裝的環境。電線主要靠外面一層包皮絕緣,時間一長,受到腐蝕性氣體的腐蝕,絕緣性能逐漸降低,慢慢老化變硬,發脆或脫落,這時就不起絕緣作用了。
家用電線的外表的絕緣層多用塑料和橡膠製成,使用時間長了就會老化,失去絕緣作用。一般家用電線正常情況使用可達10-20年左右。
電線失去絕緣的性能是很危險的,如果兩根電線碰在一起或火線碰到與大地相接的東西,就會發生跑電現象,使局部電線的溫度升高,產生火花。如果電線附近有易燃物就容易引起著火,造成火災。因此要注意:
(1)電線不要受潮,受熱,受腐蝕或碰傷。
(2)電線用到一定年限要注意檢查,發現毛病,應及時更換。
(3)電線不要超負荷使用。
十四、家庭安裝日光燈怎樣注意防火
使用日光燈要注意防火。北京隆福大廈火災就是由於安裝在櫃台里的日光燈鎮流器線圈匝間短路,產生高溫,引燃固定鎮流器的木質材料造成的,導致了2100萬元的重大損失,因此對日光燈安全防火應特別注意。
日光燈著火常見的原因是:
(1)鎮流器發熱,瀝青絕緣熔化流失,匝間短路失火;
(2)燈具設計有缺陷,散熱差,因時間過長內部升溫引燃其它可燃物品;
(3)組裝接線不牢,運行中接觸電阻過大,電線發熱著火;
(4)日光燈吊線承重大,電線絕緣層受到破壞,短路著火;
(5)日光燈安裝在不適當場所或在可燃性結構上,燈具發熱導致火災。
由上可見,日光燈最忌連續運行時間過長。因日光燈鎮流器連續運行過長升溫異常是一種常見的毛病。最好運行4-5小時後,就讓日光燈「休息」一下。或裝一個保險管,萬一鎮流器發熱,匝間短路,保險絲便自行熔斷,切斷電源。或不用瀝青絕緣油膏的鎮流器,改用電子鎮流器同日光燈配套,安全性也會相應提高。如果根據需要在日光燈上安裝限時開關,日光燈將不會超時運行,發熱著火。
此外,日光燈具重量在1kg以上應採用吊鏈,軟線不應受力。大於3kg應固定在所埋的吊鉤或螺柱上。軟線在吊盒和燈盒內應做結扣。金屬盒應在穿線孔處加設絕緣護管。吊裝日光燈的金屬套管直徑不應小於10mm,管內不得有接頭。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
日光燈不宜安裝在衣櫃,書櫃或陳列櫃里。如確有必要可將其鎮流器接出裝在櫃外有良好通風散熱的金屬匣子里。日光燈應水平安裝,讓鎮流器底部朝上,且用磁夾板墊起0.5cm。日光燈不可直接安裝在木質結構或可燃性的吊頂內,在靠近易燃結構時,用非燃材料隔開。選用日光燈成套燈具時,要注意有通風散熱孔和合格的經權威部門認可的鎮流器。
生活中的消防誤區
一、液化氣鋼瓶置於灶台下壁櫥內。液化氣鋼瓶由於質量、使用時間以及管路閥門的開啟連接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漏氣或慢性漏氣。而液化石油氣成分大多為碳三碳四,即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且比空氣重,放在壁櫥內空氣不流通,很容易積聚沉澱在地面,一旦遇明火極易造成燃燒爆炸事故。經計算,當房間里泄漏出的煤氣、液化氣和空氣混合達到4.5%~35.8%時,遇到火種就會產生爆炸燃燒。因此,液化石油氣鋼瓶應置於遠離灶台、空氣流通又便於人們操作和觀察的地方。
二、電線不穿管預埋。人們在裝修過程中,為了追求裝修的美觀,往往將電線不經穿管保護而直接預埋於牆體中。而一些從未經過電工培訓的人員,安裝電器線路時不管怎樣的接線方式安全、線徑多少、負荷多少、怎樣分區供電等,就直接將電器線路埋於牆體。隨著使用時間的推移,家用電器的增多,一旦線路故障或損壞,你想要維修整改也找不著門路,輕者造成短路影響家用電器安全,重者則會引起火災。
三、家用電器不拔插頭。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家用電器也越來越多樣化、智能化,遙控器一拿,輕輕一按,開關自如。殊不知,家用電器在設計時,有些電源開關設計在電源變壓器的副邊,當你使用遙控器關閉電視機等時,變壓器原邊仍在通電,雖然它通過的電流很小,但長時間通電,電流會使電源變壓器繼續升溫,電源變壓器的線圈和絕緣性就會因短路或炭化而起火,或者「吸引」雷電的侵入,引起電視機等家用電器短路過載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因此,在使用完家用電器之後,還是應該切斷電源,以防萬一。
四、陽台作倉庫。家庭總有一些不肯舍棄的雜物和日常需要使用的物品。因此,儲藏室和陽台也就成了有些家庭的雜物倉庫,有的甚至把油漆、車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都放在陽台上,使陽台成了火險叢生之地。夏季陽光的直射以及小孩玩火等因素,都可能造成陽台火災。同時,現代家庭幾乎都裝有防盜門窗等設施,一旦發生火災,萬一門窗等逃生通道受阻,陽台就成了最好的避難之地,因此,不應將陽台作為雜物倉庫。
五、樓道作停車地。雖然現在一些城市新建的大樓都建有停車場地,但依然還有一些居民圖方便,經常將自行車等停在樓梯或低層樓道上。一些老樓這種情況尤其突出,甚至影響人們的正常行走。萬一有火災等突發事件時,通道的阻塞便可能致人死亡。
家庭室內裝修應怎樣注意防火
近幾年,室內裝修逐年升溫,裝修追求高檔和獨特風格,因此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可燃材料進行裝修,加上燈光,音響,電視,空調等電氣設備用電負荷相對增大,線路敷設交錯復雜,這些因素合在一起容易構成室內重大火災隱患。因此室內裝修應考慮以下防火措施:
(1)室內吊頂應採用非燃材料,牆面,地面和基層應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以盡量減少火災危險性。
(2)對電線,管道及風道穿牆穿樓板的縫隙應嚴密封堵,以防止火災蔓延。
(3)對電熱設備和音響,音像等應該用非燃燒體與其它部位分隔,重點進行保護。
(4)嚴格執行電氣安裝規程。所有電氣線路均應穿套管,接線盒,開關,槽燈,吸頂燈及發熱器件周圍應用非燃材料做防火隔熱處理。這是從根本上消除火險隱患的關鍵,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認真檢查,千萬不能麻痹大意。
(5)必須確保室內出口安全暢通。
家庭防火「四件寶」
人們都知道,火災是無情的。但是,在無情的大火面前,如果能夠有效地進行防範,就可以逃避火魔的侵害,擺脫災難和痛苦。
在家庭火災面前,有的人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有的人慌不擇路,跳樓喪生或造成終身殘廢。那麼,如何做到在火魔的追趕下從容不迫地有效逃生呢?筆者認為不妨在家中備好這樣4件「寶物」:一具家用滅火器,一根(保險)繩,一隻手電筒及一個簡易防煙面具,用於預防萬一和應急所需。
任何大火,開始的時候都是小火,如果在家中備好滅火器,並能熟練地操作它,那麼當星星之火燃起時,就可以將它及時撲滅。當大火一旦不可收拾時,就必須首先考慮逃生。這時,如果你住在3樓以上,樓梯的通道被堵塞,或者木質樓梯被燒壞,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家中有一條又長又粗的繩子,那麼可將繩子拴在大櫥或者窗框上,沿著繩子攀援而下,就能順利逃生。前不久,上海廣西南路發生一起居民火災,在樓梯全部燒毀的情況下,一對老年夫婦家中正好有一根繩子,老夫婦倆靠這根繩子逃了命。而隔壁一家沒有繩子,4人中僅逃生2人。夜間失火,電路燒壞以後,屋內一片漆黑,特別是在睡夢中,還沒有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家中已是一片火海。這時,就需要一隻手電筒照明,照出一條逃生之路。火場的煙霧是有毒的,許多喪生者都是被煙熏窒息而死的,如果家中備有一隻防毒面具,在危急關頭,套上防毒面具,就能抵禦有毒煙霧的侵襲而死裡逃生。
家中備有這4件東西,將它們放在隨手可取之處,遇上危急關頭,便可用得上,幫你一個大忙。安裝液化石油氣灶怎樣注意防火安全?
液化石油氣灶火力旺,使用方便,煮飯,取暖都可用,很受人們歡迎。但是,它也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要特別注意防火安全。
(1)液化石油氣灶應安裝在廚房內的通風位置上,不要安裝在卧室內。
(2)液化石油氣灶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距離不應小於0.5米。
(3)液化石油氣瓶不應靠近暖氣片或其它火源。
(4)經常注意檢查液化石油氣灶具介面處是否漏氣。
(5)液化石油氣灶用完之後或臨睡覺之前,應檢查一下液化石油氣瓶上的閥門是否關好。

