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梯維修費用如何分攤
一般維保單位與物業溝通,收取費用,物業再向業主收取,一般是用戶平均分攤的方式
B. 電梯維修費應該如何分攤
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業務同意以後使用繳納的維修基金來維修。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電梯維修費業主如何分攤6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第三十五條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
(三)未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
第三十六條
開發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開發建設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第三十七條第三款。
C. 新的小區剛住沒到二年,電梯出現故障壞了,維修費物業要求業主平均分攤,這樣可理嗎這錢能給嗎
有電梯的商品房一般都在收取物業費的時候收取電梯維修基金,或者在購買時就在房款裡面版加收了提提維權修基金。請看購房合同書或者如火說明書。物業公司需要在業主委員會或者規定的數量業主同意,與電梯公司簽訂維保協議。至於交不交維修費還需要看業主與物業簽訂的協議書。如果沒有里有證明已經繳納了維修基金,那就是有使用業主均攤維修費是合理的。
D. 電梯維修費用應該如何分攤
沒有這方復面的法律法制規的,一般按層站來分的,大家協商解決,一般5樓以下的少交一點,5樓以上的多交一點,或者建議物業公司在物業費里劃出一塊用來進行電梯維保和檢驗,這個事情是比較麻煩的,還是大家坐下來協商解決比較好
E. 電梯每月維護費可以向業主分攤嗎
電梯小區內,每月業主需按當地統一價位交納電梯費,一般該費用里有一半為電費,一半為維護費,如果電梯需大修超過一定金額可以申請啟動業主維修基金,因為有地域差所以不太清楚您所在地的各項指導價位
F. 高層電梯費一般如何分攤
你好!1、電梯費的復收取方制式在銷售階段就一已經制定好了,業主買房後就按照這個標准執行。
2、根據最新的《物權法》, 電梯屬於公共設施,產權為所有權產權人共有。為維護電梯的正常使用,按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電梯起始層住戶應交納電梯維護費,但是可以不交電梯運行費。
3、電梯費應按樓層區別,按戶分攤,物業公司計算好每戶的分攤金額後,代收代繳。
G. 小區電梯壞了要維修費用怎麼出分攤通知
找物業
H. 小區電梯電費如何分攤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其中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對共有部分如電梯等公用設施和綠地等公用場所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如果電梯壞了,需要維修,或者電梯報廢了,需要更換,所產生的費用由業主繳納的維修資金支付,如果維修資金不夠,則需要業主平攤。
《物權法》第八十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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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三條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四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I. 物業要我們業主分攤電梯維修費用,這合理嗎
對的,由你們單元的業主,按面積分攤。
J. 電梯損壞,更換新電梯業主怎麼分攤費用
由整個單元均攤,一般是動用維修基金,來換電梯的,
電梯電費,可以按樓層高低分攤,這是使用能耗。
但維修費,必須是均攤的,因為電梯屬於公共設施。