㈤ 如何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首先是建立健全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確定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這也是公安部61號令第四條明確規定的。其他分管工作的領導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列入生產和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建立和健全各級消防安全組織領導,明確消防責任人、管理人,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是建立健全各類消防安全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抓落實。企事業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防火巡查制度、用電、動火及倉庫管理等各種制度。每個職工都要嚴格履行,自覺遵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己的防火責任區和具體崗位防火任務。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應設立專職的消防員,其它單位應有兼職的消防員;這些消防員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和許可權,做本單位領導的消防安全參謀,此外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發現和解決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檢查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單位也可以採取行政、技術、經濟等不同手段,來調動員工在防火方面的積極性,以便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確保單位的消防安全目標順利實現;另外在各項制度執行上面消防員要做到有檢查、有登記、有記錄。
三是單位的各級安全責任人要明確本身的消防管理職責。總結調查以往的重點單位的火災教訓,大部份都是由於領導,管理者和職工群眾思想麻痹,行為放縱,不懂得消防規章或者有章不循,意識淡薄,管理鬆散而造成。所以,單位的消防安全保障,關鍵也還是在「人」。我們要在這上面做文章,要讓他們忠實履行消防管理職責,落實好各項消防管理職責措施,這方面我們消防監督部門要大力督促,可以通過法律,行政,獎懲等多種措施來督促他們來履行自身肩負的職責。
四是要大力進行消防宣傳制度,加強員工培訓教育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和途徑,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比如在的單位重點區域內張貼醒目的消防安全宣傳標語,定期在單位的內部廣播、板報等播出活刊登消防安全知識及在消防安全防護上的先進事跡,另外我們防火單位也可以利用「119」消防節等重要時機向企事業單位大力進行宣傳。要定期分批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演練活動,其中對重點工種人員要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對其他一般員工要進行普遍的消防安全教育;企事業單位要把消防宣傳、教育、考核當作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並可以把次項工作列入年終評比先進的一項

㈥ 誰知道電器商場的防火國家的《消防法》提到幾條各是什麼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第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消防隊接到火警,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四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應當優先保障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
火災現場總指揮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一)使用各種水源;
(二)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三)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
(五)為了搶救人員和重要物資,防止火勢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災現場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等;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
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第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由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單位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降低消防技術標准設計、施工的;
(二)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
(三)建築施工企業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謊報火警的;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除依法對使用者予以處罰外,應當將發現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情況通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生產者、銷售者依法及時查處。
第六十六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㈦ 家用電器防火的常識有哪些

使用電爐時,抄周圍不要放可燃襲物,更不要用電爐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電爐上方,電爐下不要墊放木板,不要將電爐放在可燃盒子里。

電爐通電使用必須有人看管,若停電或用完後要及時拔下插頭。

電爐耗電量大,為避免電源線和插頭、插座超負荷,使用電料要選擇截面大小得當、絕緣良好的導線和合適的插座。

電爐使用完後,要等一段時間,等其溫度下降後,再放在合適的位置,以防電爐余熱引起燃燒。

將洗衣機放在通風散熱的地方,周圍不要有可燃物,沾上了易燃品的衣物,應先讓易燃物揮發掉,再進機洗滌。

洗衣機應配備專線插座,洗一段時間後要「休息」一會兒再用,不用時要切斷電源。

使用洗衣機時,不要離人,一旦電動機卡住,要迅速切斷電源,及時做好「健康檢查」,以防漏電、短路起火。

㈧ 家用電器防火措施有哪些

(1)一旦家用電器復出現故障,制一定要及時維修,千萬不能讓電器帶「病」工作。

(2)不要把電器裝置件安裝在露天和有腐蝕氣體的場所,廚房內最好使用封閉式的。電器裝置件與導線連接處應接觸牢固,插座附近不要堆積可燃物,特別要注意不能用裸線頭代替插頭。

(3)各種電熱器要按產品說明書正確安裝,通電使用時不要離人。防止線路超負荷運行,不要將電熱器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質、塑料等)製成的台板上。

㈨ 建築工地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8號)、《吉林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針對施工進程的特點、採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建設工程
依據消防法條文釋義修改,指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堆放各種建築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築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辦公生活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為施工工地現場工作人員提供辦公、生活、住宿等臨時性活動的區域。
施工作業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具體施工作業的活動區域
倉庫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於集中儲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區域。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一般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
對建築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應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施工工地各責任單位應在編制生產計劃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預算。
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宜參保火災公共責任險。
建設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1)施工現場平面圖,並標明各臨時建築物的使用性質;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3) 施工人員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4)施工進度計劃;
5)防火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滅火設備布置平面圖;
7)消防器材和其它滅火設施的配置清單;
8)其它需要存檔的資料。
4.2 建設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對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明確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施工單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對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並明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組織制訂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將檢查情況匯總並逐級上報。
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
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責任人應對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施工工地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的崗位職責,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並在工地入口處設置消防組織架構圖,明確人員及聯系方式。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工程實施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申報:
1)高度超過50 m的建築工程;
2)單幢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公共建築工程或商場部分面積大於10000㎡的商住樓建築工程;
3)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廠房、裝置、儲罐和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其他工業廠房(不含土地費用,下同);
4)佔地面積大於1500㎡甲乙類倉庫和佔地面積大於12000㎡的丙類倉庫、物流中心;
5)軌道交通、隧道、大橋、碼頭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氣站及加油加氣合建站;
7)佔地面積大於10公頃的總體工程;
8)經消防性能化設計或評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建設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制定符合本工程實際的滅火預案;
3)在編制施工生產計劃的同時,落實防火措施,並為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組織制定符合工程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針對工程特點,擬定施工工程消防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確定防火重點部位,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消防資格,確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組建分包單位義務消防隊;
3)組織施工工地人員和分包隊伍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演練;
4)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負責維修保養工作;
5)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
6)負責對明火作業的管理,嚴格落實三級動火制度,檢查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7)負責對分包隊伍的防火管理;
8)負責做好防火基礎資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檔;
9)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負責對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管理,自覺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2)服從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項消防安全要求,並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對防火重點部位進行每日巡查;
4)對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無遮擋,特殊工種人員以及其他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等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防火檢查。
工程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規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
施工現場各區域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l)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2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分別存放,做到一物一庫,且設置在施工作業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設有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於4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4 建築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水源,設置高層臨時供水管網和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電源應單獨設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為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使用。
6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電源線必須分開設置,並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
7 施工工地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8 施工工地應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8kg滅火器每組不少於兩具,並應設置在醒目和便於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築內及建築物屋頂上製作防水層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看護。
10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燒。施工剩餘的油漆、稀料應集中存放在安全地點。
11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內禁止隨處吸煙。除倉庫區外,每區可以設置一個吸煙區,煙蒂應當丟入有水的煙缸內。
12 在施工工地的辦公生活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具有火災危險的部位,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識。
辦公生活區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區內搭建廚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間不得與辦公、住宿混合,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選擇安全地點獨立搭建,層數不得超過2層,並落實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用氣。
2 搭建的臨時辦公場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三級,且不宜超過2層,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內搭建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點。如果確有困難時,在建工程內設置的辦公場所和臨時住宿,應與施工作業區之間採取有效的防火分隔,並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
4 高壓動力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臨時建築與現有建築的防火安全距離,應滿足現行防火規范的要求。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築物,每組不應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
5.2.6 臨時建築物內宿舍房間建築面積大於50平方米超過20人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人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
5.2.7 臨時宿舍位於兩個樓梯之間的房間,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25m;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房門至最近的疏散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12m。
5.2.8 臨時宿舍內應確保規范用電,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亂拉亂接電線,應在每間宿舍採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臨時生活區內的辦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
5.3 施工作業區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動少作業區應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和嚴格落實「一點一證一監護」的動火措施。
5.3.2 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5.3.3 高層建築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並確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1)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2)在動用明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3)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者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員安全構成威脅;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連或鄰近建(構)築物安全的;
9)有壓力或密閉的的管道、容器,現場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關規定禁止動用明火的。
5.3.5 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5.3.6 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在儲存和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車或同存一庫,氣瓶應有防震圈、防護帽,使用時配備完好的表具和氣管,存放或使用時不準卧放。
2)兩者的存放距離不得小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5m,距明火處不應小於10m。
5.3.7 使用有機溶劑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氣體產生的施工工地,應當通風良好。自然通風條件不好的施工工地,應當安裝機械通風設備後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間必須按照規定設置,禁止將切割機等存放在木工間內。
5.3.9 施工工地架設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等作業必須由電工進行,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
5.3.10 施工工地不準私接亂拉臨時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直接用導電材料綁扎在金屬支架上,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鎬燈(太陽燈),整流器必須加裝防護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與易燃物直接接觸。禁止使用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電爐、煤油爐和熱得快等。嚴格控制非生產使用電加熱器。
5.3.13 施工工地應確保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對防火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築商業內裝修時,應設專業安全員管理巡視,封閉管理,與裝修層連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閉,並設有專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須使用阻燃安全網。
5.3.16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材料進場後,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採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
2)需要採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保溫材料,其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3)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並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塗抹防護層。未塗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
4)幕牆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後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保溫材料時,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
7)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並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3.17 對於建築外保溫系統的日常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與外牆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台等,不應堆放可燃物。
2)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牆、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
3)不宜在採用外保溫材料的牆面和屋頂上進行焊接、鑽孔等施工作業。確需施工作業的,應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並應在施工完成後,及時將裸露的外保溫材料進行防護處理。
4)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外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採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
5.4 倉庫區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內禁止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工地,應當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設置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過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可以設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應當採取分隔措施,與其它部位進行防火分隔並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
5.4.4 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5.4.5 臨時油漆間、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等每30平方米應配置兩具滅火級別不小於4B的滅火器。

6火災隱患整改
6.1 一般規定
6.1.1 施工工地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6.1.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
6.1.3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採取確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消防責任人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功率電熱器具的;
3)違反規定在施工工地吸煙、亂扔煙頭、火源的;
4)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藝流程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的;
6)佔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6.3 火災隱患預防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根據火災隱患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類隱患的再發生。

7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 一般規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等必須持證上崗。
7.1.2 施工現場可以通過張貼圖畫、消防宣傳板報、設置消防角、消防專欄等多種形式因地制宜地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好記錄。
7.1.3 施工工地應當對防火重點崗位的工人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7.1.4 消防培訓程序、培訓內容應考慮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需求。
7.2 培訓內容
7.2.1 施工工地進行的消防安全培訓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工地的火災危險性和重點防火部位及保護措施;
3)基本消防設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滅火預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訓人員范圍:
1)消防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
2)工地防火重點崗位人員;
3)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
4)特殊工種崗位人員。
8 滅火和應急預案
8.1 一般規定
8.1.1 施工工地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
8.1.2 滅火和疏散預案應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1.4 演練前應通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防止發生意外混亂;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修訂預案內容。
8.2 具體內容
8.2.1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 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信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工人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8.2.2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離,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工地各級消防安全主管報告。
8.2.3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迅速從疏散樓梯有序疏散:盡量不要利用電梯疏散。
8.2.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就近利用水源,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8.2.5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按預定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准備必要的醫葯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並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救護傷員。
8.2.6 善後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調查。

9 火災事故處理
9.0.1 施工工地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並按照滅火和疏散預案,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
9.0.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
9.0.3 火災撲滅後,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
9.0.4 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9.0.5 火災發生後,應當對事故發生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對策,對有關責任者應當進行追查處理,教育全體工人。

10 法律責任
10.0.1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的行為,有關單位應當立即改正。
10.0.2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當在整改後,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整改情況應當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10.0.3 違反本標準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㈩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是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 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10)家用電器的特點制定配送中心防火安全責任制擴展閱讀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 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 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本廠「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的監 督管理和領導,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准和條列;

2、 將安全工作納入本崗位重要工作范疇和年度個人安全工作的總 體計劃安排、考核中,落實本廠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各項規章制 度,落實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 安全事故的發生;

3、 確保本崗位所使用的機械電器設備、消防設備設施、工裝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養和維護,滿足並符合安全使用標准和要求;

4、 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巡迴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執行設 備維護保養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處理;

5、 積極主動配合本部門主管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統計 分析及整改責任,配合本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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